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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阿莫斯之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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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温迪变成小精灵的样子,钻到李白衣服里睡觉。

几百年来,温迪的朋友寥寥无几,北风狼王安德留斯算是一个,极东之地的时间魔神伊斯塔露算是一个,李白算是第三个。

安德留斯是个闷葫芦,明明对人类很友善,却要装作敌视人类的样子,还让狼群们收集人类婴儿。

伊斯塔露是个温柔的前辈,是千风中代表永恒的时间之风,早在千百年之前,前辈就成了人形,而且前辈的来历很不简单。

对于这两位魔神,温迪都没办法太过亲近。安德留斯是个钢铁直狼,太过无趣。伊斯塔露是神秘前辈,温迪比较拘束。

只有李白不一样。

而且不知为何,他邂逅相识于李白,总感觉是命中注定的事情,玄之又玄……

次日,李白像往常一样出去采集矿石。

温迪恢复人形模样,在旁边喝酒,时不时道一句:“小白别干活了,我们来玩啊。”

李白翻了个白眼,继续挥动矿镐,忽然发现……自己TMD有仙力懂法术,为毛还像个凡人似的采矿啊?

李白把矿镐扔到一边,默默的用了一个法术:“天地之金,为我所用。”

只见大片的矿石自己崩毁,化成一小块金之精华浮在李白面前。

“哇塞,小白好厉害,你怎么做到的?”温迪跑过来抚摸着金精,感受着其中的金之元素。

“法术而已。”李白摇摇头,“金精虽然珍贵,但我要的不是你啊……”

李白想了想,又用了一个法术。

只见矿镐自己飞起来,摁住一块矿石狂凿,不一会儿这个矿石就被凿下来了。

“御剑术竟然能有如此妙用!?”李白目瞪口呆。

与之前的控金术相比,操控矿镐的消耗更加的少。

“哇塞,你这样是不是可以一直摸鱼了?”温迪羡慕道。

“小意思,你要是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李白摆了摆手。

“好,一言为定啊。”温迪小拇指拉住李白的小拇指,“拉钩上吊,一百年……额,一万年不许变。”

此时的摩拉克斯还没有成就神位,并没有“食言者当受食岩之罚”一说。

“不骗你。”李白捏了捏温迪的脸,看了下说话间功夫就采集了八块矿石的矿镐,李白一招手矿镐飞了过来。

想了想李白给矿镐刻制了一个固化阵法,防止矿镐磨损坏掉,一个空间阵法,这样矿镐采集下来的矿石,就会自动进入阵法内形成的空间。

想了想,又改进了一番御剑术,并将改良后的御剑术命名为“挂机搬砖”。采矿不尽采,只开采表面的浮矿,不深挖破坏矿脉,可持续发展从我做起。

接下来就是摆烂时间了。

李白和温迪躺在不远处的草坪上,喝着酒吹着牛。

也不算吹牛吧,李白就简单的说了说大唐的情况,又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

温迪听得眼睛成了小星星眼:“小白你真厉害。”

“唉~一般一般,也就天下第一人间无敌的水平,天上还有三十三,地下还有七十二,人间之外还有三界六道宇宙洪荒,天地之外还有混沌虚无元初鸿蒙,上不了台面。”李白摆了摆手。

说起酒来,忘记介绍这酒葫芦了。

此葫芦乃是他3岁时一头青牛所赠,一开始葫芦里装的是丹药,他把葫芦内的丹药吃完了后,就开始装水,结果水到里面就成了酒,然后大唐的人们也乐得见,一个小屁孩一边走着醉拳妈见打的步伐,一边口吐华章“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而且他第一次喝酒之后,梦中曾学习一个《大梦游三千》的功法,这也是他第一次修炼。

《大梦游三千》功法十分神奇,李白可以于梦中畅游三千世界,体验百态人生,每一次游历世界之后,他的境界都会进步神速。

而喝酒有助于睡眠,所以喝酒=修行,酒蒙子=修炼狂。

另外他游历三千世界的记忆也都被化为与酒相关,所以他的记忆中,酒的记忆占了六成。

说远了,这个葫芦名叫紫金葫芦,受三千世界之梦冲刷、时空之力洗礼、海量丹药蕴养,凝聚了李白的酒仙果位。

其中的酒是他酒仙果位所化,无穷无尽,有点化生灵、滋养万物、活死人肉白骨的神奇能力。李白凭借此葫芦,可司掌天地草木,可操控阴阳时空,可掌控梦境灵魂。

不过,对于李白来说,这就是个酒葫芦而已。而且已经送给温迪了,就算再好他也不会要回来的。

说起那些大千世界,也都十分奇妙。

有的世界屁大点地方就几百个国家近百亿的人口,不修仙术不修武法便可上天入地,有着丰富的科学知识宝库。最重要的是对他李白的评价还算公正,什么“秀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到位,太到位了。

有的世界修炼斗气,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天命之子被退婚,然后天命崛起掀起腥风血雨,世界在这剧本式的轮回下逐渐破碎。

有的世界有人出场拉风的要死,骚话连篇李白听了都颇有所得,结果最后来了一句“俞陀救我”,啧……

不过这个世界他也挺喜欢的,有温迪这个知己陪在他身边,有铁爷爷关心他,很不错啊……

“来来来,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李白拿起酒葫芦开始灌温迪。

“呜呜呜……”温迪红着脸推开李白,然后坐起来大口喘气。

“小白你……”没等温迪说完话,他便醉倒了。

“哈哈哈。”李白扶住温迪躺好,“你这酒量不行啊……”

“哈——”李白自己也喝了一大口。

“诶,我的酒怎么少了?”李白好奇的看着紫金葫芦里的酒。

按来说不应该啊,这里的酒是概念上的无穷无尽,使用神通一滴酒便可淹没半个蒙德,怎么少了一杯的量?

李白仔细感应一下,竟然发现这缺少的一杯酒竟然在这个世界的时间上游!

就尼玛离谱。

这酒是他酒仙果位所化,所以冥冥之中他可以感应到。

少了的这一杯酒,至少他得睡上半个月,游历十五个世界才能恢复。

唉,反正就半个月而已。先痛快了再说,喝酒喝酒……

……

阿莫斯立在王的身旁,吹着叶子。

说起来阿莫斯也是个人才,本来这位王是她的仇人,她费尽心思接近了仇人身边,却不小心坠入了爱河。

阿莫斯白发蓝瞳,是她原部落的弓箭手。部落并不属于蒙德,生活在雪山之中。但是有一天王的侍从突然降临到部落,要让部落臣服于蒙德,否则就要毁灭。

族长举起利剑,于是部落消失。仅有当时外出狩猎的小队活了下来。小队的众人,有的头脑一热送了人头,有的默默离开深入雪原不知生死,有的归属了蒙德成为了奴隶。

唯有她赤脚走过苍白如骨的雪,来到了王的脚下,成了神的侍从,蒙德中的一神之下。

那位毁灭她部落的侍从也被她秘密处决了,但是她的仇还没有结束。王是她的下一个目标。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阿莫斯深深的爱上了这个仇人。

也许是因为弱者对强者的崇拜,也许是王的无上伟力与漫不经心的态度,也许是王赐予她的无上权柄与力量,或者是王每天都要让她演奏乐曲。

她就稀里糊涂的、无可救药的爱上了王。

她知道,二人的身份过于悬殊,就算抛弃了灭族的仇恨,王与她的距离也格外遥远。

一者是雪原千万里山脉最强的烈风魔神蒙德君主。一者仅是神的仆人,只有百年的寿命。而且仆人的一切权与力都是主人所赏赐的。

但是,爱这个东西实在是毫无道理,明知所爱之人与自己已是两个世界,却……

而且,王每天都要我演奏乐曲,是不是王也对自己有着一丝的爱意呢?王曾经说过“神爱世人”,自己也是王的子民啊……

阿莫斯失神的望着王,吹奏的乐曲也分外桃色。

演奏结束之后,阿莫斯重新跪伏在王的脚下。

“主上,我可以说一下我的梦吗?”阿莫斯忐忑的说道。

王不言不语,神面无表情。

阿莫斯被感情冲昏了头脑,只当是王的默许。

“我梦见海浪与细沙,我梦见青翠的森林与大地。”

“我梦见野猪在浆果丛嬉戏,我梦见高耸的尖塔。”

“我梦见王的子民欢声笑语,我梦见风停雪止蓝天白云。”

“我梦见……”

阿莫斯用柔软的语调向王诉说,她提起勇气抬起头看向了他。

神面无表情,王不言不语。

祂冷峻的面庞撕碎了少女的幻想。

阿莫斯不再诉说,默默的流下两行清泪。

她早该知道的,王……无心!

正如王口中满是对人的爱,身边却只有如刀的风。

眼中睥睨着在无尽的烈风中,直不起身子的子民,却认为他们表示的是对王者的敬爱与无边的顺服。

她早该知道的,神……无爱!

——————

PS:

李白法器(排名无先后):

青莲剑:器灵:小青,可操控五行之金、有斩天锋芒。

紫金葫芦:器灵:小紫,可操控时间、空间、阴阳、梦境、灵魂、轮回、生死、五行之木。

墨华笔:器灵小黑,可言出法随,主掌秩序与法则。

龙泉剑:器灵:小黄,主掌信仰、薪火、气运、信念、愿力。

命运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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