余欢也不知道怎么就把这孩子带回来了,或许这是人与人的缘分吧,看到他第一眼,就觉得这孩子顺眼的很。
她听见那孩子扑通一声跪下,估计膝盖挺疼的,无奈的让十七把他拉了起来。
“以后记得不要惹那些有钱的,你无依无靠的,到时候被打死了也没人管。”余欢起了逗弄心思,佯装吓唬人的表情说道。
小孩儿低头不语,他怀里抱着的是母亲的骨灰,今天无意间撞到了富家少爷,被打了一顿,仍紧紧护着怀里的骨灰盒。
若不是余欢救他,今天也许他就被打死了,他原本也是幸福家庭,只可惜父母双亡,这才沦落到如此境地,今日余欢救了他,也护住了母亲,他从心里感激余欢。
“好了,吃点东西走吧。”余欢让小二给这孩子上了些饭菜,让他吃饱了离开。
那孩子看着桌子上的饭,吞了吞口水,将怀里的盒子放下,又郑重的给余欢磕了一个头,“还望恩人收下我吧,我保证这辈子只忠于您一人,只希望恩人,能将我母亲安葬……”
他目光坚定,丝毫不像个孩子,或许是这飘摇的身世练就了他的性格。
“收下你?”余欢一愣,随即轻笑起来,眉眼也跟着舒展开,想不到出了一趟门,还收了个小弟回来。
“我可以给恩人做饭,打杂,什么脏活累活我都不怕,您收下我吧。”
也许是从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明,他很想抓住,谁又愿意一直做阴沟里的老鼠呢?
“也罢,你想跟着便跟着吧,从今天起,你就叫福生吧。”
说完,给了少年几两银子,让他去安置母亲。
秦梧不多时也回来了,他向来没什么表情,余欢我不知道他和温兆华谈的怎么样。
“怎的回来这么早,还以为你晚上要在那里吃酒。”余欢闻着他身上没有酒气,看来直接回来了,也不知道吃没吃饭。
“嗯,想你,便没多留。”秦梧不善言辞,说起情话来表情也是一本正经的,偏偏余欢就吃这一套,脸颊都微微泛起桃花色来。
秦梧中午在温府简单吃了些,此时腹中空空荡荡,有些饿了,余欢便推荐今天早上吃的海鲜粥,她自己也跟着喝了一碗。
“今天谈的怎么样?”余欢边吃着爽脆的虾仁,边问他。
“温兆华手底下如今还有两万兵,今日他向
我投诚,愿意追随于我。”秦梧面容冷峻,又说:“如果温兆华猜的不错,恐怕秦栋的中央军不止十万。”
“为何这样说?”余欢不解,若是有这么多人,为何凛东城当时和东平苦战,秦栋连做做样子都不肯呢?他真的这也绝情吗?
“哼,听闻秦栋不知从哪里得了国师,如今像是被迷惑了双眼,什么事都要听他的,还说,南疆对他的位置不利,所以任由南疆的天灾横行。”
秦梧冷笑起来,庆国从未听过有什么国师,不过是妖言惑众罢了,若有真本事,怎么可能说出这种话来。
“他将青壮年都抓来服兵役,听闻都城周围的村落只剩下老弱病残,如今百姓怨气很大,他却不悔改,简直是自取灭亡。”
话虽这么说,但这些青壮年被抓去服兵役,中央军的队伍定是更加壮大,所以温兆华这样猜测,或者也没错。
“那该如何?”余欢张了张嘴,让她经商还行,这些打仗的事,她也不好插嘴。
如果中央军真有十万,南疆,凛东,加起来的兵力也无法和中央军抗衡,胜算实在很低啊。
且这般庞大的军队,秦栋的生活
又如此奢靡,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百姓不知要如何被压榨了。
“为今之计,只能和定西军联络,温兆华自请做这个说客,只要有定西军加入,直取都城,也不过几日之事。”
说起来容易,但定西大将军是宫里贤妃的母家,一直为秦栋所用,取贤妃也是秦栋稳固地位的一个手段。
也正因此,想让定西军加入,怕是难上加难。
“欢儿,你想不想回家看看?”秦梧突然说起这个话题,正喝着粥,余欢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什么?”余欢像是没听清,他们如今可是秦栋的眼中钉,镇上离都城可近,若是回去暴露了行踪,对秦梧将十分不利,因为他还没有足够的力量,能和秦栋抗衡。
“凛东城到家,最多两天便到了,咱们这次再回南疆,收拾收拾,怕是要去更远。”言外之意,若是这次不回去,再回去不知是何时了。
今日从温府回来,秦梧便在思考这件事,秦栋手握兵权,万一他们败了……这个后果他不敢想象。
余欢如何不心动,只是心里仍动摇,思虑再三,她还是决定回去。
事不宜迟,秦梧和温兆华又交
代了些事,第三天便启程了,这次赶车的换了个人,正是余欢刚收的小弟福生。
福生安顿好母亲,心中了无牵挂,从此便跟着余欢,认她为主。
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福生好像换了个人,只能从那双干净清冷的眼睛看出他以前的模样。
秦梧老大不愿意,他不喜欢余欢身边跟着别人,不过有个誓死相随的随从,也不是坏事。
“你今年多大了?”初见福生时,秦梧问他。
“十岁。”福生有些害怕秦梧,但一想到自己要跟着主子,不能怂,立刻挺直了腰板说。
十岁,这个年纪习武有些晚了,但福生因为营养不良,瘦瘦小小的,身子也还算软,秦梧便让他跟着十七练武。
“就你这样的,如何保护你的主子?”秦梧当时很轻蔑的嘲笑了对方,不管说的多好听,没有一技之长也是白瞎,他既然把命给了余欢,就要做好随时为之付出性命的准备。
福生并没有让余欢失望,跟着十七习武从不喊累,那次余欢亲眼看到福生被摔在地上,他也一声不吭,仿若初见时的模样。
“这孩子以后说不定能干大事。”余欢这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