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青山怔愣了一会儿,很快就接受了这件事儿,小闺女被雷劈了,都能毫发无损,现在又有了一身怪力不说,还忽然识药懂医,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这一定是老天爷对小闺女的补偿!
小闺女自小就乖巧懂事,稍大一点, 就帮着家里干活,帮着媳妇带四林,怎么着也不能被雷劈了!
所以这次一定是遭了无妄之灾,老天爷才给了小闺女一些特殊的能力,补偿一下的!
一定是这样!
“嗯,爹知道了,这件事我们自家人知道就行,千万别说出去!”
“好 ,我们知道了,爹!”
陆元元和二林同时点头回应。
陆元元想不到家里人都这么轻易的就接受了这些事儿,心也放下了。
其实,这就是家人的爱吧?无条件的信任,无条件的爱护!
陆元元此时心里颇为感动,有这样的家人真好!
“行了,你们知道就好,先不说这些了,咱们赶紧走,也不知道那个孩子咋样了?咦?应该是这条路吧!刚才着急忙慌的跑路,也没有仔细看看!”
“应该是这条路没错,爹,你看,这是野猪追着你跑过的痕迹!”
陆元元蹲下身仔细观察了一下附近的痕迹,抬头肯定的说。
陆青山和二林一看,还别说,真的有野猪跑过去的一条路。
皮坚肉厚的野猪为了追上猎物,一路横冲直撞,野草灌木都被它踩踏的七零八落,痕迹非常明显。
“哎!还真的有一条路,太好了,这下子找回去就容易多了,赶紧走!”
陆青山看着果然不一样的闺女,心里也是思绪万千,不过现在也不是研究这些的时候,忙收敛情绪,赶紧往前走去,找人要紧。
那个孩子病的可不轻,强撑了这两天也是够呛,赶紧回去让小闺女给看看!
三人大步流星的往前赶去,二林还捡到了自己刚才情急之下,扔下的背篓。
又走了大概两刻钟,终于找到了陆青山让少年爬上去的那棵树。
陆青山站在树下大声喊:“小铮,小铮,你在吗?”
“陆叔,我在,我下不去了!陆叔,你没事吧!野猪没有伤到你吧?”
很快,树上传来少年气若游丝的回答,和关心的问话。
“我没事,野猪也被打死了!”
陆青山抬头看着树上的少年,看他抱着一个粗壮的树枝,脸色苍白,一动也不敢动的看着树下,露出了放心的笑容。
“没事,你松开手跳下来,陆叔接着你!”
“啊?陆叔,这么高,能行吗?”
“没事,放心跳下来,陆叔能接住你!”
“好吧!那我跳了?”
“跳吧!”
顾铮下了决心,闭上眼睛,松开了手,向下跳下去。
呼呼的风声刚在耳边响起,他就感觉自己落入了一个宽厚的胸膛,一双有力的臂膀接住了他下坠的身体。
他睁开眼睛,看到的是蓝天白云,满目苍翠,还有陆叔关怀的眼神。
“陆叔,谢谢你!”
顾铮露出了一抹让日月失色的魅惑笑容。
“小铮,你没事就好,来,陆叔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二儿子二林,大名叫陆震 ,这是我的小闺女,闺名叫元元!”
“二林哥好,元元妹妹好!在下顾铮,请多关照!”
“无事,放心,二林哥会罩着你的!”
二林豪气的一拍胸膛,笑着大声对他说。
“顾大哥好!”
陆元元也笑着回应一声。
她有些好奇的打量着这个半大的少年,看着和她三哥差不多大的年纪。
只见他五官俊秀气质清贵,端是个俊美少年,尤其刚才那让人惊艳的笑容,真是让天地瞬间失色。
可惜脸色苍白脸颊微陷,一副久病缠绵的模样。
不过一想到,刚才她爹说了的情况,也就不奇怪了,没吃没喝又被风吹雨淋了几天几夜,染了风寒高烧不退,没有一命呜呼都是命大!
尽管一身月白色的长袍,早已乌漆嘛黑看不出颜色,裹在少年有些赢弱的身上,让他看起来有些狼狈,可是那通身的气度,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这么一个看起来风光霁月的贵公子,怎么会大老远的,从京城来到谷安县这么个小地方,还差点丧命于滔天洪流当中,真是让人费解!
不过,现在也不是琢磨这些的时候,还是赶紧回去弄点吃的,告慰一下五脏庙,她的肚子都饿的咕咕叫了。
“咕噜噜~”
陆元元忽然就听到了一阵肚子抗议的叫声,结果一看,大家都捂着肚子,看样子都饿了!
几人面面相觑,又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走,咱们回去,你村长大伯还等着咱们呢!”
陆青山最先回过神来,大手一挥,招呼着孩子们往回走。
“回去有锅,咱们先弄点吃的填一下肚子,我们都大半天没吃没喝了!”
五月份,确实是一个青黄不接的季节,庄稼不下地,野果不成熟,山林里其实也没啥能吃的东西。
陆元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就想着能寻摸点吃的。
忽然,她眼尖的发现一片红色,忙定睛看过去。
哎!还真是吃的!
原来离她十几米远的地方,有一片树莓,红艳艳的,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
“看那边,二哥,快看,那边有一片树莓,咱们过去看看!”
陆元元有些兴奋的小跑了过去,哇,甜甜的树莓,我来了!
她看着面前密密麻麻的树莓,有指甲盖大小,红色的小果子上有密集的小白点,一看就好好吃的样子。
陆元元摘了一颗塞进嘴里,酸酸甜甜的味道很是不错。
“二哥,顾大哥,爹,快来,这些果子都熟透了,很好吃,咱们把这些都摘下来吧!”
“嗯,真的很好吃,来,小铮,你尝尝,这个是树莓,只有山林里才有的一种野果子,怎么样 ,好吃不?”
“很好吃,谢谢二林哥!”
顾铮吃了一个,也感觉非常好吃,忙又摘了几个吃下去,总算是肚子不那么火烧火燎的叫嚣了。
几人就蹲在地上,边摘边吃,谁也没有想到要找水洗洗再吃,很快就扫荡光了一大片树莓。
肚子里有了些东西,终于没那么饿了,陆元元才站起身四处打量起来,想看看还有没有能吃的东西。
忽然,她的目光定在了树莓旁边不远处的一株植物上。
她搜寻记忆,脑中灵光一现,这株不起眼的植物,不就是人参吗?
现在是五月份,并不是一个适合挖参的季节。
这个时节,人参苗刚刚长出来,还没开花,也没有打籽,大多数人参刚刚长出小的枝叶,一点都不好辨认。
她之所以认识人参,也是因为她上大学的时候,在假期里勤工俭学,去某个国药集团的药材种植基地上班,对一些药材有所了解。
人参为天地神草,生长不易,而要挖出一棵漂亮的人参也非易事,需要非常有耐心。
这种天生地长的野山参,也绝不是后世人工种植的人参,可相提并论的。
看着不大的人参苗,也看不出来下面的人参有多大,只能先挖出来再说。
不过,大小不论,总之是人参,不管自己吃,还是留着以后卖钱,都是好东西。
“爹,二哥,快来,我发现好东西了!”
她难掩兴奋的大声喊起来。
“啥好东西?看把你激动的!”
二林闻声看过去,见她指着一棵草神情激动,就好笑的问道。
“哈哈!二哥,是人参,我发现人参了!”
“人参?真的假的?”
二林一听是人参,也不由得拔高了音调。
说完又不自觉的左右看看,发现除了他们几人,再无他人,这才大步走过去,要看看妹妹说的人参是啥样子的。
“啊?就这棵草?”
他看着面前的人参苗,有些疑惑的问。
“二哥,人参在地下,当然看不见,要挖出来才行!”
这时,陆青山也走了过来,看着小闺女指着的人参苗说:“元元说这是人参,那肯定没错,咱们先挖出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