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琪薇直接派林悦通知了魏鹏,一审结束以前最好认真合作,以后任由魏鹏随便处置,最好不要胡闹,案子结束就两清了!现在主要就是开庭。
几个人来到了法庭门口,高伟竟然主动跟苏琪薇握手,然后说道:“师妹,咱们第一次交手,咱们师父都不是你的对手,我可能要献丑了!”
苏琪薇摆手说道:“过奖了!我的案子看起来是下风案子,实际上是上风案子,因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何况你的当事人还有钱呢?如果反过来,我相信你也会赢。”
高伟点了点头,苏琪薇能赢,也是因为这个案子本来就是自己当事人理亏。所以证据不算太难取。这个案子被认为是下风案子是因为被告提前做了足够的安排。
普通的律师查不到如此多的线索,就算查到了也未必可以从各种文件跟信息里,找到转移资产跟资金的证据。这种转移是专业的手段,很难查出来。
而且,这些手段,如果再高明一点儿,苏琪薇也废了!比如,连接完成为第一步。供货商被策划者多层控股,导致跟实际控制人没有直接关系。
然后,各种交易价格相对合理。利润增加一点儿,完成交易。然后皮包公司购买的货物折旧卖出去,这样折腾好几次就能安全的完成交易。毕竟每一次交易都变成了合理的了!
开庭了!前面的开庭仪式完成了!双方提交证据,这一次案子,其实高伟不抱希望,首先被告已经被抓,又是收买对方律师被抓的,法官已经不相信自己了!
不过高伟还有办法,那就是等苏琪薇被换了以后上诉去!没有了苏琪薇自己完全可以推翻证据。本来交易都是合法的。我找你借钱,然后把钱花在跟我关系好的公司身上,也是合理的。
很多老板都会这样做生意优先照顾自己的其他产业。这是合理的,只不过实际控制人存在私心罢了!实际上苏琪薇自己也用过这个办法惩罚坏人罢了!
苏琪薇开始举证,苏琪薇拿着几份合同跟财务账单说道:“这是几笔交易记录,全部的资金都到了这几家供应商的手里。然后资金有分红到了被告手里。”
苏琪薇又拿了一部分文件,然后说道:“这些是商品的评估报告!这些商品全部是用了市场上几倍的价格销售出去的。然后又是折价十分之一从新卖回了原来的公司。
这分明就是恶意的转移资金跟资产。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如果法院不判决他们还钱,以后还会有人效仿。不能姑息纵容这种行为,必须严格杜绝。”
高伟表示要反驳,法官点头让他说话,高伟看着苏琪薇说道:“首先,法律不能用民间道德衡量,法律就是法律。企业之间都是独立的法人。
互相没有连带责任,同是民间企业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同一个老板的不同的公司,会有业务往来。优先照顾自己的其他公司。这是合法合理的行为。
同时,交易价格是民间自己定的。供货商跟欠债企业没有之间的关系。几次交易不过就是因为共同的老板互相照顾罢了!主要责任应该在欠债企业。”
苏琪薇要求起来反驳,审判长同意了!苏琪薇说道:“企业不同于人,它可以只是一个空壳。这等于是企业老板,用了一个身份借钱,然后又把钱转移给了自己其他的身份。
大家想一下,如果公司存在其他的几个大股东。他这样把钱花出去,合法不合法?钱是公司的,却成为了他个人的。这不就是滥用职权吗?
刚才对方所说的照顾其他产业,实际上这也是在乱用职权。同样违法的行为。所以被告确实违法了!法庭应该判决对方还钱。不然以后会有人钻空子。”
高伟其实知道自己的辩解在今天没用。因为当事人收买对方律师,已经让法官不信任自己的当事人了!所以拿不出来铁证几乎就是废了!
如果是平常,高伟的辩解有可能有用。因为表面上,这种行为是全部合法的。把每一个细节单独拿出来就是合法的。借钱是合法的。公司没钱不能还也是合法的。
把供货商的产品高价买过来更是合法的。把购买的货物低价卖出去同样也是合法的。然后把钱分红给实际控制人都是合法的。只是结合在一起以后,形成了这个可能违法的圈套。
很快审判长宣判:“本庭宣判,被告恶意转移资产,事实成立。本庭判决,被告必须还钱,且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并且还有制度承诺的利息。如果不服,十日之内可以上诉。”
判决结束了以后,苏琪薇带着顾问团队离开了法庭,因为醋坛子魏鹏,打算跟苏琪薇决裂了!所以苏琪薇也不打算废话了!案子除了赚一点钱以外,几乎没有其他好处。
魏鹏看着苏琪薇说道:“苏律师从今天开始,你跟鹏志科技完全无关。以后咱们不用来往了!感谢你打赢了案子,我手头很紧,诉讼费用暂时不能支付了!”
魏鹏转身离开了!律师起诉当事人影响非常恶劣,所以苏琪薇轻易不会起诉当事人。魏鹏自然知道,所以公开赖账,不打算偿还这笔钱了!这也是魏鹏的厉害。
苏琪薇非常愤怒,但是她不怕,因为高伟必然上诉,那个时候,鹏志科技还会过来恳求自己。那个时候钱还是会拿回来的。当然了!下回可能更复杂了!
苏琪薇是不败律师,问题是输赢的概念本来就模糊。二审更换律师,结果案子输了!有可能会有人认为苏琪薇基础没打好,是苏琪薇水平不够。
苏琪薇也就必须接受终审的委托,不然不可能完美无缺的捍卫自己的不败神话。所以苏琪薇终审必须接,如果是打完了案子再付钱,可能还是会被赖账。
苏琪薇头疼自己的当事人,而不是对手。高伟才是釜底抽薪的高手啊输了案子赢了律所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