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文史概论》的章教授,看着后面非常突出的两个人,沈墨和顾星磊,两大帅哥,两大怪人。
别人是恨不能挤到老师身边来听课,他俩倒好,恨不能到天涯海角,要不是教室就这么大空间,限制了两位大神的发挥,不知道会不会坐到天边上课。
这会两个大神低头不知道在干什么,章教授也懒得管他俩,这两人向来不听课,但成绩却很好,估计是天生聪明的那一类,别人学不来。
沈墨知道章教授不管自己,所以趁这节课把给黄教授的歌写出来,他一边回忆一边打拍子。
顾星磊转头看见隔四个座位的沈墨在神神叨叨的做法,于是一点点向他蹭过去,终于看清楚了,沈墨竟然在谱曲,虽然已经百分百确定沈墨是凯盛的员工,而且级别很高,但想到和亲眼看见是两码事。
顾星磊受到的震动很大,越是了解沈墨,越觉得他神秘难测,要不是坚定的认定自己很正常,他都不确定如此优秀的沈墨会不会导致他改变某些习惯。
沈墨转头看见顾星磊眼中“终于被我抓奸”的表情,无动于衷,随便看,又不是以前,年龄小,不敢见人,怕被人抓去切片研究。
从华夏历2004年墨染和尘埃的作品出现在这个世界以来,已经过去5个年头,是时候让这个世界重新认识自己。
所以秘密不秘密的已经无所谓了。
章教授看到刚才还楚河汉界分界明显的沈墨和顾一诺,一转头就头对头脸挨脸,真是辣眼睛不忍直视。
唉!可惜了两个这么好的基因。
中午吃过饭沈墨回宿舍,把五首歌曲发到凯盛编曲部,做这些的时候,顾星磊像和跟屁虫一样寸步不离,沈墨也不躲着他,光明正大的做。
顾星磊算是真正见识了沈墨的才情,他激动不已,这么有音乐细胞的人,不去音乐学院,学什么小语种,不是浪费生命吗?
他觉得有必要和沈墨推心置腹的谈谈。
在安初夏连续5天收到花之后,学校都传遍了,因为华北财经大学是一个很普通的三流大学,大多数人家境普通,逢年过节收到一支玫瑰能让大家谈论很久。
安初夏每天都收到这么一大捧,一看都不便宜的红玫瑰,闲言碎语也紧跟其后的传的到处都是。
安初夏见人就说她男朋友送的,但大家传的却是她被包养了。
在周末的时候,她又同样收到了花,宿舍的姐妹已经从羡慕嫉妒转变为恨了,这么招摇过市,惹人眼馋,你考虑过我们普通人的感受吗?
今天的花有了不一样的地方,有一张卡片,一看到上面的字迹,安初夏的笑容如冰雪融化,不见踪影。
她一直都知道自己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以沈墨的铁石心肠怎么会给自己买玫瑰花,现在天亮了,梦醒了,心也碎了。
安初夏有一瞬间的冲动,想把花在脚底下踩碎,但看到卡片的内容,她的眼睛却慢慢亮起来。
她化妆,换衣服,她很清楚,这一去或许是万丈深渊,或许是与虎谋皮,但那又怎么样,自己除了沈墨还有什么不能失去的。
因为卡片上写着:想得到沈墨吗?豪庭茶楼218。
临出门时,她往包里放了一把刀,看都没看桌子上艳丽的玫瑰花,穿着高跟鞋优雅的离去。
宿舍姐妹们看见安初夏走了,立刻围在桌子边,每个人抱起玫瑰花,疯狂的拍照,至于文案,只要你敢想,就没有不能实现的道理。
豪庭茶楼不远,听同学们说,这个地方不简单,一些猥琐的男生会心照不宣的来这里体验生活。
在218门口,安初夏深呼吸,手伸了几次都没敢敲门,正当她想放弃的时候,门从里面开了。
一个优雅的贵公子非常亲和的看着安初夏,后面站着两个戴墨镜膀大腰圆的保镖。
这个人安初夏不认识,看气度不简单,因为这种贵气,沈墨身上也有。
王益民看着门口忐忑的安初夏,略显丰满,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底子很好看的姑娘,为什么要剪一个老气的头,让自己的美貌大打折扣。
王益民就这么光明正大、人畜无害的看着安初中,等着她踏出那一步。
安初夏想到未来某一天自己能和沈墨双宿双飞,心里火热的就忘却了所有的危险和警惕。
她深呼吸,转身关门,控制自己发抖的身体坐在离门最近的位置。
王益民笑容谦和,她很欣赏安初夏的勇气,只有为了得到某样心心念念的东西,而不惜一切的人才愿意牺牲任何筹码,更何况这姑娘对沈墨的执念,让她有了精神分裂的倾向。
短短几天时间,关于安初夏的所有生平就放在了王益民眼前,他非常确定安初夏是个为了爱不计生死的疯子。
他喜欢疯子。
王益民清朗的说道:“安女士,我叫王益民,很高兴认识你,先来尝尝这个龙井,味道很纯正……”
“王先生,我不是来喝茶的,你知道我来干什么?”
安初夏冷冰冰的打断王益民。
王益民不以为忤,慢慢的喝完杯子里的茶,回味了一下,然后慢条斯理的说:
“我喜欢安女士的快言快语,那我也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和沈墨有仇,我有人脉,有财力,有权柄,可以让沈墨倒霉,当然也可以助你得到他,至于你能不能笼络沈墨的心,就要看安小姐的本事,不知道安小姐能为我提供什么。”
安初夏不为所动,警惕的问道:“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
王益民向旁边的保镖示意,然后继续斟茶慢饮。
一个保镖把一个文件袋放在安初夏面前,一个在手机上操作。
安初夏在盯着文件袋看的时候,听见她手机短信的声音,王益民让她看手机,安初夏皱着眉头,打开短信,发现她的银行卡在刚刚进账20万。
顾一诺惊讶的张着嘴,看看神游天外的王益民,然后迅速的打开文件袋,里面有沈墨很多的生活照,一看就是偷拍的。
当安初夏看见他和顾一诺手牵手一起开怀的笑,看见两人在雪地上深情相拥,看见两人互相喂糖葫芦,看见两人一起滑雪……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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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与虎谋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