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一个售楼处上班,每天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客户,或者发宣传单页,起早贪黑,从早到晚,不见怎么赚钱,但哪房子便宜,哪房子户型好,他倒是门清。他是河南人,大学毕业后来广州打工,他就想着有朝一日能在广州买一套80平米的房子。
为了这个目标,他非常努力,他说了,虽然现在不赚钱,但现今的社会拼的是人脉,是关系,要在自己最穷的时候先把人脉建立起来,每一个客户都是一个很好地资源,所以要认真对待,说不定哪天就能遇到自己的贵人。
“这些单页必须在三天之内发完,我已经把你的照片传到公司去了,你去哪会有人随时盯着的,你如果完不成或者乱搞的话,公司有人会收拾你的,明白?”
按他的要求,我认认真真地发了三天,直到发完最后一张,其实只用了两天半。这两天半,我什么都不去想,只是发单页,只是考虑如何把每一张宣传单发到每一位可能的顾客手里,倒是感受到了一种难得的充实。
“我看你这人也不错,但现在没学历很难混的,你可以到酒店打工,或者学一门手艺,慢慢来,会好起来的,看你这两天挺卖力的,我也不让你吃亏,我自掏腰包给你50块钱,够意思吧。”
这个家伙挺精明的,做什么都精打细算的,能省就省,最后居然能给我50块钱倒是出乎我的意料。
又是一个广场,花坛边上一个青年坐在石凳上,拿着吉他边弹边唱,这样的街边艺人其实挺常见的,他面前放的吉他盒子打开着,等待着路人的感恩和认可。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曾让你心疼的姑娘
如今已悄然无踪影
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
曾让你遍体鳞伤
dilili……走在勇往直前的路上
dilili……有难过也有精彩
每一次难过的时候
就独自看一看大海
总想起身边走在路上的朋友
有多少正在疗伤
dilili……”
听着他的歌,我在旁边的台阶上坐下,脑海中闪现出曾经的种种画面,一时间感慨万千。
渐渐到夜里,昏暗的灯光下已没有多少人,他开始收拾准备离开。
“哥们,你把刚才那首歌再唱一遍怎么样?你唱完,我给你20块钱。”我怕他突然离开,赶紧说道。
他装好吉他,转身看了我一眼,“我现在缺钱,但不卖唱。”
“你要去哪?”
“机场。”
“你要离开?”
“不,我钱还不够,去机场继续唱,够了就离开。”
“离开去哪?”
“上海。”
“然后呢?”
“我要参加比赛,歌唱比赛。”
一边跟他聊着,一边跟紧了他的脚步。他叫周明琛,东北人,从小喜欢唱歌,高中考大学的时候落榜,家人给他安排工作他没去,抱着吉他就离开了,居然已经混迹江湖四年时间,我着实佩服。
他说他从小就有一个音乐梦,他喜欢唱,也想唱,开心的时候唱,伤心的时候也唱,他的全部生活都能化身为歌曲,唱歌是他的全部,但他却从不卖唱,不去酒吧歌厅助唱,用他的话说他就是要流浪,要磨练自己的唱功,他说总有一天他会站在世界最大的舞台上唱自己的歌。
在机场,我又听到了那首歌,也知道了这首的的名字叫《曾经的你》,听完我给了他20块钱,他怎么也不要,我说我这是投资,我打赌他一定能成功,将来一定能大红大紫,我说要让他将来成名了之后如果再遇见我的话给我2000块。他说我很会做生意,不过却欣然收下。
重新坐上地铁,也不清楚在哪一站下的车,因为一路上我都在想周明琛的事。
其实我对他的行为很不理解,抛开家庭,选择一个人流浪,一直如浮萍一般飘摇着,我不知道支撑他坚持下去的是什么,但我潜意识里认为他不可能成功的。但我又很希望他能成功,他抛下了一切来坚持自己的追求,这种破釜沉舟的举动令我非常震撼,我就抛不开,抛开一切去坚持自己的梦想很伟大,但生活中有些东西却一直牵绊着你。
坐在地铁口旁,倚靠着墙,其实我想明白了,周明琛的一切的坚持都来自他的梦想,他有一个唱歌的梦,为了这个梦他放下了一切,也付出了一切,这已经不能用值不值得来衡量了,有梦本来就是好的。
有梦的人应该不会寂寞,因为梦想会给予最好的陪伴,有梦的人也不会迷茫,在梦想的指引下他能透过迷雾找出方向。
可是我的梦想是什么呢?
以前听说过这样一句话:要输就输给梦想,要嫁就嫁给追求。有梦想的人一定是幸福的,但什么是梦想呢?
我索性躺下,摸摸口袋里仅有的15块钱,我没有任何感觉,我不知道该干些什么,脑海里一片空白。
来来往往的行人,或匆忙,或悠闲,他们都有自己一堆的事情可干,唯独我绝对的悠闲。有人说,梦想才是一个人的灵魂,也许我一直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吧。
慢慢地,脑海中想着曾经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如果说有哪些事情是值得回忆的,好像只有大学,只有大学那些琐碎的事情还值得一提,我一直活在迷茫中,一直活在悔恨里。
打开回忆的闸门,懊悔的事情汹涌而来,失败应该也就是这个样子,最可悲的是我好像没有渴望过成功。
越回想,我越是发现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活到现在我心中所想的依然是逃离,逃离过去,逃离自己,可即使我跑得再远,心中还是焦灼地希望逃离,如法越过屏障,无法到达逃离的彼岸。
原来我一直不曾摆脱畏惧,原来我活到现在居然没有任何意义,多么悲哀,多么讽刺,其实我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逃离,却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逃离。
时间到了?也许到了吧!
我起身,买了一瓶啤酒,买了一包烟,至此所有的钱花完。
路上找人借了火,点上烟,深吸一口,走着走着,来到一个不知名的江边。
随地坐下,喝酒抽烟。
这其实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候。
我突然想起了路念萍,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如何,路念真是不是还是那么可爱,我想起了高飞和辛雨,这样的人才适合这样的世界,才配得上这样的舞台,认识的人,经历过的事,在我脑海一一闪过,不过就像看录像一样,只是看看,不做停留。想起方琳的时候,心里还是很甜蜜,我是真的爱她,或者说爱过她,多希望生命永远停留在两人在一起的那一刻。
我有太多亏欠的人,我有太多想做的事,不过也无所谓了,我一般是不会成功的,我不具备成功人的心智,我也没有愿意迎合社会的态度。
不知道这是一条什么江,江面两旁满是杂草、垃圾,整个江面污浊的很,如果不是两边都看不到尽头的话,我宁愿相信这是一条泥湾,不过挺深的,因为我已经拿树枝试过了。不过,还好,这里是一片荒地,根本看不见什么行人。
抽完最后一支烟,把烟把儿弹到江面上,看着它下沉、消失,这一刻我没有任何压力,完全服从于自己的意志,慢慢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