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有三个茶室,分别中西日,三种风格,林松选了离门口最近的中式茶室,走进去,就能看见墙上挂着的寒梅吐蕊图。
伊笙好歹也是念的艺术相关专业,学过艺术品鉴定,看这幅画,只觉得笔法很有明末某些大画家的风韵,但是看墨迹和纸张又像是新画的。
林松在实木桌前,用小茶炉烧水洗杯,抬头看伊笙在看那副画,笑了笑道:“我画的,估计是卖不出去的,只能挂在这里。”
伊笙一惊,不过又想起到画廊门口挂着的那副林菁菁的作品,又觉得也没什么奇怪的,毕竟是以艺术品为生的家族,子女从小就接受绘画教育也是理所应当的。
“画风奇肆超逸,有石涛的风韵。”伊笙装逼地点评了一句,倒不是吹彩虹屁,林松的画但从笔法上比林菁菁要好很多,只不过就是过于重笔法,看不出画者的情感,有些冷,韵味不足。
林菁菁则相反,不在乎什么笔法,只遵从内心。
林松姿态优雅地洗着紫砂的小茶杯,抬头微笑,“折煞我了。爷爷说我做不了画家,只能当个商人。你坐。”
“能做自己喜欢又擅长的事,也挺好的。”伊笙坐在紫檀木的桌子对面,看着林松两指游刃有余地摆弄着那小小的,充满了雅趣的茶杯,而他秀美的脸,被山泉水蒸腾起的雾气氤氲得朦胧,整个人越发温柔,又优雅得像个仙人。她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这样的男人,不觉地看得有些呆。
林松将茶杯放在她对面,“那你现在给菁菁当助理,是你喜欢的事吗?”
伊笙还没回答,林松兀自接了一句:“我倒觉得有些委屈你了。”
伊笙忙摆手,“没有,没有,哪里有什么委屈?林总对我很好,待遇也好,我很喜欢。”她说着尴尬地笑了笑,“林总说笑了。”
林松没有再多说什么,举了举杯,“这个是我家后山茶园自产的龙井,你尝尝。”
伊笙确实有些口渴,端起小杯子一饮而尽,茶她不懂,但是挺解渴的,“嗯,好茶。”
林松又给她倒了一杯,“今天去见李老很辛苦吧,李老住在山上,交通不太便利。”
说到这里伊笙才找到自己能接的话题,打开了话匣子,“是啊,出租车连山脚下都没开到,就把我们扔下了,我和林总只能自己走路上山,后来林总走不动了,我看到附近农户家门口拴了一头驴……”
伊笙讲这一天的“囧途囧事”说了个遍,林松听得入神,笑容越发亮眼,两人不知不觉聊了一个多小时,林松才重新将伊笙送出门。
“谢谢你能来我家里工作。”林松对伊笙,语气是真诚的,“有你跟着菁菁,我放心多了。”
伊笙不好意思地挠头,“我拿工资的,不用谢我。”
林松可能是被她的实在逗笑了,“天色有些晚了,你住在哪边?我开车送你回去。”
伊笙吓得不轻,赶紧摆手,“不用不用,我坐地跌就行。”一边说着,一边摆摆手,说了声:“林总再见。”便一溜烟跑了。
林松站在门口,看着她跑远的背影,许久才摇头笑了笑,走进家门。
等伊笙到家,已经过了九点,院子里的灯是亮着的,明朝闻似乎在家。暖色的灯光照着门前的路,有种奇妙的温柔。
这个小院子原本是荒废着的,明朝闻一并找人修整过了,廊下铺了防腐木,装了壁灯,空地值上了草皮,还弄了个秋千架,还真像这么回事。
不知不觉这个房子已经和她当初刚住过来时的样子大相径庭了,她细细看着,竟心生胆怯,觉得自己不配。
不过,幸好也快要搬走了。
伊笙在门口站着,想起明朝闻未回的消息,忍不住踌躇起来,不知道进去之后要怎么面对他,胆怯让她猥琐起来,扒着阳台窗户往客厅里看,客厅里只留了玄关一盏小灯,灯光虽昏暗,但是却能依稀看到,一楼没有人。抬头往上看,二楼的灯是亮的,明朝闻应该在二楼。
放下心来,伊笙才拿出钥匙,蹑手蹑脚开门,暖黄的玄关灯照亮整齐摆放的拖鞋。她的拖鞋是金黄色的,图案是那只人人都爱的臭猴子,举着金箍棒。
她脱了鞋子,换上拖鞋,脚得到了解放,人才放松下来,这一刻疲惫才铺天盖地裹了上来,将她密密包裹,她坐在换鞋凳上,看着自己的脚趾,长叹了口气,半天都没起来。
今天真是够累的。
在换鞋登上坐了一会儿,她才磨磨蹭蹭站起来,洗手,将包放回房间,洗澡,换上舒适的瑜伽裤和大卫衣 ,走进厨房,想给自己做顿晚饭。
冰箱里多了很多新食材,牛肉、鸡蛋、西芹、南瓜……想来是明朝闻买的。越是相处,越是觉得他的本性跟表面看起来一点也不一样,心思很细腻,虽然不爱说话凡事不解释,但人似乎并不冷漠。
这么想着不知为何心情也好了许多,哼着小曲给自己炒菜做饭,一个人在厨房里自得其乐。
楼上一直很安静,等她吃完了,厨房和餐厅里也成功被她糟蹋得像台风过境一般惨烈,依旧没有看到明朝闻的人影,她竟有些不习惯,站在楼梯口,伸着头往上看,看着看着忍不住走了上去。
二楼破天荒地凌乱,走廊上摆了一地的箱子,明朝闻正专心地一样一样将东西归置好。
这是之前搬家还没搬完?
她在走廊上伸头探脑,明朝闻看见她了,也没说话,就只是沉默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她也不好意思搭话,但又好奇他这种豪门少爷住的房间是什么样子的,就在一旁死赖着不走,只当自己是“扫地机器人”,一声不吭,在他身后,跟到这里,跟到那里。
二楼跟一楼装修风格差不多,整洁简洁,没有多余的颜色,整理完了才发现,其实是很开阔的,竟然有一个很大的会客厅。两个大房间,一个被他整理成了书房,一个当作卧室。
卧室的门起先是关着的,正在布置的书房的门倒是敞开着,伊笙眼睁睁看着他,从大木箱里拿出一具白森森的骷髅模型,摆在书桌旁,骷髅头正对着门口,眼睛的位置上,黑洞洞的两个窟窿盯着她看。
明朝闻摆好骷髅模型,回头看伊笙一眼,伊笙以为他担心她会害怕,便摆摆手,干笑两声,“我爸书房也有这个,我给它取名叫小白,经常给它穿衣打扮,还给它戴假发梳小辫儿。”
明朝闻皱了皱眉,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自己的模型,转身找了块白布给盖上了,生怕被她祸害了一样。
收拾完书房,明朝闻又开始收拾自己的卧室。
除了亲哥欧阳年,伊笙头一回看见别的男人的卧室,卧室布置得很简单,颜色基本就是黑白灰,跟他那张冷眉冷眼的脸倒是十分相配,唯一让她感到意外的是,他搬了辆自行车挂在墙上。
那是一辆很酷的自行车,黑色车身装饰着红色的火焰纹路,少年时期,谁要有这么一辆自行车,绝对会成为班上最受欢迎的潮人,小区里最靓的仔。
伊笙看着那辆自行车,猛然间想起来,在游戏里,“片刻闲暇”曾经跟她说过,他的爷爷曾经送给他一辆自行车,他很喜欢,但是因为一直忙着上各种课程,根本没时间学,所以至今也没学会骑,就一直在房间里放着。
他说:“小时候没时间学,长大了不好意思学,一直都没骑着它出过门,这几乎成了我的遗憾。”
伊笙看着那辆自行车,心里突然涌动出一股奇异的英雄主义,冲动之下走过去问明朝闻:“还想学吗?”
明朝闻看了眼自行车,几乎是立刻想到了伊笙这么问的原因,他看了眼伊笙,挑了挑眉,“你技术很好?”
伊笙骄傲地抬了抬下巴,“不瞒你说,街道自行车之王,说得就是我。男孩子都追不上我。”
这倒没吹牛,只要跟书本没关系的东西,伊笙都学的很快,且飞快达到精通地步,要放古代,肯定也是吃喝玩乐、斗鸡走犬,正事不干的纨绔子弟。
明朝闻竟笑起来,笑容很淡,但确实是笑了,睫毛垂下来,像一把小蒲扇,“真的假的?”
伊笙已经飞快摘下了那辆挂在墙上的自行车,“为了我的名誉,今晚一定要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