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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欢庆胜利(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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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克他们,这是他们第一次猎杀狮子,这改变了他们对狮子只能猎杀人,而人只能逃跑的认知,改变了狮子不可战胜的从遥远就有的记忆。

他们几个突然都怔怔地看着周思,感到周思是那么的神奇,他敢于提出和带领他们主动猎杀狮子,而且准确判断这只狮子落单,并真的就杀死了它。

他们感到他与他们是那么的不一样,他好像与他们不是同一类人。

那个时候,人们还没有出现有关“神”的系统思想,他们认为最强大的狮子就是神,久而久之,就把狮子神化了。现在周思是第一个能够杀死狮子的人,因此此时的他们突然同时感到周思就是神。

从那一刻起,赵义三人才真心地佩服周思,彻底把郑屠遗忘了。

说起“神”的最初起源,在人类还没有成为动物界的主宰时就有神话萌芽,那个时候的神往往就是最强大的动物。人们很多时候都把强大的动物进行神话,甚至当成崇拜的图腾,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狮子。

其实所谓人们心目中的神,就是心目中最强大的东西,是自己遥不可及的东西,是自己无法战胜的东西,能够主宰世界的东西。

在古人类时期,人们的天敌有很多,其中最强大的是狮子,所以那个时代人们心目中的神往往就是狮子,当人们被其他掠食者追捕的时候,人们多么渴望自己也拥有狮子一样强大的力量。

最强大者为神,人们自然而然把狮子神化。

比如,公元前2610年,古埃及哈夫拉国王时期,建成著名的狮身人面像。

传说,天才的设计师从古代的神话和山的外形中汲取了灵感。远古时,负责保护本部落安全、抵御外来之敌的酋长常常被比作勇猛的狮子,而在神话故事里,狮子又是陵墓和庙宇等圣地的卫士。

或许设计师意识到狮子还有残忍的兽性一面吧,于是别出心裁地把小山雕琢成哈夫拉的头像和狮子的身躯,把象征人的智慧与狮子的勇猛集合于一身。

再比如在中国,特别是在古代,大户人家有在大门外设两个狮子的习惯,这些其实都是在远古时对狮子神话的一种潜意识的反映。

但是到了人类逐渐爬上了动物食物链顶端的时候,对狮子等所有凶猛动物的敬畏之心都荡然无存,人类已经成为动物界的主宰,凶猛动物包括狮子都已经不再是敬畏的神。

在人类社会对自然界还认识不足的时候,迫切需要用神来解释世界,人类社会需要神的存在。一种缥缈的神代替了狮子这样看得见摸得着的动物。

古希腊创造出众神,后来出现了一神论的各种宗教。中国古代也出现过各种神,而且还编制出了很多的神话,如嫦娥奔月,女娲补天等等。

中国长期把自己的民族视为龙的传人,龙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象征。龙是动物,而且是最厉害的动物,这符合远古人类把凶猛动物当成自己崇拜的神的思维方式。

龙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为什么选龙这个不存在的动物呢,就是人类达到动物食物链顶端后,所有已经存在的动物已经没有资格再被人类神话了,只有创造出一个无所不能的世上不存在的动物。

试想一下,如果选一个自然界存在的动物当自己的祖先,这种动物在现实中总是被别人剥皮吃肉,这叫人情何以堪啊。

所以中国人最聪明,龙是无敌的,它能入海,能飞翔,战斗力无敌,但自然界中并不存在。

然而,如果你观察龙的头部,还能发现雄狮的影子,头部长满了鬃毛,一张巨大的嘴,还有狮子一样的爪子,彰显了它巨大的战斗力。这不正说明远古对凶猛动物特别是狮子的崇拜和神话一直影响到古代的中国。

再回到周思五个人杀死一头母狮子,从此周思杀死狮子的事情真正引起了轰动,也慢慢地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传到了其他部落。

周思带着这头狮子回到了部落。当人们看到他们五个人真得猎取了一头狮子的时候,都震惊了。

狮子原本在智人那里就是神一样的存在,现在居然被周思说打死就打死,毫不含糊。现在看周思也如同神一样了。

自此整个部落对周思忠心耿耿,这个部落成年男子有二十多人,构成了周思后来部落的核心人物,大部分对周思始终都是忠心耿耿。

以往人们能猎取一头食草动物就非常不容易了,何况是一头狮子。部落里的人们对周思崇拜如对神灵。

武松在景阳冈赤手空拳打死老虎后,引起了全县的轰动,在当地带红花进行游街,成为当地的英雄,是人们的崇拜对象,是为打虎英雄。但那个时候对老虎并不神话,甚至蔑称为大虫。

但是在智人时期狮子是从来不可战胜的,只听到过见了狮子赶紧躲,就从来没听说过有人敢主动打狮子,打死狮子带来的震撼要比后来武松打死老虎大得多。

当然了,武松打死老虎的难度要比周思打死狮子大得多,因为武松是一个人赤手空拳打死的老虎,而周思他们是五个人,而且都拿着有效的武器。

此时的周思也非常兴奋,通过今天成功的猎狮,他对未来有了更大的信心。

周思高兴地宣布:“今天我们的晚饭就是这头狮子了。”

没想到大家都面面相觑,因为大家从来没有吃过狮子肉。只知道狮子吃人,没有听过人吃狮子,这跨越的也太大了吧,造成的心理障碍也太大了,况且也不知道狮子肉能不能吃。

见大家都有顾虑,周思自然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于是就撒了个谎,说道:

“我以前吃过狮子肉,很好吃的,要比羚羊肉、角马肉、斑马肉等都好吃多了。”

要是别人说吃过狮子肉,大家一定嗤之以鼻,骂他一句吹牛,就好比癞蛤蟆吃过天鹅肉一样。但周思说吃过狮子肉,就都相信,立刻转忧为喜,反而对吃狮子肉特别期待了。不等再发话,就一哄而上收拾狮子去了。

等到大家刨开狮子肚子,意外地发现了肚子里还有已经发育成型的几头小狮子。原来这头母狮子是怀孕了,可能马上就要生了。

这就解释了这头狮子为什么会脱离狮群独自活动。通常母狮子在怀孕要生幼狮之前会暂时离开狮群约一个月的时间,主要是躲避狮群中的“熊孩子”和“蠢爸爸”。

如果母狮子在狮群里生下幼狮,由于幼狮太脆弱,很容易被群里的小狮子伤到,也容易被雄狮伤到。

所以,母狮会选择在外面独自生产,等到幼狮大一点再回来时,小狮子已经壮实了不少,再加上母狮子在一旁看着,受到伤害的机会就大大减少了。

正是因为周思头一次主动猎狮时遇到的是要产幼崽的母狮子,它的动作相对迟缓些,周思他们猎杀的难度相对小了一些。

这一晚是大家吃得最开心的一次,果然狮子的肉与其他大家吃的羊、牛、马肉大大不同,总体上比较细腻。

此时的于艳是最幸福的,虽然周思还没有接受她,也没有与她有过什么关系,但这都不要紧,她认为这是早晚的事。她认定了她是周思的女人,除非她死了。

既然她是头领的女人,她就不会与其他男人发生关系了。她的铺位紧紧挨着周思,周思让她往外挪挪她也坚决不同意。

她看到周思把如神一样的狮子打死并带了回来,对周思也就如对神一样的崇拜。

全义看到周思并没有把于艳纳为自己女人的意思,就动了心思,反正你不要,我们总可以追追吧。没想到于艳死活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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