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正当奥柏伦率军团团围困高庭的时候。
另一边。
早就提前一步已经离开了高庭的提利昂出现在了旧镇的港口上,他登上了一艘名叫做密拉罕号的商船。
这艘船的船长是一个女人,如今已经四五十岁,她年轻的时候放荡不羁,曾经做过提利昂的妓女,甚至还为他生下了一个私生子。
这個孩子现在都已经快二十岁了,名叫做达蒙·佛花。
他的身体很健康,没有遗传父亲的侏儒症,他拥有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发,白皙的皮肤,英俊的脸庞,很受年轻女孩的欢迎。
而达蒙并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且也没有兰尼斯特家族的姓氏。
这实际上是提利昂有意为之。
毕竟狡兔还有三窟,提利昂这样的聪明人自然不会完全不给自己留后路。
他不是为了这一场夺嫡之战留下的后路,而是早在达蒙出生的时候他就提前做好了规划。
防止万一某一天自己出事了,而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也都被牵连,毕竟这个世界世事无常,提利昂也早就看透了。
这样还有一个没有继承他姓氏的私生子在外面,至少还能够保存下来兰尼斯特家族的血脉。
“提利昂叔叔!”
看到了裹着头巾登上了商船提利昂,金色头发的少年达蒙兴奋地开口道。
但却被提利昂手指放在了嘴前轻声‘嘘’了一声,告诉他不要声张。
此行提利昂怀揣着伊蒙写给自己姐姐长公主戴安娜的亲笔信,背负着沉重的使命出使临冬城以及绝境长城。
“现在是时候求助长公主殿下了。”
这是不久之前作为二皇子军队的统帅贝西所说的话。
作为全军的统帅,贝西对于细节的掌握非常细致入微,向长公主殿下求助这是在潘托斯时就已经设定好的基础战略。
整场战争最关键的转折点就是要求助于伊蒙殿下的姐姐。
而如今整场战局的变化还在贝西的掌握之中,考虑到提利昂往返北境的路上时间,现在确实到了该出发的时间了。
因此提利昂便提前在奥柏伦大军包围高庭之前离开了那里。
他在护卫的保护下乔装打扮偷偷来到了旧镇,而在旧镇这里他早就已经提前安排了一艘船接他,正是他曾经的一位老情人。
提利昂的肩头背负着沉重的压力和使命,临行前伊蒙和贝西都嘱托提利昂,此行去往临冬城和绝境长城务必要游说成功。
因为北境的加入对于整场战争来说至关重要,是贝西整个作战计划之中的最后一环,不容有失。
“嘘...声音小一点,达蒙。”
“不要告诉其他人。”
提利昂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子脸上天真无邪的笑容,自己的内心也忍不住放松了下来,轻轻松了一口气。
“嗯。”
随后他对着身后秘密保护他的侍从点头示意了一下。
而这名侍从也顿时心领神会,赶忙从行李之中拿出来了一个黑色布条包裹着的长条形状的东西,双手递了上来。
提利昂接过了这个黑色的布条包裹着的东西,随后直接揭开了上面的黑布,然后递给了达蒙·佛花。
“这个是送给你的礼物,孩子。”
而达蒙·佛花看到了他最喜欢的提利昂叔叔递上来的礼物,顿时瞪大了眼睛。
这是一柄造型复古的华丽长剑,剑鞘上满是复杂的花纹,黄铜打造的剑柄上面还镶嵌着一颗蓝宝石,掂在手里的分量也不算轻。
这可不是一柄装饰剑,而是一把可以杀人的真家伙。
“感谢你!提利昂叔叔!”
而达蒙·佛花看到了提利昂送给他的礼物大吃一惊,随即大喜过望赶忙开口感谢道。
“懂事的孩子。”
提利昂看到了儿子喜欢自己送的礼物一双眼眸中也露出了笑意,抬起手来拍了拍达蒙的手臂。
“这柄剑来历不凡,曾是一名七国上下都闻名的骑士所用的剑。”
“至于这个骑士的名字...”
提利昂微微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欲言又止没有说出来,决定暂时先糊弄过去,以后有机会了再坦白。
随后又不忘叮嘱道。
“回头有机会了我告诉你。”
“你记住一定要保管好它。”
这柄剑实际上是他从老家凯岩城带出来的,不久之前他为二皇子伊蒙撮合了和凯岩城托因家族的联姻,而在停留在凯岩城的时候,提利昂在这里重新转了转,然后便找到了这柄长剑。
提利昂向琼恩·托因开口请求,想要拿回这把剑,而琼恩·托因也没有小气。
这柄剑虽然华丽,但也不过只是凡铁打造,并非是珍贵的瓦雷利亚钢,更何况这把剑对于提利昂有着特殊的意义,因此也就作为一个顺水人情送了出去。
这柄剑曾是提利昂的兄长詹姆·兰尼斯特的佩剑。
而他在离开凯岩城去往君临担任御林铁卫的时候便把它留在了家乡,但没有想到从此之后詹姆便没有再回到过凯岩城。
如今提利昂再一次得到了兄长的佩剑也算是睹物思人了。
因此他听达蒙的母亲在信中所说,达蒙最近喜好练剑,立志闯荡世界,提利昂便想起来把这柄剑作为礼物送给自己的儿子。
然而正在提利昂和自己的儿子交流的时候,这艘停靠在旧镇港口的密拉罕号也准备拔锚起航。
而他们没有注意到的是,在船舱的二层,一个佩戴着黑色兜帽的男人正在坐在窗边怀抱着双剑静静地望着他们。
随后提利昂似乎心有所感,抬起头来张望的时候却发现那一座房间的窗台上空空如也,只有窗户还在轻微的摇晃,好像刚刚有人坐在那里一般。
提利昂看到此景顿时眉头微蹙,虽然什么都没有发现,但他还是突然有了一种莫名不好的预感。
“希望一切顺利吧。”
提利昂在自己的内心祈祷道。
呜——
然而正在这时,一声低沉悠扬的号角声响起。
随后密拉罕号终于拔锚起航,脱离了旧镇的港口,劈开了低语湾上翻滚的波浪,朝着遥远的北方驶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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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一章 出使临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