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五,赶大集。
天才蒙蒙亮,县城门还没开,城外排着长队,队伍中人大多都推着板车担着货担,是进城做买卖的小商贩。
城门两旁的空地上,支着三两早点摊,热气腾腾的蒸雾袅袅攀升。
进城的人都是从附近十里八乡赶过来的,走了半宿,正是肚子饿的时候,而且一道城门之隔,城里的价格可要比外面摊子上的吃食贵个一两文。
所以城门口排队等候入城的人,大多都会选择在城外早食摊子上买些吃的应付两口。
虞意也是如此,她一到县城门口,就熟稔地到一个早食摊前,花十文钱买了十个大肉包子。
她自己吃两个,给跟在她身后的丹顶鹤吃八个。
这只丹顶鹤长得修长挺拔,足有人高,白羽如初雪,黑羽如墨砚,头顶上的一抹红更是鲜艳若朱砂,一看就不是凡鸟。
站在它身旁的姑娘亦是白裙飘飘,雪肤乌发,一双灵动的眼眸乌黑透亮,神光湛湛。一人一鹤站在一起,当真就如古画儿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姬一样。
——如果忽略掉她手里抓着的大肉包子的话。
在寻常百姓眼里,仙鹤属于仙家坐骑,向来都只在仙山福地出没,偶尔听到鹤鸣,也只能遥遥仰望一眼仙鹤凌空飞过的英姿,很少会有仙鹤降落在这么一座平凡的小县城里。
然而,这只仙鹤却是个例外。
众人已经不记得这只仙鹤和养它的小仙姑是何时出现在柔南县的,反正得有好几年了。
大家起初还对他们好奇,现在已经见惯不怪了,盖因为每逢初一十五的大集,大家都能在城门口看到他们。
小仙姑每逢大集就会带着仙鹤来县城里摆摊,售卖一些辟邪镇宅的符箓,帮附近百姓解决一些普通人解决不了的妖魅祸患。
她收价不高,要是银钱不够,也可用瓜果粮肉兑换,皆是明码标价,从不白拿别人的东西,全然不像别的修士那般目下无尘,高不可攀。
柔南县的人都对这位小仙姑颇有好感,每逢她来,集市都要热闹几分,有专程想来瞧她一瞧的,也有有事想请她帮忙的。
虞意在城门打开之后入城,一同入城的人都热情地跟她打招呼,一口一个“小仙姑”地叫着,询问她今天会在城中哪个地点支摊。
“我先带着鹤师兄四处逛逛,走到哪里便算哪里,这得听鹤师兄的。”虞意笑着应道,乌黑的眼瞳盈满朝阳的暖光,甜得像是融化的焦糖。
她容貌本就生得好,粉面桃腮,唇红齿白,修仙之人在寻常百姓眼中总带着几分疏离凡尘的气质,让人不敢亲近。可只要她一笑,这几分疏离便尽皆融化在她的笑里,让人瞧着就心生欢喜。
丹顶鹤在她旁边煞有介事地点点脑袋,当真有那么点“师兄”的威严。
众人都知道她这个规矩,没有继续追问,入城之后,大家各自分散赶往城中不同街道忙活生计去也。
虞意则和鹤师兄在城中闲逛,采买添置一些家用。
柔南县只是一座小县城,规模不大,她在这个县城里逛了五年,哪里有什么商铺都心里门清,很快就将该买的东西买完,塞进储物袋里。
这样的生活悠闲是很悠闲,但属实有点乏味了些。
虞意仰头望了望头顶辽阔的天空,百无聊赖地叹一口气。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连集市都再逛不出新花样的日子,实在太难熬了!
要是早知道评论一句就会穿越,她看文的时候就该把自己的双手绑起来。
虞意每每想起来都忍不住打自己的手,叫你手贱叫你手贱,看文就看文,为什么非要留一句“女主也太惨了吧,我还和女主同名,该不会穿越吧?”
结果一语成谶,发完这条评论,她就被一阵电流击过,真的穿进这么一本恨海情天的狗血虐文里,成了里面被虐身虐心的小白花女主。
要知道,整本书加上番外,一共都才八十万字,她就被男主和各路男配女配狂虐了七十万字!剩下十万字里女主与过去和解,真爱无悔,和男主HE了。
HE了……
男主裴惊潮,书名《惊潮》,从这个书名她就该猜到作者根本就不爱她!
虞意至今都还记得原著结局时,上面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着:她笑着回首,可眼中再也没有了初见时令他惊艳的清亮神光。
这狗男人,就属他把女主伤得最深,到最后竟还嫌弃她眼里没有光了。
虞意穿入书中时,正好是小白花女主初遇重伤昏迷的男主,用树藤编成一个小木筏垫在他身下,累死累活地把他往家里拉。
眼看都已经拉到家门口了!
虞意一想到救下男主后,即将到来的七十万字虐身虐心剧情,当即就狠狠打了一个寒颤。
即便裴惊潮作为原著作者最爱的好大儿,生得是玉树临风,剑眉星目,就算狼狈得浑身染血,昏迷不醒,也还颇有几分姿色,虞意都对他生不出半分好感。
她左右一思量,从院子里找来把柴刀,在他脖子上来回比划半天,终究没敢下得去手,最后拉起小木筏掉头,将他拖进旁边的树林子里,挖坑埋了。
埋完后还在夯实的坟堆上面用力跺了两脚。
虞意冲回原主家里,收拾细软,当天就一把火烧了小木屋,选择搬家。
女主入道修行前,一直和爷爷相依为命,爷爷是猎户,去世之前教过她一点防身的拳脚功夫。虞意穿入这具身躯里,也继承了原主的技能点,小心机灵一些,倒也不怕途中会遇上匪徒。
她一心想着离开男主所在的宗门辖地,不想和男主有半分交集,紧赶慢赶走了一个多月,来到柔南县地界,因缘际会闯进一个散修的修炼洞府。
那散修寿元将尽,正遗憾此生没能收到一个徒弟,门下无人继承他的衣钵,就连身边养的仙鹤都无人照料了。
见到晕头转向闯进来的虞意,简直大喜过望,当场就威逼利诱着让她拜师。
虞意一朝穿入一个仙侠世界里,心中也十分向往上天入地的道法仙术,她在原著里面没看见过这名散修的名号,心想他应该是和原著剧情无关的路人甲,便爽快地答应下来。
散修收下她后,便为她灌灵洗髓,将毕生修为打入她体内,为她奠定灵基,之后又将积攒于洞府中的功法典籍、符箓法宝以及一直陪伴他的一只仙鹤都托付给了虞意。
虞意还没来得及了解她这个新师父,散修了却遗憾的第二日,就寿元耗尽,坐化而逝。
这之后,她便在洞府中安定下来,一边养仙鹤,一边研究散修遗留下来的功法修炼。
这一隐居,就是五年。
未免一不小心卷入到原著剧情中,五年间虞意很少外出,一月只出门两趟,靠自学来的剑术和道法赚一点自己和仙鹤的吃穿用度,顺便也打听一下外界的消息,尤其是裴惊潮的动向。
她当然不觉得自己当初将裴惊潮活埋,就能杀了他,他可是男主,命大得很。
裴惊潮也确实没死,他是十二大仙门之一的离山剑派掌教座下首席弟子,不止是在修士当中赫赫有名,就连凡尘里普通民众都对他的大名如雷贯耳。
虞意在柔南县这样一个小县城里,都时常能听到关于他的消息。
就算没有女主跟在他身边,也丝毫没影响到裴惊潮走剧情,他依然按照原著中所写的那般,先是在宗门大比里大出风头,之后又在秘境里获得绝世神兵。
在九州法会上,更是力压群雄,摘得魁首,成为了仙门当中年青一代修士的领头者。
裴惊潮的声望越来越高,当然,也如原著中一样,倾慕他的女修是一茬接一茬。
在原著剧情里,女主是唯一那个会被裴惊潮另眼相待的女子,她就像是个活生生的靶子,明里暗里被他的那些爱慕者们折腾得不轻。
女配们爱慕裴惊潮,嫉恨女主,男配们追逐裴惊潮,觉得天赋普通的小白花女主配不上他们大哥。
就连女主自己,也在不断被针对被贬低的处境下开始自我怀疑,变得自卑怯懦,卑微到了尘埃里。
现下,虞意跑了,裴惊潮身边的女主位置空悬,女配们为了成为他的身边人,使出浑身解数。虞意每回出来,都能听到他与不同的红颜知己的传闻。
只不过,都是一些暧昧不清的传闻,没有一个是确切定下来的。
这也导致虞意只能继续窝在这个小地方,都不敢走远了,生怕女主光环还挂在她脑门上,一走出去就碰上什么剧情人物,从而开启“被嫌弃的小白花女主的一生”。
“嘎嘎。”鹤师兄的叫声唤回了虞意的思绪,她顺着丹顶鹤伸长脖子示意的方向看过去,看到熟悉的小酒楼。
鹤师兄很喜欢吃这酒楼里的蒸鱼,虞意便顺了它的意,领着它往酒楼里走。
他们俩是这酒楼的熟客,都不用虞意开口点菜,小二就已熟练地朝后厨吆喝道:“鹤师兄来了,五盘蒸鱼,半生少盐。”
丹顶鹤欢喜地嘎嘎两声,虞意噗嗤笑出来,“有劳小哥。”
一人一鹤在食客们的打量下,坐到临窗的位置上,聚集在他们身上的视线很快转开。
虞意端起茶慢慢地饮,听到另一桌上的几个行脚商打扮的人交谈道:“以你那灵马的脚程,从这里还有几日才能到离山脚下?”
“也就两三日,最晚不超过三日,您尽管放心就是,我这两匹马可不是一般的马匹,保管能在道君大婚之前,将你们送至离山。”
听到“离山”两个字眼,虞意的耳朵竖起来。
她从窗边看出去,果然见酒楼后边儿的空地上栓着两匹黑马,那两匹黑马高大壮实,筋骨健硕,浑身灵气流转,一看就是用灵草灵丹喂养出来,与寻常马的品相截然不同。
同黑马一同停驻在空地上的,还有两大车货物,装在密封的红漆大木箱中。
“最好是越快越好,我们这些做小生意的就是想趁着人多热闹,多做几笔买卖,要是再晚一些,可就赶不上好时候了。”
“那是那是,我省得。”说话之人是灵马的主人,就靠灵马给人拉货吃饭,他张开一只大掌,说道,“距裴道君和毓秀仙子大婚还有五日,等我们到离山城的时候,来凑热闹的人估计也差不多到了,您老的这两车子货不愁卖不出去。”
“要我说,这么大一场盛事,四海九州的修士都齐聚离山城,您这才拉两车货去,还算是少了。”
行商道:“你是不知道有多少商贩正往那里赶,都想要分一杯羹,我们这些小生意人都是在薛氏商行的手指缝里捡漏吃,要是太贪心,货物砸在手里,那就得不偿失了。”
虞意捉着杯子的手一抖,兴奋地呼吸都变得粗重。
她听到了什么?裴道君和毓秀仙子大婚?
毓秀仙子不就是原文中那个因为爱慕裴惊潮,而疯狂嫉恨女主的恶毒女配吗?恭喜她终于如愿以偿。
裴惊潮和别人成亲,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孽缘已尽?虞意恍惚都能听到自己脑袋上女主光环碎裂的声音,特别悦耳。
只有五日!等裴惊潮大婚之后,一切尘埃落定,她就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中华典籍那本写得太卡了,所以开了这本调剂一下思路,主感情线文
这本跟《我能听见你的系统音》是同一个梗,那一本因为切入点没有选好,核心梗跑偏,直到后期女主才开始听见系统音,所以重开了一本来写写这个核心梗。
大概就是个放松的小甜饼,可能20来万字的短篇,不太长。
====预收:《全文完结后,我回来了》=====
我是一本仙侠小说里的炮灰女配,仗着身份崇高,身世显赫,便任性妄为,肆意欺辱他人。愚蠢,恶毒,但又实在美丽。
以上,是那个霸占了我身躯的穿越女对我的评价。
她随身带着一个攻略系统,在系统的指示下,要去救赎一个在未来会颠覆三界的大反派,阻止他黑化。
我每每看到她顶着我的脸和身份,对着一个连为我提鞋都不配的贱种卑躬屈膝,阿谀谄媚,我就想撕碎他们两个人。
更让我怨恨的是,我身边的人,没有一个人发现她不对劲,就算发现了,也认为现在的穿越女比我更好,我的亲人朋友全叛变成了她的亲人朋友,对她比对当初的我还要亲近宠爱。
我的怨恨与日俱增,直到全文走向结局,他们在所有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行大婚。
在大婚之日,系统给了穿越女两个选择:留在书中世界和男主一生一世一双人,抑或是,回到现实世界。
穿越女纠结许久,最终选择了后者。
穿越女离开,我重新回到自己的身体里,睁开眼的第一时间,就看到那个被救赎的小贱种站在我面前,含情脉脉地将一样精致的定情信物交到我手里。
他说,这簪子可以破他不死不灭之身,他将唯一能杀死他的利刃交付到我手上,以证自己情深。
我接过发簪,十分感动,反手将尖锐的簪子用力地捅进了他的心口里。
小贱种捂着心口,难以置信地盯着我,问:“为什么?”
我笑了笑,一脸无辜地睁大眼睛:“我只是想试试看,没想到竟然是真的。”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