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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往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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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墨坐在窗边看外面的云层时,还在想着跟车跑出很远的圈圈,这傻狗,沈墨没来由的一阵心酸。

旁边的福伯在闭目养神。

媛媛在爸爸怀里抱怨今天不能和她的好朋友磊磊过家家,成希在耐心的安慰情绪失落的心肝小宝贝。

沈林娟有些担心沈建权,已经看了好几眼。

江月华对老公终于肯低头去燕京向老爷子道歉万分欣喜,老太太的一句:“你爸90岁了,没两年活头了,”让沈建权瞬间破防,才有了这次的燕京之行。

江月华拉着老公的手,虽然他在闭着眼睛,面色平静,但她心里清楚,老公绝对没有表面那么坦然。

整整30年未踏入燕京一步,他在惩罚将他赶出家门的父亲,也同时在封禁自己。

沈建权的确心中如沸水翻腾,30年了,每次午夜梦回,他都在检讨自己,其实早该回去看一眼,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在大女儿结婚的时候,在三女儿考入燕京大学的时候。

有太多的机会可以选择,就因为自己的执拗和自负,总是错过,然后就是无尽的煎熬。

想想自己错了吗,没错啊,只是生错了年代,作为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孩子,参军从政就是既定的命运,可沈建权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了心智。

他不甘心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完成一场不变的人生,结婚、生子、老去、死去,他当时就想,这不是自己想要的。

所以他故意在军营违抗命令,并且打了自己的领导,就是想离开围墙到外面去,暴怒的老爷子打断了皮带,也没让他这个不孝子有一丁点的悔意。

刚能下地走,就和几个在老爷子嘴里所谓的混混去倒买倒卖,扯老爷子的大旗倒腾各种批条。

原来钱真的是好东西,每天的迎来送往,吃不完的山珍海味,别人的恭维,女人的投怀送抱,都让沈建权,醉生梦死!如坠云端!

那时候的他是骄傲的,是满怀激情的,当他一腔热血的准备征服世界时,有人告状到老爷子那里,面对父亲的皮带和绳子,沈建权誓死不认错。

被老爷子在院子里的树上吊了一天,母亲和父亲彻底翻脸,但奄奄一息的沈建权就是倔强的不低头,然后被气到发疯的老爷子打出门去,并且对外宣称断绝与沈建权的父子关系。

如此的绝情,如此的蛮狠,彻底激起了沈建权心底的嗜血性格,他瘸着腿在母亲的嚎啕大哭中头也不回的离去,誓死不回燕京城。

在沈建权心灰意冷的离开燕京时,江月华的出现成了他人生分叉路口上的一道指路明灯,所以在最初血淋淋的打地盘时,他总是能守住最后的底线,让自己不会堕落成为一个冷血的恶魔。

想想啊,那时候的兄弟,老王出国了,没了联系,大宝在一次争地盘时,再也没醒过来,他的家人被沈建权养了一辈子。

老冒瘸了一条腿,独身一人,浪荡了一辈子,早早的就去了。

现在就剩下福伯,没自己年龄大,却满头的白发,沈建权知道他的身体情况,除了年轻的时候的一身伤,还有家里遭灾后永远没找到的老婆孩子,他心里的内疚与绝望。

沈建权睁开眼睛看看左侧的福伯,小墨说他会给福伯养老,他的儿子性格太极端,厌恶的不屑多看一眼,而能走到他心里的会用尽全力去保护。

这也许是福伯最好的归宿。

想想家里的那条狗,自己在儿子心中的地位估计还没一条畜牲重要,虽然两人没了嫌隙,但沈墨总离他不远不近,他也走不进儿子心里。

唉,这是老天在惩罚自己,因为自己对双亲的背离,老天又让儿子来惩罚自己。

自己的孽债自己且受着吧。

两个小时后到达燕京,沈建权紧绷着面部表情,有些迷茫,又有些小心翼翼,他似乎有些担心迈的步子过大吵醒刻意被遗忘的往事。

大伯母顾静香和二伯母吕晓燕来接站,沈建国和沈建军因为工作关系不方便来,沈建权低沉的喊了一声大嫂二嫂,俩妯娌有些哽咽,盼了多少年,一家人终于要团聚了。

沈建权和两位嫂子见过,所以并不是特别陌生,江月华与她俩关系最好,平时没少电话联系,成希跟着沈林娟打了招呼。

两个见面就荣升奶奶的女人见到圆嘟嘟的媛媛争着要亲亲宝贝,可惜在家小霸王一样的媛媛难得的有些害羞,一头钻进爸爸怀里不出来。

沈建权将沈墨拉到旁边,让叫人,沈墨礼貌的叫:“大伯母好,二伯母好,你们可以叫我小墨。”

两个女人看着身姿挺拔,外貌惊人的沈墨,惊喜的不得了,大伯母是个大嗓门,大声大气的说道:“天啦,这是小墨,以前在照片里就觉得这孩子长的贵气,这一见真人,这也太帅了吧,我要是有这么个儿子,梦里都能笑醒。”

二伯母是江南人,个子娇小,仰着头看沈墨,一脸的羡慕,细声细气的说:“我怀小浩的时候就幻想过有小墨这样的儿子,谦和儒雅,犹如陌上君子。谁知那小子小时候是猴子,好不容易长大了,变成了一头狗熊,可愁死我了,现在看见沈墨,我就更觉得小浩丑的没脸见人,我现在就愁他将来找不到老婆。”

两位伯母的夸奖让沈墨非常不好意思,也冲淡了刚见面时的一点点的疏离。

来了两辆车,四个男人坐同一辆车,沈建权眼神复杂的看着窗外,时不时向女婿和儿子讲述外面一片曾经是什么地方。

说起上学的时候骑着二八大扛满胡同的乱窜,今天偷李家的青果,明天堵王家的烟囱,在下班的厂门口,对花枝招展的姑娘们吹口哨,看对方羞红了脸掩面奔逃。

皮猴子一样的沈建权,被大院称为第一大害,没少挨老爷子的皮带,沈母没少为他向人陪情道歉……说着说着,沈建权的眼睛会忽然红起来。

成希和沈墨没有吭声,他们知道沈建权只是在疏解内心近乡情怯的小情绪,只要听着就好。

沈墨看着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想从某个建筑,某个街道找寻记忆里不曾忘记的痕迹,可总是徒劳无功,心中的失望也在慢慢累积。

沈墨的心里空空的,毕竟是两个世界,虽然都是首都,但这里却没有王园园和女儿的印记。

只有见到和前世一样恢宏大气的紫荆城,才聊以安慰沈墨失落的内心。

老爷子住的地方,警备森严,一路明岗,不知道暗处有多少双眼睛注视着沈墨他们的车辆,即使沈建国和沈建军见自己的父亲,也要层层核查。

沈建权脸部紧绷肌肉明显,拳头紧握,紧张的如同一个孩子,在90岁老爷子眼里他的确是个孩子,离家30年赌气未归的孩子。

当警卫员对老两口说客人到门口时,躺着的老爷子,一瞬间坐起,又脸色难看的躺在了摇椅上,嘴里骂骂咧咧:“等我死了他再来刚合适,这时候来是想气死我啊。”

老太太气的骂了句老不死的净说胡话,然后匆匆忙忙的向院子走去。

倔强的老头竖着耳朵听声音。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225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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