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一诺来看沈墨,沈墨虽然心里很受用,但脸上尽量表现的和平常朋友没什么两样。
沈墨劝她赶紧回去,别让父母担心,自己也没什么大碍了,学习要紧,顾一诺的关心他收下了。
顾一诺泫然欲泣的质问:“你是不是很讨厌我,这么着急让我走?”
沈墨一阵头大,赶紧解释:“没有没有,我只是不想你耽误学习,从羊城到燕京一来一回,很耽误时间的,将来等我们考上大学有的是时间。”
顾一诺头一歪,眼泪瞬间蒸发,萌萌的问道:“什么时间,谈恋爱的时间吗?”
沈墨狐疑的看着一脸狡黠的顾一诺,刚刚还眼泪汪汪,转眼就了无痕迹。
沈墨心里堵得慌,他有点心疼顾一诺的父母,有这么一个戏精女儿,估计头发早早就白了。
顾一诺的父母:知我者沈墨也!
沈墨烦躁的说:“你闭嘴,我想静静!”
顾一诺呲着小白牙,恶狠狠的说:“老实交代,静静是谁?好你个花心大萝卜,大猪蹄子,有安初夏不够,还有我这个可以秒切任何系列的美女任你采摘,竟然还有外心,你无情,你卑鄙,你不可理喻……”
沈墨的脑袋如同被唐僧念了紧箍咒,“啊”的大喊一声,用被子蒙住自己的头,他祈求老天,惩罚自己请快刀斩乱麻,而不是派这么一个磨人的小妖精来折磨自己。
沈墨听到顾一诺在被子外面张狂的笑声。
第二天沈墨看着站在眼前笑盈盈的顾一诺,气不打一处来,语气不好的问道:“你不是答应我连夜回去的吗?”
受气包顾一诺一秒上线,含羞带怯的低头态度诚恳的说道:“飞机票卖完了。”
沈墨气笑了,质问道:“动车票是不是也卖完了?”
顾一诺点头如捣蒜。
沈墨咬牙切齿的说道:“好好好,我来订票,我倒要看看飞机和动车票是是怎么卖完的。”
顾一诺貌似很委屈的解释道:“是我小姨不放心,她也好久没回燕京了,今晚和我一起回。”
沈墨怒目而视,用手指空中点点她,好自为之!
顾一诺一秒切换,委屈转瞬即逝,阴转晴,声音清脆的问沈墨想吃什么,沈墨为了自己不被气死,决定闭目养神,不理这个作精。
顾一诺看沈墨真生气了,抓住沈墨的手请求原谅,沈墨仿佛被火炭烧了一下,赶紧甩开顾一诺的手,用眼神警告她不要得寸进尺,顾一诺不以为然的“切”的一声。
幸好玛丽带来煲汤解救了沈墨,沈墨在一边默默的喝汤,顾一诺与玛丽相谈甚欢,顾一诺给玛丽讲全世界的风土人情。
说有个叫阿三的地方一个男人娶了五六十个老婆,光孩子就一百六十多个,玛丽惊叹这男人好厉害,沈墨差点一口汤喷出来,皱着眉头瞪了一眼黑化玛丽的顾魔女。
顾一诺俏皮的摇头晃脑,故意做出你拿我没辙的表情,沈墨气个半死。
顾一诺继续讲到真的有女儿国,全村都是女人,只有每年固定的几天男人才能留宿,然后就把男人赶跑,玛丽说太给女人争气了,康磊要是气她,他也把康磊赶跑。
然后小狐狸就教玛丽如何让康磊死心塌地,一生只爱她一个人。减少零花钱,查手机,多到他同事跟前晃悠宣布主权,多撒娇,玛丽听的哈哈大笑。
一个是真敢说,一个是真敢听,沈墨睁大眼睛看着八卦女孩顾一诺:你是魔鬼吗?
没心情听小狐狸胡扯,他打开电脑,想着既然凯盛签了左世宁,不管怎么说,以后都是自家人了,见面礼可少不了。
沈墨这几天反复听左世宁以前的歌曲,根据他的声线特点,沈墨选了《浮生记》。
沈墨在电脑上一边回忆一边写着曲谱,偶尔哼一两句,已经忘了这是医院,身边还有个夏天不知疲倦为何物,聒噪的顾知了,所以当顾一诺的大脑袋顶在沈墨的头上时,沈墨有些茫然。
忽然沈墨醒悟作怪的是谁,如同被电了一下,猛地往旁边一躲,他忘了自己还是病人,动作幅度过大,沈墨疼的“嘶”的一声,两眼发黑。
顾一诺吓得扑在沈墨身上,连忙问沈墨没事吧?
沈墨一动不敢动,因为两人的动作太暧昧,所以安初夏中午放学进房间就看到这样一幅场景:沈墨躺着两手举过头顶,两眼呆滞,顾一诺居高临下扑在他身上,仿佛沈墨被顾一诺强迫的样子。
两人看到安初夏冷着脸抱着胳膊站在门口,心虚的赶紧离开,动作干脆利落,沈墨已经顾不得胸口隐隐的疼痛,只是想着该如何向安初夏解释。
沈墨看见顾一诺满脸得逞的笑意,安初夏控诉的眼神让沈墨有一种水生火热的感觉,自己也心虚,顾一诺不但不救,反而在旁边看笑话,服了。
安初夏看看眼神躲闪的沈墨,又看看一脸无所谓的顾一诺,神情反而平静下来,仿佛只是一件小事,这让沈墨疑惑不已,安初夏什么时候这么豁达了。
安初夏放下书包,坐在病床的对面,看好戏的边喝水边说:“继续啊,挺精彩的,挺会玩啊,我也观摩观摩。”
沈墨刚要解释,顾一诺抢过话头:“安初夏你误会了,沈墨忽然呼吸困难,说胸口疼,我吓得六神无主,就跑过去看,真没什么的。”
安初夏一听,对沈墨的关心战胜了醋意,急忙站起来问道:“要不要紧,叫医生了没有?”
沈墨目瞪口呆的看着撒谎不打草稿的顾一诺,对方给了沈墨一个眼神,沈墨立马会意,有气无力的说道:“没事了,经常这样,习惯了!”
安初夏又问道:“今天大夫检查过了没?”
顾一诺又说道:“检查过了,情况很好,这周再全面复核一遍,就可以出院了。”
安初夏冷眼看着能说会道以女主人自居的顾一诺,气不打一处来:“看来我是多余了,有这么个伶俐的体己人,我也只能去当烤糊的卷子。”
沈墨为了挽回脸面,恼羞成怒训斥道:“少看《红楼梦》,学人说话阴阳怪气的,好好的姑娘学什么尖酸刻薄。”
安初夏被顾一诺刺激的忽然开窍了,讥笑着说:“哦!原来时代不同了,不喜欢柔柔弱弱的林妹妹了,开始喜欢温婉大气的宝姐姐了,我说呢?这一来就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的。”
沈墨被怼的怀疑人生,这旁边还有个牙尖嘴利的,半开玩笑的说道:“这不管林妹妹还是宝姐姐,归根结底是要宝哥哥喜欢,要是进不到宝哥哥的心坎里,即使是天仙下凡也是枉然。”
安初夏狠狠的瞪了顾一诺一眼,把矛头指向沈墨,声音里冒着冷气:“不知道小墨是喜欢宝姐姐还是林妹妹?”
沈墨喘着粗气,被气得不轻,大声嚷道:“我要去当和尚。”
“小墨好好的当什么和尚?”三个人一看沈林娟抱着小媛媛来了,顾一诺和安初夏收起满身的刺,尽显贤良淑德、大家闺秀的一面,争着要抱小团子,小团子要让舅舅抱,沈林娟对宝贝女儿说道:“舅舅生病了,不能抱宝贝。”
小媛媛立刻关心的说:“舅舅不抱,舅舅好了骑马马。”
沈墨开心的说道:“还是小宝贝最心疼舅舅,不气人,等舅舅好了,天天让你骑马马,我爱你,么么哒。”不像某些人,只会气人。
顾一诺和安初夏听出了沈墨的弦外音,脸上有些烧。
沈林娟看看气质截然不同但同样出类拔萃的两个姑娘,意味深长的看着沈墨,沈墨假装没看见,继续和坐在旁边的小媛媛说着悄悄话。
沈林娟出了病房,顾一诺和安初夏争先恐后的极力讨好软软乎乎香喷喷的小团子。
小媛媛经过别人的一场婚礼后,对现场记忆犹新,非常认真的说:“舅舅,我要快快长大,将来要嫁给你。”
沈墨哈哈大笑,说:“好呀!我等你长大。”
小狐狸顾一诺笑眯眯的如诱拐小红帽的大灰狼,甜甜的问小媛媛:“宝贝,还有别人要嫁舅舅怎么办?”
小媛媛看看羞怯的安初夏,又看看两眼亮晶晶的顾一诺,低头皱着眉头认真思考,忽然兴奋的大声说道:“我们三个可以同时嫁给舅舅。”
顾一诺嘎嘎笑着香香的亲了小宝贝两口,夸奖道:“真是舅舅的好宝贝,为舅舅真是操碎了心。”
安初夏虽然觉着和顾一诺同时拥有沈墨心有不甘,可重点是能嫁给沈墨,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至于其它的早被无视。
沈墨心里有些小雀跃怎么办,挺羞耻的,他尽量板着脸,不能让人看出端倪。
沈墨为了转移焦点,问顾一诺:“你要不要给你小姨打个电话,确定一下回燕京的时间,不要错过了。”
安初夏迷糊的说道:“她没给你说吗,她转学到咱们班了。”
沈墨看着脚步往后退,眼神飘忽的顾一诺小狐狸,悲愤的喊道:“顾一诺,我再相信你一句话,我特么是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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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三人同时嫁沈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