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榕忘不了霍燃说完那番话之后,旁边单丹看她的眼神有多么奇怪。
天呐!霍燃这话很容易引人遐想!什么他不允许她进他的房间,她就跟他闹别扭?
在旁人看来,她是有多么饥渴不要脸——被他拒之门外就闹不停!
重活了两世的南榕以为自己什么都看开了,可这时竟然也忍不住脸颊发烫,这算什么事啊。
“晚上我睡觉的时候不反锁房门了!”某人咬了咬牙,做出了更深度的让步。“我相信你不是那种没有底线的女人。”
南榕:“……”
她谢谢他的信任了!
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他睡觉还有反锁房门的习惯!是怕她夜闯他的卧室?她有这么可怕嘛!
南榕凌乱不已。
为了避免这货再说出一些惊世骇俗的豪言壮语,她赶紧吱声:“知道了。”
听到南榕开口,霍燃这才放心下来。“我现在过去接你了!”
不是征询她的意见,而是通知她一声。
“唔。”南榕很轻地应了一声,似乎有点儿忍气吞声的味道。
霍燃大概察觉到自己有一点点强势霸道,就轻咳一声,对她解释:“这两天积攒了一些话,想找个机会跟你谈谈。”
南榕清眸闪动,难得起了促狭的心思,故意可怜巴巴的语气:“又要告诫我别妄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吗?”
“这次真不是。”男子似乎有点儿不好意思。
如果是视频电话,她应该能看到他此时正略有些尴尬地挠头。
南榕嫣然一笑:“那我准备一下,在公司门口等你。”
孟振德万万想不到自己堂堂罗曼公司的大总裁竟然混到了丧家犬的地步。
公司他待不下去了,只能死咬着阮家母女俩不放,想拿回赠送给她们的房产和财产。
但是阮家母女俩属貔貅的,只进不出。
她们先是拒接拉黑孟振德的所有联系方式,随即躲进了冷辉的私人别墅。乌龟般把脑袋一缩,再也不露面了。
孟振德的讼状先是被押后两个星期,后来又押后了两个星期,原因是证据不足。
他知道阮家母女俩有冷辉在背后撑腰,肯定在法院里打点了关系,才一直压着他的讼状没有开庭。
“你不仁我不义,既然不念旧情,就别怪我绝情了!”孟振德儒雅的面庞流露出一丝凶狠,他要主动跟战芳揭露私下转移给阮文香的财产。
他要跟战芳联手状告阮文香,拿回这笔财产!
阮家母女俩依仗冷辉就能为所欲为?他这边还有霍燃这个女婿!
虽然女儿和女婿不理他,但是老婆看在夫妻共同财产的份上肯定出手帮他!
他现在就去搬救兵!
红房子西餐厅,双人包厢。
轻缓的音乐声犹如溪流潺潺,涤荡着心灵。坐在这里用餐,整个人都好像净化了不少世俗的喧嚣。
南榕喜欢吃榴莲披萨,但是重生之后这是她第一次吃榴莲披萨。
一则她没心情满足口腹之欲,二则每次吃这种食物总会令她想起曾经跟冷辉的过往。
冷家出事之前,冷辉经常带她去各大西餐店吃披萨。
曾经多么温暖体贴,现在就多么冷酷疏离。
霍燃见南榕吃披萨吃出了一脸的悲壮感,不由怀疑娄世杰调查的情报准确吗?
她该不会跟他一样,也是忍着难以下咽的恶心感在吃这玩意儿吧!
霍燃从来对榴莲无感,对榴莲味的任何食物都提不起兴趣。
如果不是因为她连续两天跟他闹冷战,他也不至于病急乱投医,想出这么个讨好她的馊点子。
“不喜欢吃?”霍燃试探着问道。
南榕放下刀叉,勉强扬起唇角。“说来也怪,以前喜欢吃,现在不喜欢了。人的口味真的会变。”
“说得太对了!”霍燃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表现出对这种食物的排斥和唾弃。“我就从来不喜欢这玩意儿,一股怪味!”
南榕忍俊不禁:“你不喜欢榴莲,还跟陪我一起受罪。”
“我这不是……想让你开心一点。”霍燃觑着她,不自觉压低了好听的嗓音,语气带着点不易觉察的委屈:“你连续两天不跟我说话。”
他仔细考虑过了,其实她非要进他的房间也不是不行,但要规定时间。
比如说他睡觉的时候,肯定不允许她进去。
南榕实在很无奈:“拜托,是你先发脾气不跟我说话的。”
她只是被动配合他的冷暴力好吧。
“我没发脾气。”霍燃放下刀叉,趁机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你要肯换家餐厅吃晚饭,以后我都不对你发脾气了。”
南榕换了一家不怎么起眼的卤味店,要了两碗猪脚面。
霍燃天生贵公子的气度,再衬着一身奢侈品牌的高定西装,更是贵气逼人。他坐在略显油腻的餐桌前,与周围环境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店主特意亲自把餐桌擦了两遍,还嘱咐厨师要做得干净些。
霍燃脸色不太好看:猪脚面做得再干净,也是一股猪脚味吧!
真不懂战南榕为何口味这么重,总喜欢吃一些臭烘烘的东西。
南榕却毫无自知之明,硬是没看出男人的不高兴,还临时加了一个硬菜:“老板,加一盘青椒炒大肠。”
“好咧!”老板麻利地掀起油腻腻的门帘,进厨房一起忙活去了。
霍燃:“……”
“我挑的地方,我请客!”南榕笑眯眯地看着他,接道:“别小看这种苍蝇馆子,味道却非常惊艳。大学的时候,我就经常跟死党闺蜜一起来吃……”
冷辉也不喜欢苍蝇馆子,嫌弃不卫生。南榕干脆就约了同学好友一起来吃,这里有她青葱岁月的欢乐印迹。
只可惜过去那些肯陪她吃苍蝇馆子的同学好友,却在战家出事之后对她避退三舍,连她的电话都不敢接。
老板端上了两碗猪脚面,又去端青椒炒大肠。
南榕埋首享受久违的美味,借以掩饰清眸里的寥落和悲伤。
霍燃拿出拼死吃河豚的勇气,挟起了一筷子油腻腻的面。出乎意料,竟然很好吃。
所谓猪脚面并非真用猪脚做原料,而是卤煮的蹄膀。再配上浓鸡汤和几颗碧油油的青菜,香气扑鼻,令人食指大动。
猪脚面征服了霍燃的味蕾,他吃得高兴,对于店主随后端上来的青椒炒大肠也没那么排斥了。
他以前从没吃过这个菜。毕竟臭烘烘的猪大肠难登大雅之堂,高端宴席不可能允许它的存在。
但这玩意儿闻着臭吃起来香,还真不赖。比榴莲披萨强多了,起码能下咽。
一顿饭吃得非常畅快,霍燃难得露出满意的笑容。
南榕抢着结了账,正准备喊他一起去看电影,却见他脸色已是晴转阴。
“肚子疼,”霍燃内急,当即问道:“洗手间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