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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以后娶你当老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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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

高二的教师办公室内,传来一阵剧烈的拍桌声。

“你小子,无法无天!”

朱志红愤怒的盯着站在他面前的黎初,他怒斥一声,气得浑身颤抖。

黎初看着一旁哭得梨花带雨的白露,他的心瞬间融化了,一种难言的疼痛涌上心头。

他恨不得立刻将白露拥入怀中,好好安慰,可是他也知道,这样做,只会让白露更加伤心难过,毕竟现在是十二年前,自己已经重生了,现在的白露并不认识自己。

所以,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发挥他男人担当的时候到了!

“别哭了,我会负责的,我以后肯定娶你当老婆。”

此言一出,整个办公室顿时陷入诡异的寂静。

朱志红瞪圆了眼睛,嘴唇颤抖着,似乎是气急攻心。

站在一旁的张一哲老师更是狠狠的掐着自己的人中,差点就要晕厥过去。

其他本来在埋头苦干、教育学生的老师纷纷停止手中工作,一个个竖着耳朵看向黎初这边,心想着,这个小子真是疯了吧。

白露听了黎初的话,眼泪流得更凶,她哽咽着,一句完整的话都讲不出来。

“你扯什么王八犊子?你们两个才多大?你小子拿什么负责!现在,立马给白露同学道歉,取得白露同学的原谅!”

朱志红的手在桌上敲击了数下,震的黎初耳膜生疼,他抬头看着朱志红,不卑不亢的开口道,“对不起,是我不好,我知道错了。”

“你看着我干嘛!你跟白露同学说!”

黎初转过身,深吸一口气,再次面朝白露。

他双眸含笑,语速很慢,却掷地有声。

“白露同学,关于我今天的行为我深感抱歉,今天在我身上发生了很多无法想象的事情,我的行为过于激动,直到此刻我还没有完全清醒。希望白露同学可以原谅我的任性妄为,以后我们会是很好的同学,共同进步的朋友。”

“黎初你回头写一千字检查,在升旗仪式上当着全校同学作出检讨和反省!但是我警告你小子,反省自己的错误,不能把你干了什么丢尽学校脸面的事儿扯到白露同学身上,明白吗?另外,回头把你妈妈叫来,要跟她谈谈话!不能让你这颗老鼠屎影响我今年的.......”

朱志红喋喋不休说着,突然意识到什么,连忙干咳两声打住话语,“咳咳,别影响我们学校的形象和白露同学的声誉!白露同学,你看要不先就这样处理?”

朱志红自然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解决,毕竟这事闹大了,肯定是要对他今年的评优有影响。

白露未曾言语,只是静静的看着黎初。

她咬了咬唇瓣,一双杏眼更显灵动,一抹晶莹在眼眶里闪烁,但她强忍住没有掉下来,她用袖口胡乱的擦掉眼泪,眼眶通红。

沉默许久,她轻声说道,“我不想跟你做朋友,希望你离我远一点,不要影响我的学习。”

说罢,白露转身离去。

黎初看着她纤弱的背影,只觉心脏抽搐般的疼痛,一颗心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捏住,连呼吸都困难,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即将失去。

但他的脸上仍旧是挂着一抹温和的微笑,“原谅我十二年后的冒昧,这一次,我绝不会再失去你了。”

“嘀咕什么呢?!赶紧滚蛋去学习,你要是这次考试还垫底,以后就别回来上课了!”

一旁的朱志红看着黎初一副恋恋不舍的模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他猛地拍案而起,冲着黎初大吼。

“人家白露同学可是延华转来的艺术天才,人家浑身上下全是艺术细胞,你呢?你全身上下都是艺术细菌。你让我省点心吧行不行啊?”

“你看看你们张一哲老师,年纪轻轻,才四十多岁,就被你气得谢顶了啊,你说说,他是不是上辈子欠你的啊!”

“咳咳。”

黎初转头看向张一哲,只见张一哲老脸也是一红,他摸着自己的秃顶,尴尬的咳嗽两声。

“张老师的秃顶跟我没关系,那是他肾不太好.....但是张老师上辈子的确是欠我的。”

黎初喃喃自语着。

........

“叮铃叮铃。”

伴随着下学铃声的响起,一首陈奕迅的《十年》在整座校园回荡着,充满遗憾的曲调,诉说着无尽的思念。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当年黎初十分喜欢这首歌,每天下学时分都会跟着哼唱。

可时光匆匆,直到黎初成为临近中年的落魄大叔,他反而觉得这首歌不适合青涩懵懂的恋爱期,不适合放在应该把全部精力用在学习和奋斗的高中时代。

毕竟没有经过一些刻骨铭心的磨练,没有亲身体验过一番人世间的冷暖与孤单,又谈何理解人生和遗憾呢?

多年后,回忆起高中时代,他曾无数次怀疑当初学校广播室的播音老师经历过一段痛彻心扉且爱而不得的爱情故事,那首歌就是最好的证据。

在他心中,那些青涩的岁月,那些美好的记忆,那些不能忘却的情愫,那些无法释怀的遗憾,都在这首歌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这一切都源于他们曾经相遇。

黎初从未想过,他会再次回到年少时,再次遇到白露,也许冥冥中注定,他们本身就是一场天赐的缘分。

再次回到十二年之前,是上天给了他一次救赎自己的机会,是命运的眷顾。

如果这不是缘分,又该怎么解释?

他们的初见,是那么惊鸿一瞥,却让人终生难忘。

白露,你知道吗?

当我站在你面前,我的心中是多么欣喜若狂?

这一年,我还是那个风华正茂的少年,你也是那个青春洋溢又有些内向的小姑娘。

那些曾经美丽的回忆,都深深镌刻在脑海之中,永恒不变。

那些曾经相遇的场景在此刻重叠,一切就像昨日才刚刚发生一般,恍如隔世。

黎初突然想到了一个词汇。

岁月静好。

年少是夕阳,弥漫天边彩霞。

青春是黄昏,落幕中的残阳,照耀在黎初和白露身上。

白露背着书包快步走向学校里停放自行车的停车场,她看着身后的黎初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戒备。

黎初背着书包,一路上一直低着脑袋沉默着,白露走到距离他十米的地方停下脚步。

“你一直跟踪我干什么?”

黎初抬头,看着白露那双清澈的水眸中透着浓浓的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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