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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马尔福庄园的晚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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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的时间总是愉快,小精灵见了我都是十分开心,除了每个月给他们的固定工资,我心情好的话也会多给他们钱,但有些人不是特别乐意见到我。

辞耽这个人居然让孩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学会了走路。

“简单简单,在他吃的奶粉里放了点灵丹妙药而已。”辞耽得意地说道。

我就知道——真是太聪明了!

“按照你这么说,他两岁的时候就可以飞了哈哈哈,这效率,起飞!”

刚来这里的第一个假期,我非常勤快,白天不醒,晚上不睡,晚上出去捉妖。基本上每个星期都会出去三次,反正不是用走路。坐地铁,打出租,短暂飞行,坐骑,御剑,能用这个这几种方法都不会选择走路,在收妖的时候。

暝晚在后院盖了一个温室,种了点蔬菜,黄瓜,生菜,豆角和西红柿。温室外是一片片花丛和几十棵果树,后院很大,这里的植物在我来的时候就有了。他说用了法术才能让这些植物生长,不然就是白费力气。这些蔬菜在超市里买不到。

我们每天都吃的大米需要三三每隔一段时间就送过来。距离不是问题,我早就在家里设置了传送阵,麻烦的是时间,他要找到我当前所处的时空,他回不去我过去的时间,也无法进入我未涉足的未来,所有神仙都是一样。这个问题说起来有些复杂——

七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德拉科寄来了信,邀请我去参加他们家的晚宴,最后还会有舞会。晚宴的时间明晚七点开始,在马尔福庄园。

这等热闹的好事怎么可能不去呢。

我立马给他写了回信:谢谢你的邀请,我明晚一定按时赴约。

当我兴致勃勃在镜子前看哪一条汉服更合适的时候,辞耽皱了皱眉头。

“你去的是马尔福家,这个晚宴,主办方是卢修斯·马尔福,不是德拉科·马尔福。到时候定有很多大人来参加,这不是一个小孩子的晚宴,入乡随俗,你还是换一身吧。”

“有道理,我去哪买啊?我来的时候没有挑那种适合当晚礼裙的洛丽塔。”

“我知道一家成衣铺,那里面的晚礼裙都很好看,而且种类繁多,会有一件你喜欢的。”

“那走吧。”

我立马叫了出租车,前往他所说的成衣铺。

店里的裙子又蓬又重,还有束胸,虽好看,却是累赘。我如果穿着这些裙子一晚上,我会累死的。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件浅蓝色的裙子挂在架子上,裙子里面没有裙撑,也没有束腰带。

“这件看起来不错,”辞耽把裙子拿起,放在我身前比划,“那去试试。”

这件裙子穿上去,视觉效果确实还可以,领子也正好。我家里也刚好有一个适合长裙子的的裙撑,可以让它蓬一点。

“你帮我看看,是不是有点长了?”

“你长高个5厘米,说不定就合适了。”

“你说159啊,可那就是我原来的身高呀。”

“学校里是不是很多人都比你高,一年级的也有比你高的?”

“是啊。我想的是一年长高个2厘米,然后到四年级的时候就不用再理会身高问题了。”

“所以你即使迅速长了5厘米,也不一定能有人看出来,你总要对身高有点要求吧。有些人他可能十一二岁的时候不长个,但是十三岁以后就疯狂蹿个了。身高不是一个听话的东西,它不会循规蹈矩地每年给你增加。”

“你说得有道理,就是有些扎心。不过我觉得159挺好的,这个身高使我的身材比例是最协调,而且我有很多增高的鞋子。现在看裙子的长度刚好,我再穿个4厘米的坡跟鞋,就不会拖到地面了。”

辞耽叫了店里的老板过来,附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几句。

“就它了,女士。”

我迅速付完钱,拿着裙子离开了。

“你刚才和那个小姐说了什么?”

“谈价格。”

“这裙子是你提前就定制好的吧?”

“为什么?我是问为什么这么说?”

“这裙子显然不是20世纪的主流。它刚好适合我平常的身高,而且合身。你以前量过我的三围,也知晓我的喜好。刚才我们一进来,那个服务员小姐就喊了你沈先生,显然你们认识。”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见过你画的这条裙子的设计图。你说刚才在和她谈价格,其实就是问尾款,不然这个裙子的价格我会觉得便宜得离谱。你是先付了定金吧?”

“你说得一点没错,我是先付了裙子的一半价格,不过你这番话逻辑过分清晰,都不像你平时的作态。”

“我可是把福尔摩斯历险记给看完的女人,作为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狂热粉丝,推理多少都要带点逻辑吧。”

“只是可惜了,你穿这条裙子不是为了和我跳舞。”

“快走吧。”

“难得出来,我们去超市给孩子买点东西,顺便添点生活用品。”

“好啊。”

从超市出来,我立马叫了出租车,辞耽把大包小包的行李放进了后备箱,我还是一直拿着我的裙子。

我到了马尔福庄园的时候,还没有几个大人,但是小孩子都来了。达芙妮把她的妹妹阿斯托利亚带了过来,有着和她一样的瞳色和发色,脸上还带着婴儿肥,穿着一件绿色的裙子。潘西穿着一件黄色的晚礼裙,头发全都披着。

“潘西,我帮你绑一下头发吧。”

“我这样不好看吗?”

她自信地一说完,我立马注意到布雷斯瞪大了眼睛。

“我可以帮你更好看——走,我们去卫生间。”

潘西起先一脸怀疑,我只好边梳头发边给她讲我这样做的理由。

最后我把她的头发全部扎了上去,在前面又留了不对称的刘海修饰脸型。她的脸型是偏方脸,骨骼感又强,面中凹陷,导致看着又凶又英气。

我干脆对她的妆容进行了改动,遮掉了她原本画的少女感腮红,加深眼睑下至,以及用修容增强了骨骼的立体感,些许的短刘海修饰额头,长刘海修饰脸型。

“你还挺专业的,确实比之前好看了。”

“当然,我很专业的好嘛。”

“我要去找德拉科!”

“你慢点,头发会散掉啦!”

“好,我知道了。”

虽然没法把她的颜值提到满分,但是由20分提升到60分,我觉得自己的化妆技术已经很厉害了。

稍后,我们坐在沙发上吃着点心,然后讨论自己的舞伴。潘西一边讲话,一边照镜子。

虽然布雷斯说他看起来没什么变化,但是潘西完全不在意,因为德拉科说“潘西你怎么变好看了!”

她就一直高兴到现在。

布雷斯高傲地说:“我不跳舞,这里可没有我喜欢的女孩。”

我很不客气地回答:“我们等会儿玩狼人杀,如果我是狼,我第一个就刀了你。”

“是吗?我等着。”

达芙妮的舞伴是那个我当时一下子就猜到的男生迈尔斯·布莱奇。没想到他居然也来了,应该是达芙妮自己邀请的,或者是德拉科邀请的,因为他们是魁地奇球队的,认识也不奇怪。

布莱奇看起来有些拘谨,和我们聊起天来不是很能接话。

西奥多一直安静地坐在一旁,听他们讲哈利波特的坏话。

我默默坐到他旁边,轻声细语道:“西奥多,你有舞伴了吗?”

“没有,还没想好——”

“那不要想了,我做你的舞伴吧。”

“好啊——那这位小姐,你是否愿意和我跳舞?”

“当然。”

舞会开始,小孩子混在一群大人之中跳舞,显得特别灵活。达芙妮和她的舞伴从大厅的中央跳到了角落,我瞬间震惊了,这两个人是在滑旱冰吗?

我有些紧张地把手搭到西奥多的肩上,时刻一直看着地面,跟着他的脚步,偶尔抬头看看他的表情。我还是很害怕我会在跳舞的时候踩到他的脚,于是格外谨慎。

西奥多看上去也没有德拉科那么娴熟。

看到地上有一片白色的羽毛,我停了下来,弯腰去剪地上的羽毛。

这马尔福家难道还养白鹅吗?那我倒是想见见大白鹅。

我四处张望,看在场的嘉宾有没有谁穿戴有羽毛的衣物。有一个女士头上的帽子插着几根羽毛,但是它们的颜色是黑色的,而且那个女士在离我很远的地方,她站在门口,一脸严肃地看着大厅里的人。

我和西奥多只是简单地跳了几个动作,两个人意见一致后,就双双溜出了大厅,跑到了马尔福庄园的花园里。我把羽毛随意扔在了某个花丛里。

“对不起啊,西奥多,我不是一个合格的舞伴,我确实不太跳得来你们的舞。”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喜欢跳舞,不跳倒还好了。”

我故作俏皮地跑到西奥多面前,一脸做作道:“西奥多,你有没有注意到我长高了?”

“是吗?那我比比。”

于是两个人笔直地面对面站着,他举起右手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又比划了我的身高。他仔细回想起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我的身高,还不及他的肩膀,现在已经达到他的下巴所在的高度了。他疑惑道:“才两个星期不见你怎么长这么高了?”

“因为我穿的增高鞋呀,我们快去找个椅子坐坐,我的脚已经痛死了。这双鞋子硌脚,我快不想站着了。”

西奥多立马带着我到了一爬满玫瑰的白色亭子。与我们国家常见的亭子不同,它是圆顶的,并且还镂空。

我坐在了隔他一个柱子的旁边位置,十分疲惫地靠在柱子上和他聊天。

“你那天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会一身血出现在街上?”

“因为我骑飞行扫帚的时候,撞到了钟楼的大钟上,血液一下子流出来,导致我全身都沾满血。我又不想再飞回去,怕撞到东西。我招呼了好几个出租车的司机,他们都不肯载我。”我生气地说道。

那天我跑出去追帝江,结果小妖怪飞得特别快,我站在剑上,不停地加速,加速,然后到转弯的时候,我一个刹车没刹住,狠狠地撞在了大钟的分针上,那根针至少戳进去了我的脑袋1.5厘米,于是血液就不停地往外溢了,我尝试着用衣服止血,结果导致我的手臂,衣服上沾满了血。

我把明渺变成了一把扫帚,用它招呼出租车的司机,结果没有一个敢停的。他们看到我后,惊恐得立马加速车辆。

“所以我只好坐地铁了,那个售货员真善良,卖给了我票,让我可以回家。”

西奥多闻言愣道:“所以你就倒拿着带血的扫帚,若无其事地站在地铁上。你可能没看到,一群人都朝着你看了。”

我当然知道,但是我当时没有口罩,幸好血液遮住了我上半张脸,让我可以不至于社死到逃离这个城市。

这才是回头率百分之三百的妆容,如此独特,想不吸引人都难。

我也是体会到卷福全身都是血,还拿个叉子坐地铁回家的心情了——《当我一大早起来发现室友去杀猪了这件事》。当时笑得有多快乐,现在就有多印象深刻。

“我知道,飞行嘛,意外都是在所难免的。”

“那你为这个意外付出的代价岂不是很大?”

“有一点吧,我在医院待了三天就没事了。”

实际上是我在家等了三个小时,伤口就自动愈合了。

“你怎么会乘坐地铁呢?我的意思是你看着更像是那种会有家长会骑车接送的富家子弟。”

“这不是每个人都会吗?我父亲很忙。那天我去伦敦,对角巷买东西。我爸爸不在的时候,我会乘地铁到别的地方散步,然后在他回来之前提前回到家里,他什么都不会知道。”

“还挺好,我很欣赏独立的人。”

“你喜欢去什么地方呢?”

“大英博物馆,里面有部分真品是我们国家‘流落在外’的,你也可以去看看。”

晚宴结束,那几个女生似乎都玩得非常开心,我的心情只能说是一般般,因为我今天难得好好打扮,收拾了自己一番,就是没有人帮我拍照。

如果三三这个可移动相机在就好了。

我最后选择了御剑回到家里,坐在沙发上休息,刚把鞋一脱,慈眈就和小孩出现了。

他激动地跑到了我旁边,一下子扑我怀里。

“姐姐!”

我尽管很累,但是面对精力如此旺盛的孩子,我也不好拒绝。抱着他一会儿,就把他放在沙发上看电视,播放的是小孩子很喜欢看的小猪佩奇。

“我刚才随机拍了一些照片,你可能会喜欢,要看看吗?”

“好!”

我翻看照片,把几张不太和谐的照片删掉了,剩下的让他发给我,然后就把相册里关于我的照片清空。因为我和他说过,虽然他是摄影师,但是没有修过的照片不可以长期留着,这会是我的黑历史。

暝晚突然有一个问题问到了关键——

“这个小孩该取什么名字?我们平常都是叫他小弟弟的。”

我答道:“我看的话取两个名字,中文名和英文名。”

“你想好取什么名字了吗?”他坐在我右边的沙发上,脑袋一动不动地看着电视屏幕。

“当然英文名就叫阿米尔,中文名的话,叫文绪,字思卿。我一整个学期都在想的名字。”

“感觉可以,比你的名字……差点!”暝晚最后加重了语气。

他接着说道:“为什么他不跟我们其中任何一个人姓啊?”

“因为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可以随意起名字。”

“那我可以姓秦吗?”

“当然可以,这是你的名字,而且你又没有上户口。”

“秦暝晚!这就是我的新名字了!”他激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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