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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走进智人部落(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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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人并不是什么野人,而是6万多年前的非洲智人,他们是人类的祖先,但此时还没有成为现代人。

周思鬼使神差被带到了6万多年前,此时的地球上还没有现代人类。现代人类的祖先还偏居在非洲,称为智人,而非洲以外的地区居住着尼安德特人。

周思来到的正是智人部落,而此时的智人甚至还没有爬上生物链的顶端。当然了,周思并不知道这些。

他们有自己简单的语言,但交流还离不开手势,这表明他们的词汇远不如现代人这么丰富。

周思虽只是三本大学毕业生,但正是学的语言,并且周思在其他方面资质平平,但在语言方面还是非常出色的。加之这些智人的语言比较简单,而且手势的好处是非常形象,不用多学就能会,因此周思一段时间后就基本掌握了它,并能与他们进行交流了。

但是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周思发现一个问题,就是这些人大都没有名字。

其实名字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达到了一定的社会化后才会产生。但是在比较封闭的较小的群体之中,名字的作用就没有那么突出,比如在汉朝的时候,农村很多人也没有名字。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的父母是普通的农民,实际上就没有什么名字,刘邦的父亲叫刘太公,母亲叫刘媪,意思就是老大爷、老婆婆,这肯定是由于刘邦当了皇帝,写皇帝传时回避不掉刘邦父母的称呼,只好起了这么个名字。

距离现在六万多年的智人尙处于未开化时期,还远没有到达走向社会化的阶段,也没有想到为每个人起个专有的名字。他们想针对某个人时,只是用手一指这个人。但对重要人物,却有特定的表达,所以只是多数人没有名字,而对于重要人物,也有特殊的代号,实际上也算是名字吧。

但这种状态是无法写小说的,他们都没有名字,怎么描述他们呢?为了写作的需要,我们只好都替他们取个名字吧。

这里目前有三个人物,这个族群最高的头领也就是那个中年人,就是抢走周思背心的那个中年人,叫甘巴。

这个部落是个很大的部落,人数大约有六百多人,但不都在一起,甘巴所在的地方叫比山,另外还有两个地方叫玉泉和玉岩。甘巴是总头领,玉泉和玉岩是分部落,那里的头领都归甘巴管。

那天抓周思的领头人叫甘恶,他是甘巴的一个亲信,这个人也同甘巴一样强壮,但比甘巴还要暴躁,对部落的成员十分凶恶,大家对他都是十分惧怕。

那天把周思带回棚子里的人叫汤林,因为他本人身体并不算强壮,因此他在族群里地位不高。他是奉甘巴的吩咐负责看管周思,以后周思就由他负责看管,不能饿死,不能逃跑。

据后来周思问起汤林,汤林说,那天他们十多人追踪猎物,追到峭壁山时没有追上,就感到口渴,他们知道那里有个小溪,就往那个方向走,忽然他们闻到有烤鱼的香味,就赶了过去,发现了周思。

抓住周思后,认为他长相怪异,就绑回去交给甘巴。甘巴看了后,感到周思白白净净、细皮嫩肉的也很奇怪,就让汤林负责看守。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族群的人也对周思见怪不怪了。周思也能与他们进行交流,并且周思也早已不用被绑了,能够自由走动,也能参加他们的活动了,俨然已经成为族群中的一员。因为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周思对他们不会产生任何的威胁。

经过周思的观察,这些人一天只吃一顿饭,喝一次水。

族群的活动一般是这样的,早上天亮了之后,族群全体人员都会集体出发,一般是向东面走,先走一段山路后,再走过大片的草原,最后在一条河边停下来,这条河就是上次甘恶抓住周思时渡过的那条河,这条河叫卡拉河。这一趟要走几十里路。所有的人都会在这里喝水,必须把一天的水都喝够,除此之外是没有任何一点水的,他们没有任何盛水的容器,或者是不懂得水有运输的方法。

由于没有水的运输方法,所以他们必须每天都长途跋涉几十里路去有水的地方去喝水,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亦或是病人,否则就是死路一条,只能被渴死。

那么有人会好奇地问,为什么住的地方离水源那么远,住的近点不就行了吗?

实际上,他们也想住的近点,但是行不通,没有那个条件,在非洲这块大陆上,水源是宝贵的,也是稀缺的,猛兽们也必须是经常要喝水的,而此时的智人还远没爬到食物链的顶端,也经常是食肉动物的猎物,所以在水边的危险性是最大的,因此人们是不能住在水边的,必须保持很远的距离。

还有一个原因是人们选择住的地方最好是洞穴,或者有大树,不能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这也是为了躲避猛兽夜里的偷袭,所以水边也是不合适的。

所以人们选择住的地方离水源既不能太近,又不能太远,还要考虑这个地方是否适宜居住,因此找到一个宜居的地方是多么不容易啊。

喝饱了水之后,就全体又要出发,女人们向着山区出发,到那里采摘果子。这里的人个个都有很强的攀爬大树的本领,所以别看她们是女人,在很高的树上摘果子不会有任何的问题。采摘到果子之后,就会用兽皮包裹起来,再走几十里的山路,回到部落里。一天的辛苦是我们无法理解的。

而男人们就会在甘巴和甘恶的安排下,搜寻动物的足迹,或整体或分成几个组,集体狩猎。

一般的猎物都是中小型食草型动物为主,有野兔、羚羊、有时也会狩猎到较大型的动物如角马、斑马等。如果猎到了动物,他们就会把猎物抬到部落里,如果是较大的动物,就会把它分解成稍小一些的几块,方便大家携带。分解的工具是石块,只是这些石块的一头是被打制或磨成尖的。

狩猎的地点也是有一定讲究的,当然这不是智人们大脑聪明,而是长期形成的经验。

人类的祖先大约在2000万年以前的时候,生活在浓密的森林之中,那时生活在森林中的是大猩猩和人类的共同祖先。他们的食物是没有多少肉食的,主要是以果类为主,也吃一些草类。他们的主要活动场所是在森林里的树上,他们是无法抓的地面上的大型食草动物的。

这样长期进化的结果是,他们没有食肉动物的奔跑速度,也没有快速切割大型食草动物尸体的牙齿,他们只能吃一些小型动物,但他们善于攀爬,在森林里生活的无忧无虑。

由于非洲板块和印度洋板块的张裂拉伸,逐渐形成了贯穿非洲大陆的东非大裂谷。东非大裂谷的形成对东部非洲的地理环境、气候、植被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于大裂谷的岩浆堆积和抬升作用,大裂谷以东形成了大范围的高原和台地,陆地抬升导致气候变化,与温暖湿润的裂谷西部森林地区相比,大裂谷东部炎热干燥,树木稀少,成为典型的稀树草原。

由于东非的茂密森林逐渐退化为稀树草原,人类祖先不得不到地面生存,人们的食物也被迫发生变化。原来森林里丰富的果类随着森林的消失而大量减少,人们的饮食中只能选择更多的肉类,通过智慧和工具捕捉一些大中型动物。

但是人类没有食肉动物那样能够快速切割动物的牙齿,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就地把动物吃掉,这样很容易引来其他大型食肉动物,不仅吃不到食物,本身生命都有危险。比如斑鬣狗这种动物,就是典型的机会主义者,一发现别的动物抓到了猎物,就会成群结队的来抢夺,包括狮子的猎物也不放过。

人类那时力量很渺小,远远不能抵御这些动物的进攻,还时刻要防止自己成为猛兽的猎物。既然不能就地快速吃掉,就采取远途搬运的办法,成群结队把食物快速搬离到穴居中,这样也可以供养其他成员。尽管如此,人们还是经常收到猛兽的伏击,不但带不回猎物,还往往丢掉一些人的性命。

这样人们狩猎的地方就既不能离穴居太远,也不能离猛兽容易出没的地方太近。比如不能在水源地附近狩猎,那里是食草动物必经的饮水地,猎物当然很多,但也是食肉动物饮水的地方,也是猛兽出没最多的地方。在那里捕猎,十有八九不但带不回猎物,自己也成了猎物。

所以,甘巴部落的人早上走几十里到河边就是为了喝水,然后就快速离开,女人们去到能采到果类的地方,男人们则在有更多经验的人带领下到适宜的地方狩猎。

回到部落,所有的男女都会出来,兴高采烈地点起了火,这些火种都是被保存的,不用每次都钻木取火。他们把动物皮剥下来,凉晒起来,然后就开始烤制食物,女人们把一天采集的果子也拿出来。

食物都准备好后,男男女女就围坐在一起,兴高采烈地吃起来。这是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最快乐的时刻,大多数的时候,食物总是不足以满足所有人们饥饿的胃口,这时都由甘巴监督,把这些食物分配给每个人,当然会考虑到每个人的饭量,比如小孩子就要相对少一些。

但在分配食物时,并不是平均分配的,而是按照人们在部落中的地位进行分配的。不管获得多少食物,大头领的食物必须保证,他的一些亲信也都要获得较多的食物,而地位低的人通常只能获得较少的食物。

周思刚被抓到部落里时的前几天,周思吃饭从来都是汤林送到周思住的棚子里,虽然不多,但还能维持生命的需要。周思这几天没有与部落里的人一起去喝水,本已口渴难耐,好在汤林经常带来一种水果,这种水果叫野西瓜。这种水果是椭圆型的,里面点像西瓜,但只有瓜子处有一点红色,其余地方都是白色的,吃起来一点也不甜,甚至微微有点苦,但这种水果富含水分,吃了以后非常解渴。

但随后几天,周思就与部落成员一起参加狩猎等活动了。部落里是不养活闲人的。

周思已经能与汤林交流了,周思通过汤林了解了一些部落里的事情,汤林也询问了周思的情况,但周思说的汤林一律不明白,只得作罢。

部落里的男人和女人的数量差不多,这里并不是一夫一妻制,而是采取群居,男人和女人的关系通常并不固定。

对于女人,头领拥有优先权,头领看上哪个女人,这个女人都必须遵从头领的意志。头领看不上的,部落成员才能占有这个女人,而部落成员的地位并不一样,地位高的人拥有更多的权力。

汤林在部落里属于地位非常低的,再加上其貌不扬,没有哪个女人看上他,因此基本没有与女人在一起的机会。

开始部落的人对周思还有些好奇,时间长了也就没有再关注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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