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胭静静地瞧着镜子里自己的这幅皮囊。
原身无疑是漂亮的,梨花般清丽纯媚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明媚璀璨的杏仁眼,挺翘的鼻子和樱花般娇嫩的嘴唇,粉黛未施却美得倾城绝色。
拥有这样一张脸,要想低调,肯定是不可能的。
于是,时胭轻声说:“按你的想法来做吧,毕竟造物主才最懂自己的缪斯。”
女人眼睛一亮,“你说的对。”
她干这行的初衷就是喜欢化妆,能遇上这么懂她的客人,可不多见。
她先是拿出海绵蛋,将粉底液均匀地涂到她的脸颊上,再轻轻按压。
这个过程中,女人的动作很轻,像是在对待一件易碎的珍宝。
时胭的皮肤很好,几乎没什么太大的瑕疵,女人很轻松地完成了底妆。
化完底妆,她似乎觉得还有哪里不对劲,想了想,在时胭眼角下方点了一个泪痣上去。
“时小姐,您真是太美了。”看着这颗泪痣,女人忍不住感叹道。
加上泪痣之后,时胭眉眼显得更精致了,透着欲拒还迎的风情,不经意间便能吸引人的视线。
妆化好了,还有发型。
女人干净利落地将时胭乌黑的秀发烫成一个小波浪卷,头发的长度刚好垂落在锁骨前方。
“好了,搞定!”
她唇角翘了起来,用异常饱满的声线说道:“时小姐,相信我,今晚你一定会是最耀眼的存在!”
时胭看着镜中的自己,巴掌小脸,精致的五官,一双莹润杏眸好似有魔力似的,多看几眼都能沉溺在她的眸底。
女人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拍了拍手,几排衣架被人推了过来。
“时小姐,你选一套吧,这些都是陆先生为你准备的。”
时胭微微点头,走到那些名牌礼服中,挑中了一件酒红色的玫瑰礼服。
还是原身最爱的那个牌子。
她拿着礼服走到试衣间,一拉上帘子,外面的人便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雨姐,刚才那位是时家的千金吧?看起来没有传闻中的那般脾气坏啊。”有位员工小声地说道。
被换做雨姐的也就是刚才给时胭做妆发的女人,她是这个工作室的创始人,接触过不少豪门之间的肮脏事,闻言立即用眼神警告了下员工。
“祸从口出,不要信那些道听途说的事情!”
人家大小姐什么德行,她们这些普通人配议论吗?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多管闲事容易招来祸端!
“哦,不说了,我还以为雨姐你是真心喜欢她呢。”
被这么一训斥,员工立即委屈巴巴地闭上了嘴。
雨姐眼中流露出一丝复杂之色,她对时胭印象确实不错,可到底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说说场面话客套下得了。
时胭换好礼服,从试衣间出来,裙角绣着的玫瑰图案栩栩如生,衬得她肤色愈发雪白。
这是一款抹胸式的长款礼服,将她优越的肩颈线暴露无遗,乌发轻轻垂落,半遮半掩间白皙的锁骨清晰可见,更添几分诱惑。
雨姐愣住了,美人她见过不少,可能让她感到惊艳的,实属不多。
她发出了真情实感的赞叹:“时小姐,你真美。”
“谢谢。”时胭滴水不漏地答道。
想到陆修煜还等在外面,雨姐勾起一抹暧昧的笑容,“时小姐,陆先生见了你,肯定也移不开视线~”
说着,她做出一个手势。
“请吧。”
时胭淡淡颔首,边走边在识海中问道:【系统,你不是说你很神通广大的吗?就没什么金手指可以给我?】
系统君嘿嘿一笑,【你这倒是问到点子上了,恰好——】
【本系统没有所谓的金手指,一切都得靠你自力更生。】
【呵呵。】时胭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这狗系统果然不靠谱!
外面,陆修煜随意地拿起桌上放着的财经周刊,修长的手指轻轻翻动了两页,视线却始终没落在文字上面。
他在想,今晚的晚会他哥也会参加,时胭见了他哥,会动摇之前的想法吗?
想到这,陆修煜心中有些烦躁,眉头不自觉地皱了皱,连魏元舟都察觉到了自家上司心绪不佳。
直到时胭窈窕的身姿出现在两人眼前,这份诡异的宁静才得以被打破。
“九、九爷你快看!”魏元舟双眸睁大了些。
陆修煜这才抬起头来,目光落在时胭身上。
她选的这件礼服极衬她肤白,抹胸的设计将她胸口的曲线完美呈现,那盈盈一握的小腰让人忍不住产生遐思。
陆修煜只觉得喉中忽然一紧,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席卷他的全身。
陆修煜心里很清楚,他不爱时胭,可正因为这样,才更显得此刻的他极为不对劲。
外界对他的传言一向是,冷漠无情,不近女色,就连他自己都自翊他是个只爱工作的事业狂。
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他居然心乱了一拍……
这种感觉让他有些反感,仿佛定好的规划里,突然有了一个不稳定因素一样。
陆家豺狼虎豹甚多,他不允许他的人生有任何的偏移,无论是谁,都不行。
“陆先生,你不满意?”雨姐见陆修煜一直紧盯着时胭,有些惴惴不安地问出声。
“……”
陆修煜沉稳地收回视线,给了一个不高不低的评价,“还行。”
只是还行?
雨姐傻眼了,这和没说有什么区别!
魏元舟也一副见鬼了的表情。
怎么可能只是还行!明明都快把夫人盯出窟窿来了好吗?!
连系统君都少见地为时胭抱不平了起来,【他这人什么眼光?怎么能说出这么冰冷的话来!】
虽然它很想看时胭吃瘪,可它就是看不惯陆修煜这幅冷漠绝情的模样。
还不如陆敛那小孩顺眼。
时胭淡定多了,若是连这点小挫折都受不了,当年她在贫民区早被饿死了。
没有人知道,最单纯的那个她,已经死在了那年冬天。
她和狗抢过吃的,被不怀好意的大叔骗到过荒无人烟的巷子。
要不是她身上藏了刀,不要命一般的举动把男人吓到了,她早就成一具尸体了。
她交过很多男朋友,可是每次都是刚在一起她就觉得腻了,她不喜欢拥抱也不喜欢接吻,总觉得他们太虚伪了。
他们只爱她妆容精致的脸,爱她伪装出来的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而陆修煜,他似乎有些不太一样,他身上有一股特别的气质,让她很想靠近。
不知道这种情况会持续多久,但想来,只要走进他的心里,陆敛那边也会轻松很多。
她要回家,她只能赢,不能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