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廷闻言,不见有什么明显的动作,但他魁梧的身躯有着那么一丝轻颤,眸底蕴含着一抹浓得化不开的伤痛,凌厉的目光直直对视着晏蔚之:“既然你都看穿了我和蓓蓓,那么,你就明白我的苦心。你别说希望二字,你该说一定,一定能活着见到你想见到的事情发生。”
“你知道吗,在你遇险的那段日子,所有人都不对劲,特别是水萄和小元宝。我知道,她和孩子搬离我的住所,照样能活下去,因为有你,可如果你不在了,就算她和孩子能留在我身边,我得到的,不过也只是两具没有灵魂的躯壳。还有四个多月,她肚里的宝宝就会出生,你无论如何也要撑到那个时候。你必须活着,只有你活着,她和孩子才能活得像人,而我,只有看着她幸福了,我才能好过,否则,我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男人低沉的语调,轻描淡写地说着这些沉重的话题,他终于能够在晏蔚之面前说着他对水萄的感情,而晏蔚之也和他一样的,淡淡的神情,但他们内心其实早已是地动山摇。
只是,男人的情感,有时就像夜幕下的大海,看似简单平静之下,实际上是震撼,动容。
晏蔚之释然地一笑:“我当然要好好活着,否则,你哪里去找像我这么投契的对手呢?其实我们可以称为欢喜冤家。”
“欢喜冤家?NO,本人只喜欢女人,无兴趣发展ji友,哈哈……”乾廷爽朗的笑声响起,两个男人互相碰着杯子,什么情敌,冤家,不过都是前尘往事了。
只是在喝下这一杯的时候,他眼角似有一滴闪烁的晶莹滑落进发间,消失不见。
这一顿晚餐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最开心的人就数小元宝,能够和他最亲近的人一起吃着可口的美食,小家伙感觉十分满足,好想可以每天都这样。
大人的世界里,为什么会有悲欢离合,为什么那么复杂呢?
既然都那么熟悉了,就像一家人,为什么又不能大家住在一起?这些都是小元宝不明白的问题,也算是他的小小烦恼吧。
临走前,小元宝依依不舍地抱着乾廷,那亲昵的样子,会让人误以为他们是亲生父子。
晏蔚之心里微微有点吃味儿,但很快就释然了,自己现在能与水萄和孩子每天住在一起,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他不想过多的限制小元宝,他也清楚,这几年乾廷为水萄母子所做的一切,他们就像一家人似的,刚分开是会不习惯的。
那并不代表小元宝不爱自己的亲爹地,只是因为跟乾廷情同父子,所以才格外地舍不得。
晏蔚之带着水萄和小元宝回家去了,乾廷和蓓蓓都在朝着他们热情又亲切地挥手,直到那辆熟悉的奔驰车消失在视线。
“唔……”蓓蓓长长地吁了口气,总算是不用再紧绷着神经了。
乾廷好半晌才收回视线,这顿晚餐对于他来说,就是一场祭奠。
水萄是他今生第一次爱上的女人,在她之前,他不知道情为何物,他的生活里只有黑暗,腐朽,厮杀,血腥。
当年他决定将水萄带回LD的时候,只不过是因为好奇,因为不服气晏蔚之可以找到所谓的“温暖”“幸福”,他做事向来都是不按牌理出牌的,他也自以为能一直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是水萄的存在让他失去了最先那一份淡定与洒脱,他甚至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生活里有她,习惯了每天看见她,习惯了吃她做的饭菜,习惯了看她那干净明媚的笑容,习惯了太多的习惯。
当他惊觉时,他已经不能自拔,已经掉进了情网。
第一次对女人动心,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苦,第一次知道,原来,她不是他今生的真命天女,因为她的真命天子是晏蔚之。
“喂……喂……傻了?”蓓蓓在他眼前晃着胳膊,脚步有点虚浮,她也喝了不少。
乾廷回过神来,黑亮如宝石一般的眼眸里,毫不掩饰的落寞和无奈。
祭奠过这一段恋情,他也没什么情绪可以隐藏的。
不想再伪装,心力交瘁了。
“走吧,我送你回去。”乾廷招呼蓓蓓上车,俊脸上的神情,比起先前晚餐时的笑容满面,简直是天渊之别。
他撑了太久,他不想再勉强自己笑了,今夜他只想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飞刀开车,蓓蓓坐在乾廷身边,偏着脑袋,肆无忌惮的打量着乾廷,嘻嘻,真好看啊,能每天都欣赏到这么美的脸,那就好了……
酒精最明显的作用就是可以让人变得胆大。
蓓蓓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脑子里紧绷的那根弦也变得轻松起来,不再像平时那样刻意隐藏着自己,她懒懒地靠在椅子上,痴痴地凝望着乾廷,浑然不知自己有多专注和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