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次凤鸣山一别,萧景湛和西云泪已有近十日未曾见面了。
西云泪只知道他是安平侯的遗子,其他一概不知,也不知道该去何处找他。而萧景湛也像是被什么事情缠住了,抽不开身,连信也没送来一封。
西云泪从小便自力更生,顶礼自然是要比寻常女子要好,白天还是当她的山主,有条不紊地处理着凤鸣山的各项事务,日子也过得充实自在。可夜深人静时,望向窗外,看着窗外的桃树,你可知,花已落尽,叶还未全,不见君时,日日思念。
距离上次的江南之行,已过去半月有余,西云泪终于收到了萧景湛的第一封来信。
山主亲启。
上次一别,过了许久才向山主问安,不知山主一切可好。
近日,吾为公务所累,琐事缠身,故未亲自至凤鸣山拜访,望山主见谅。如今赋闲几日,欲邀山主至城南一叙,若山主有意,请于三日后傍晚至城南城隍庙。
萧景湛至上
西云泪看着手中雪白的字条,嘴角不自觉的上扬,这几日等待的委屈也顷刻间荡然无存。世人就是这样,对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很有包容心。
这三天似乎过得格外漫长,西云泪看着太阳数着日子,好不容易挨到了第三天。
阿畅正准备敲西云泪的门叫她起床,这门就被西云泪自己拉开了,西云泪早已穿戴整齐。
阿畅像见鬼了一样左看看右看看:“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儿出来了?阿姐竟然自己起床了?”
西云泪白日里是挥指方酋的凤鸣山山主,可许多人不知,西云泪有赖床的习惯,而且还有起床气,想把她从床上拉起来,简直比登天还难。
阿畅是当年西云泪从大街上捡来的孩子,西云泪遇到他时,他还是个6岁的小乞丐,那天下着大雪,他在街上被冻晕了过去,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屋子里,身上盖着柔软的棉被,屋里温暖的火炉冒着薄薄的白烟。
后来他才知道,是西云泪救了他,当年,她也才10岁。
西云泪给了食物,给他御寒的冬衣,让他有了一个温暖的家,教他向善。他永远记得,那天那个10岁的小女孩说,她想让天下所有像他一样的人都能吃饱穿暖安居乐业,天下没有贫穷,没有战乱。她的声音里还有未脱的稚气。
那日起他便发誓,要与阿姐一起守护她心中的天下苍生。西云泪教阿畅识字,写字,诗文歌赋,他别的不行,偏偏比女儿家还心思细密,西云泪便让他在山主府管家,阿畅也不负期望,将山主府打理的井井有条。
西云泪对这个她捡来的小乞丐很是喜爱,他性格乖巧活泼,开朗大方,讨人欢喜,连村前刁蛮的王婆婆都被他逗的眉开眼笑,一个劲儿的夸他嘴甜。
同时,他也照顾西云泪的衣食起居,这才让他们山主的生活不至于乱了套。
综上所述,阿畅很了解西云泪的生活习惯,而依照他的了解,他的阿姐没有赖床,那定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如今看着西云泪着满面的春光,再看看她手中握着的一张字条,心思细腻的他马上想到,一脸八卦的道:“阿姐可是要去会情郎?”
“你小子,画本子看多了吧。”西云泪敲了下他的脑袋。
“我是去办正事。”西云泪正色道。
“办正事你涂口脂做什么。”阿畅八卦的看着西云泪嫣红的唇。
“不过,阿姐,会情郎怎么能穿男装呢。”西云泪一如既往穿着一袭红色的男装,头发也习惯性的梳成了高马尾。
“阿姐,你这样是得不到情郎的芳心的。”阿畅一脸了然。
“此话怎讲?”西云泪虽然比表面不相信,但还是有些在意。
“你想,这男子要么喜欢风情万种,要么喜欢温婉贤淑,再不然,也喜欢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阿姐你穿着男装去赴会,即使阿姐天生丽质,国色天香,也要被比下去了。”
“有些道理。那你说怎么穿?”西云泪扶下巴思考了一下。
“阿姐你就放心吧,我定给你准备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