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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王正义真是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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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喝过小二送来的茶后,陶寄奴在客房里好好的睡了一大觉,待到黄昏,陶寄奴睡得饱饱的醒来,准备上街好好走走看看,可双脚刚落地竟然发现背篓不见了。

“龙蛋呢?!”陶寄奴一阵慌乱,鞋都来不及穿就四下找寻着,但最终什么也没发现。于是,起身就要下楼去找掌柜,可就在他开门之时,只见一个穿着一身似灰似白儒衫,瘦骨嶙峋,一把山羊须的书生靠在门边,有气无力地看着他。

“你是?”陶寄奴警觉地后退一步,快速打量一番,道。

“是不是东西掉了?”书生没有正面回答陶寄奴的问话,有气无力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陶寄奴更加警觉了起来,偷偷聚气于双手。

“我跟你一样。”书生的样子快要不行了。

“跟我一样?”陶寄奴再次打量靠在门框上的中年书生,忽然,他记起进店时掌柜说天字一号房还住着一个书生,掌柜言语中充满了不满。

“先生,和我一样是什么意思?”陶寄奴见书生那快要睁不开的眼睛,生怕他一不小心就缓不过气来,也没有多想,赶紧上前扶住他。

“有吃的吗?”书生闭上眼睛,好像在蓄力一般,过了一小会儿才说出这么一句话。

“吃的?”陶寄奴看了看书生,又回头看了看房间内,除了看到一壶已经冷掉的茶,什么也没有,陶寄奴略作思量,还是将书生扶进自己房间,然后倒了一杯茶递给书生,书生接过茶杯刚要喝,已然到了嘴边,突然停了下来,用细若游丝地声音说道:“这茶里有药。”

书生话音刚落,本以为他会放下茶杯,没想到他还是一口喝了下去,不仅喝了这一杯,还接连喝了好几杯,几乎把茶壶里的茶水喝完才停下来。

“哎,两天了,喝饱了一顿水。”书生有了几分力气,哀叹道。

陶寄奴有些懵,见书生有了几分精神便希望他能赶紧说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知道自己东西掉了?还有这茶壶里有药石怎么回事?但看到书生那副要生不生要死不死的样子,又生怕他说着说着就又没有了力气。

“你等会儿。”说完,陶寄奴一个翻身打开窗户,跳下了楼。书生见状,眼神中突然有了光,心想,原来是高手啊。

陶寄奴本来打算就在客店里叫来饭菜的,但听到书生说茶水里有药,于是决定还是在外面看看有没有吃的好了,总不会整个小镇都是做不良生意的吧?陶寄奴跳出窗外,落在矮上一层的房顶,抬眼看了看小镇,发现离此不到十丈的地方就有一个包子摊,热气腾腾,包子的香味飘荡在街道之上。陶寄奴轻轻一点脚尖,借力纵身而去,落在包子摊前,摊主也没惊讶,似乎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一般,笑呵呵地招呼道:“客人,要几个包子?肉的还是素的?狗肉的还是猪肉的?”

“狗肉?”陶寄奴看了一眼包子摊挂起的旗子,上书——正义不理包。陶寄奴不由得为摊主竖起一个大拇指。

“呵,没事,王正义管不了我。”摊主轻笑一声,没等陶寄奴说要什么包子,就随便捡了几个包子放进纸包里,递给陶寄奴,道,“被下药是吧,东西有掉吗?”

“你......”

“看见你从贼窝楼出来的。”摊主再次轻笑,“一两银子,你现在还有钱吗?”

陶寄奴伸手摸了摸了腰间的方寸物,幸好还在,于是默念咒语打开方寸物,再次乱摸出一块碎银,递给摊主说:“你这也太贵了,就这么点了。”

摊主接过银子,在手上颠了颠,再拿了几个包子递给陶寄奴,笑道:“小伙子,回去后到厨房去看看,东西也许就找到了。”

“嗯?”陶寄奴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摊主要帮他。

“别多想,我也不是什么好人,就是看不惯而已。”摊主说完就不再看陶寄奴。

回到房间,书生已经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起来,陶寄奴将包子放在桌上,然后推了推他,见没有任何反应,于是抓起书生的手臂,手指按在他的手腕处,聚气于指尖,缓缓地将灵气输送到书生体内,以便逼出他体内的蒙汗药。虽然陶寄奴这么想,但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自己将灵气输入书生体内时,只感觉在书生的体内迸发出一股异常霸道的灵气将陶寄奴的灵气轰了出来,甚至将他震得后退七八步。

“这是什么?!”陶寄奴一脸惊异。

“回来了?”书生缓缓抬起头,伸了个懒腰,睡眼朦胧地道,“有吃的啊。”

没等陶寄奴说话,书生就抓起桌上的包子大口吃起来,一点不在乎包子烫不烫。书生一边吃着包子一边含糊地说这话,道:“这包子是李二麻子的吧,这小子做的包子是不错。哦,你刚才是想用灵气逼出我体内的蒙汗药吧。谢谢了啊。没事的,那药对我没用。”

“没用?!”陶寄奴皱起眉头,心想,明显这个人是练气士,而练气士不会被药物影响,师父说过,不会被药物影响的练气士至少是问道境,这样的练气士怎么会在这里,而且如此狼狈。

“哎呀,好久没吃这么饱了。”书生轻抚着肚子,看了看纸包里仅剩的两个包子,没有再吃的打算,一脸的心满意足。

“请问先生是......”

“落魄书生而已。”书生打断了陶寄奴的话,拿起茶壶将茶壶里仅剩的茶水倒了出来,一口喝下,道,“我跟你一样,一进镇就被王正义带进茶铺......”

书生复述了一遍自己来到贼窝镇的经历,几乎与陶寄奴所经历的一样。陶寄奴丢了背篓,书生丢了书箱,陶寄奴背篓里只有破衣服和一颗龙蛋,书生书箱里有几本儒家经典和一大包金叶子。

“先生修为那么高,为何不闹他个翻天覆地,把东西拿回来。”陶寄奴疑惑。

“有意义吗?”书生轻描淡写地道。

陶寄奴闻言愣在了那里,拿回自己的东西还要有什么意义?陶寄奴打量着书生,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对于自己来说拿回自己的东西很重要,因为背篓里有龙王的孩子,一颗金色的龙蛋,做人不能言而无信,更不能无缘无故地就把别人的孩子给丢了,于是,陶寄奴不再去理会书生,觉得这人身上可能就有师父之前在自己身上打碎的腐儒之气。

“这包子你吃吗?”没过一会儿,书生似乎又饿了,摸了摸肚子,看着桌上的两个包子道。

“你吃吧。”陶寄奴突然对这个书生没有了一丝好感,如果自己的事情都没有意义,那这个世上还有什么事情能让他上心呢?

“谢了。”书生拿起包子放进已经由白转灰的儒衫袖管里,起身出门,跨过门槛时,扬了扬手道,“明天早饭有了。”

陶寄奴再次愣住。读书人何时变得如此脸皮厚了?

驾马城已然到了陶继刚手里,但他并没有急切地将驾马城与石仓城联系在一起,在外人看来,一如既往,无甚变化,其实外人也看不出变化,市井百姓只是好奇最近驾马城城主府在油盐等生活用具方面的需求特别大,惊人的大。这些被送进城主府的油盐一律送到了议事厅,原本宽敞的议事厅,一时间塞得满仓满谷。

“城主,这样是不是太慢了?”牧七在一旁指挥士卒搬运议事厅的油盐。

“有什么办法,你能让文庙把驾马城的耳报神也撤走?”陶继刚双手作剑指,一前一后,在议事厅里劈出一条瞬移通道,通道的另一边就在驾马城与石仓城接壤的峡谷中。

“这个....”牧七一时无言,只得继续指挥士卒搬运油盐等生活用具。

“哎,数千人研习吞天录,为何就老夫拥有这般技能?”陶继刚一脸忧愁。

自从陶寄奴在唐家沟得到常虹仙师的《吞天录》后,他将其分抄数千份,分发给新军和春雀,让他们各自研习,几年下来,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行气法门,有的能够聚气成刀剑,有的能日行千里,就连如夫人杨小芳也能化物成灰,而自己前两年根本无法入门,一度怀疑常虹仙师也有搞错的时候,并不是世间生灵皆可修行的,直到第三年,陶继刚一天凌晨受到驾马城避暑门刺客的刺杀,刺客短剑戳穿了他的腰腹,瞬间陶继刚只感觉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释放了出来,这一剑不仅没要了他的命,反而让他莫名其妙地找到了自己的行气法门,更莫名其妙的让他半年间境界提升突飞猛进,破茧境一过竟然可以凭空划出瞬移通道,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不过境界还不够,所能到的距离也只限于周边几座城池。

原本紫袍道人陶通明有着类似的技能,只是他是运用符咒布阵才行,而陶继刚这个用的是自身灵气,不仅能开通,还能持续两个时辰,因此才能让士卒通过搬运物资。

书生走后,陶寄奴心里忐忑不安,生怕龙蛋被王正义之徒当成什么鸟蛋给做来吃了,于是,顾不得有没有危险,一个翻身跳出窗户下楼,直奔厨房而去。

贼窝镇很少有外人来往,因而住店客人就少,店家也懒得熬夜值守,早早就关了门,躲在后院自家人吃喝打屁。陶寄奴悄然落入厨房前,瞥了一眼正在吹嘘自己如何拿了陶寄奴背篓的小二,胖掌柜呵呵笑着,主位上拿着龙蛋翻来覆去看个不停的王正义,时不时拿到耳边摇一摇,听一听,没有任何发现,一脸的疑惑,心想,一个柳条背篓背了一大堆破衣服,破衣服里裹着一个钵盂和金蛋,这是什么行头?

陶寄奴见此,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还好没有被吃掉。陶寄奴转身进入厨房,竟然见到自己的背篓被胡乱扔在灶前柴堆里,衣服也扯了出来,看似还被烧了一些,王正义给的光阴画卷也不见了,见状陶寄奴顿时火冒三丈,虽说只是一些破烂衣服,但这是师父的衣服,说不定哪天回到寻幽谷师父还会和自己计较的,如今被这群贼人妖孽给烧了,岂不就是给自己提前捅了一刀?想想师父生气地样子,陶寄奴不由得一阵肉疼。

不行,这群贼子决不能任其猖狂。

“王镇长,你可是真行。”陶寄奴将衣服塞进背篓里,背上背篓跳出厨房,一个蹦跳落在王正义等人吃饭的石桌上,小二与胖掌柜顿时吓得跌落在地,王正义一脸震惊,只见陶寄奴抬手指着王正义的鼻子,说道,“前脚谈合作,后脚就偷东西,你还真不亏啊。”

“呵!”王正义尴尬一笑,转头看了看吓得屁滚尿流的小二和胖掌柜,心想,怎么回事,不是下药了吗?王正义见小二也是一脸懵,心知不妙,赶紧将手中龙蛋抛给陶寄奴,趁着陶寄奴伸手去接龙蛋时,脚下一蹬,借力后闪,在空中就化作一条哈巴狗,落地便迅速离开,待陶寄奴接住龙蛋再去寻时,王正义已然不见了踪迹。小二与胖掌柜有样学样,一个翻身,胖掌柜化作了一头黑山猪,小二化作了一只老鼠,分头逃窜。

“哎,这群畜生!”陶寄奴将龙蛋收好,一时有气无处撒,聚气于掌,一掌拍碎了石桌。

而逃出去的王正义跑着跑着觉得哪里不对,于是急忙刹住脚,站在原地打圈圈,寻思着哪里不对劲呢?

“老大,还不快跑,干嘛呢?”后跑出来的小二,高叫着。

“对啊,跑啊?”胖掌柜臃肿的黑猪身子挤破一道砖墙跑出来道。

王正义还在转圈,转了好几圈后,突然,他发现了问题所在,自己已经是破茧境妖修了,怕一个孩子作甚,从他身体散发的气味来看,他也不过凝神境啊,怕什么?!王正义一个蹦跳,又幻化成人形,气呼呼地瞪着一旁的黑山猪,吼道:“跑什么跑,我们他妈的是破茧境了,怕一个凝神境的小屁孩作甚?!”

“老大老大,那可是人啊?”黑山猪变回人形,一脸的惊惧。

“人?”王正义闻言,身体不由得打了个哆嗦,脑子里不由得回想起自己还不曾修行的岁月。

资州罗马城富商王富贵家养了很多条狗,看家护院用的,分别取名叫做正行,正侠,正仗,正义,连起来就是行侠仗义。王富贵虽是商人,却从小就极其崇拜江湖豪侠,山上仙家在他眼里也只是生意伙伴。因此在罗马城王富贵的名声很好,不管是朝廷官府还是江湖豪侠都愿意结交,只有山上仙家觉得这个人太过招摇,还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因此每次谈生意时总会刁难于他。王富贵却也不放在心上,毕竟即使你是山上仙家没到飞升的地步还是需要吃喝拉撒的,要吃喝拉撒你就得和山下做生意,而王富贵的生意伙伴遍天下。

世俗中有句话叫狗仗人势,当时还没有开灵智的王正义眼中只看到了主人的风光,却看不到主人仁义,就此让它形成了嚣张跋扈的性格,走在大街上不仅欺负狗还欺负人,而人却因为王富贵的仁义并不在意,街上的狗却不惯着王正义。

一天,王正义吃饱喝足依然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照例欺负它看不顺眼的路人和狗,长时间被王正义欺负的狗最终联合了起来,将王正义引诱到城外,十几条大小各异的狗一拥而上,几个回合下来,王正义便败下阵来,遍体鳞伤,两条前腿皆被咬断,这群狗还将王正义拖到十里之外的乱葬岗里,让它自生自灭。

这一夜,大雨倾盆,以王正义的情况本该一命呜呼的,殊不知这场雨是因为两只水属妖怪斗法引起的,其中一只被打败落在乱葬岗中,另一只也受了伤,不得在陆地久留。王正义饥渴难耐,见到一条大鱼落在自己身旁,即使全身疼痛难忍,还是匍匐着爬了过去,张口就大快朵颐。此刻的王正义也顾不得生肉好不好吃,咯牙不咯牙,一阵囫囵吞枣,那水属妖物鸽子蛋一般大小的妖丹也混着肉吃了下去。

王正义虽然填饱了肚子,却因为前肢全废,想要回到城里却难以实现,爬了十几米就没有了力气,只得趴在那里无法动弹。待到凌晨,沉睡中的王正义突然浑身一震,好似被什么东西重重打了一下,跟而浑身发热,热到它如同火烧,烧得王正义满地打滚,于此同时王正义似乎能够听到自己身上的骨头错位又连接的声音,痛入骨髓,直到昏死过去。

待到王正义再次醒来时,已然脱胎换骨,前肢好了,身体轻飘飘的,眼神也好了不少,一眼可见几里之外的光景,王正义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感觉自己与之前不同了,全身有使不完的劲。于是高兴地蹦跳着往城里跑去,它要找那群咬废自己的狗报仇,也想赶紧找到自己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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