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宾馆休息了一会,李明君说一会带光头强去草原玩,旅游景点就在这附近。
草原是什么样的,光头强还真想象不出来,反正应该就是很多的草。既然是李明君精心挑选的地点,跟着去就好了。
她穿着肉色丝袜,说是为了防晒,还让光头强穿个长裤子,说是草原草多虫子也肯定多。
离开了旅馆,两个人朝着景区走去,现在他们已经在大草原之中。这个景区是免费的,收费的东西主要是里面的项目。
这里几乎没有树,只有一望无际的草,草地上还有许多花花草草,有撒落满地的蒲公英,有五彩斑斓的小野花。
蔚蓝的天空上一朵一朵的白云,像蚕织的丝一样浮在空中,仿佛一伸手就能把它们摘下来。云和蓝天构成了一幅前所未有的美丽的画。
在天空下面的草原上,有成群的黑色与白色的牛,远看就像从天上撒下来的黑芝麻和白芝麻。
前来观景拍照的人很多,草原上不光是草,还有成群结队的牛羊马,在草地上不紧不慢的走着。
闻着比森林里还要清新的空气,李明君拉着光头强合拍了几张照,问道:“怎么样,我选的地方还好吧?”
“好,明君选的地方当然好了!”
李明君指着远处的马群问道:“你会骑马吗?咱们俩一起。”
“这……不会啊。”光头强想了想,熊出没都出了十年了,还从来没有出现过马,更别说骑马了。”
“没事,我会骑,你就抱着我好了。”
李明君找到工作人员,先交了一个小时的钱还有部分押金,如果提前把马归还就可以退一部分钱。
这马背比光头强都高,不过李明君很轻松就爬了上去,又顺手把光头强拉了上来。
李明君脚踩着马蹬子,双手拉着缰绳,有规律的摆动起来,光头强则在后面,双手抱着她的腰,脸贴着她的后背。
李明君的身上经常有这种气味,在她是厉鬼的时候就有,离近了就能闻到。这味道像是一种花的味道,具体是什么花说不出来,反正很好闻。
马很快就在李明君的操控下跑了起来,并且奔跑的速度和方向都受她的控制,就像车子一样。
草原上比一般地区都要凉快,阵阵凉风刮过来,带着湿润的泥土和青草的气息,闻起来让人心旷神怡。
不过看起来,这马似乎心情更好。如果这是匹雄马,此时它肯定感觉很舒适。
因为李明君包裹着肉丝袜的腿正夹着马身,下半身穿的短裙也不断的在马背上摩擦,只可惜这马只有感觉,却看不到这穿着凉鞋的腿有多性感。
光头强看李明君操作很熟悉的样子,不禁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啊?”
李明君也不介意和光头强聊这些,她把自己以前的经历和光头强分享了一下,不过并没有提她是为什么死的。
都过了两百多年了,很多的细节她都记不清了,过去就过去了,至少她现在还是感觉很幸福的。
这片大草原是她印象比较深的景点,国内的所有景点她都已经去过了,人死前过的不好,死后肯定要享福的。
成了鬼魂,行动非常自由,可以随便穿墙,补充好能量,一天走个几百公里也不会累。
别说两百年了,现在社会变化的如此快,人们连十年前的生活是什么样都记不起来了,更别说两百年前,连想象都想象不出来。
两百年前,也就是19世纪,那个时候没有手机电脑,没有任何电子产品,连电都没有,没有火车飞机,也没有汽车。
真的很难想象那个时候的人们是怎么生活的,每个晚上都是在无尽的黑暗中度过。
别说他们,我们自己都忘了,我们在认识手机电视之前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不过,李明君并没有和时代脱节,甚至说是与时俱进。她会用手机也会看电视,现代人正在用的东西,她也都会。
搂着李明君温暖的身体,光头强看着李明君的背影,突然笑着问道:“明君,在你们那个年代,你应该算好看的吧?”
“嗯,当然算啦。”李明君抚弄着头发,调整了一下坐姿继续讲道:“我记得我上初中的时候,就经常有男生帮我搬书,有男生帮我接水。”
后来上了高中,也经常有男生给我写信,写那种小纸条,还有男生光明正大的追我,给我送礼物。
那个年代我们结婚很早,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考虑寻求合适的伴侣了,看哪个顺眼就处上几个月,觉得满意就要结婚生小孩儿了。
反正就是,那个年代的女生找配偶很随便,觉得相处舒服就行,认识几天就开始谈了,觉得不合适也会直接告诉对方。
不会像现在这样,有男生追一个女生几年还没有结果。”
听到这,光头强晃了晃她的身体,心里有点不高兴的问:“那你最后跟哪个在一起了?”
“嗯……当然是跟那个学习又好,可以辅导我学习,人也帅性格好的那个了。”
“怎么,你还吃醋了嘛,那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我早就忘了好吧。”
光头强又歪着头看了李明君一眼,不乐意的抓住了 李明君的凶兆
“那就是说,你找我也是很随便咯?就是因为没有别人?”
“哎呀别闹,被人看到了影响不好,回去再给你。”李明君被光头强这一下弄的脸色通红,不乐意的在光头强的腿上掐了一下。
“嘶!”光头强被这一掐疼的忍不住叫了一声,舌头打颤。
虽然说李明君这种以往年代的女人比较开放,想要说一声基本都会主动给的。但没有经过李明君的允许就随便她的那些部位,应该会被警告。
“明君,你生气了?”
李明君一回头,嘟着嘴若无其事的说道:“没有啊,我就是提醒你一下,怎么,弄疼你了?”
“没有没有。”
李明君回想起刚刚光头强的话,又有些生气的说道:
“你刚刚说那种话什么意思啊,还我很随便?怎么,你就说我这个女朋友合不合格,平时对你好不好?把你当亲弟弟一样照顾。”
我要是随便找个对象,肯定不会对你那么好啊,你说说,是不是自从我进入你的生活后,你的每一天都过的很快乐很充实?”
“啊对对对,我的好女友,爱死你了!”光头强撒娇完,紧紧抱住了李明君的腰。
“嗯,这还差不多,原谅你了。”
回想起认识李明君之后发生的那些事,光头强一直感觉心里暖暖的。
这女人真的对自己太好了,带自己旅游,吃好吃的,体验一些从没体验过的事。虽然说花的都是自己的钱。
思维理性,性格温柔脾气好,还把他保护的好好的。
有人问这样的女友从哪能找到,我教给大家一个办法,三天之内就能找到。
你先写一本小说,设定一个不是普通人的女友,再把自己的名字起给主角,就可以了。
李明君虽然说不是人,但她现在有了人的形态,相处起来也没有什么区别,反而是她比正常人拥有更多的见识,还有超能力。
光头强感觉自己捡了个大漏,捡漏这个词听起来就很美好,有种我是个幸运儿的感觉。
就好比你是个古董艺术收藏家,非常喜欢收藏这些古董,但这些东西特别贵,你买不起,只能心里想而得不到。
但是有一天,你路过一个垃圾堆,发现里面正好有你想要的那个古董,鉴定以后是真品,你此时什么心情?
光头强不禁觉得,自己之所以能捡到这个大漏,有这么好的运气,估计是自己穷了半辈子换来的。
自己的前半生别说过的多惨了,暗无天日,无人问津,过着那种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还经常不顺心,又穷又没人问。
天天给那李老板砍树,一个月工资没一千块,还要养家糊口,一天到晚累死累活的,熊大熊二还老是碍事。
光头强觉得,自己之所以能有李明君这个好女友,这是用前半辈子的运气换来的。
毕竟有一种说法,人的运气是恒定的,如果前半辈子倒霉太多,把坏运气都用完了,那后面就都是好运了,等着享福吧。
另一个说法是,上帝在考验你,考验你能不能吃苦耐劳,前半生给你创造各种阻碍挫折,如果你能走过来,你就会获得好运。
这么说,还真像这回事,那后面的日子就是未来可期,指日可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