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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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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子伽、剑气凌天、古雨天空、果果大、坠落的酒杯、吃薯条等对本书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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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说话间,他们已走回了办公室。冯君却完全没有在乎场景的变化,他继续扯着嗓子说:“那个肥婆,傲倒是蛮傲的。但是听说她娘家太穷,没底气,在老马面前就像狗一样温顺。她哪敢管那事?那样老马还不休了她?”

冯君这几句敏感的话,引得好几个老师都向这边投来惊异的目光。朱雨深这下慌了,他连忙坐好,拿出本子和笔,做出镇定状,在写写画画。冯君还要说什么,但马上就闭口了,因为古明秀在背后拍了他一巴掌。

古明秀是来找他换个班,他要和未婚夫出去玩,冯君答应了她。古明秀今日穿了一件非常性感的衣服,虽然天还比较冷,但是她的胸脯还是露了不少在外面。她跟小俞说起了出去玩的事。说着说着,她美得喜笑颜开,偶尔她也找冯君搭几句话,但就是不跟朱雨深讲话。

见朱雨深已经转过身来打量着她,她昂起了头,那意思是说让你一次看个够。一会儿,她又把发梢拿到胸前,用手指慢慢把玩着,同时含情脉脉地看着朱雨深这边。直到朱雨深准备去上第一节课时,她才离开。

她走后,冯君对朱雨深和小俞说:“这个雀子,以为她长得多漂亮。你看她脸上的麻点,太恶心了。她还在这边扭啊扭的,真是丑女多作怪!对了,她的男人好像是个重量级的超胖。我怀疑房事时,真要把她的屎都压出来了。

小俞听了这话哈哈大笑。朱雨深没笑,他匆匆走了。他边走边想:这个冯君的嘴真厉害,看样子以后自己的耳边不会清静了。不过,他也有点喜欢冯君这样的直人。

自从搬到镇上的新家以后,朱雨深觉得自己的生活发生了一些改变——先前和肖蓉办证同居,处于蜜月阶段,继而又是过年,走亲访友,忙了一阵子,倒没发觉。如今过了一段时间了,开学了,他感觉这里比以前住学校要乏味。

以前住在学校,他可以去夏有礼老师家串门。最主要的是,放学后吃过饭可以去小俞、大刘等人的宿舍转转,吹吹牛,累了就回来休息。现在一放学他就回家了,肖蓉也不是每天都来。

肖蓉不来的日子,他感到真是寂寞难耐。他有点怀念住在学校的日子。夏有礼等人现在偶尔和他照个面,也只是打个招呼,大伙好像都很忙。

朱雨深决定哪天还得去小俞老师他们的宿舍转转,再去瞎吹一通。掌握点新鲜事。

恰好周五那天中午,小俞看了他们这天下午没课,就约朱雨深和冯君下午早点走,去他宿舍喝酒。这正中朱雨深下怀,冯君也很愉快地接受了邀请。冯君说他家里有不少好酒,到时拿他三瓶过来,大家慢慢享用。

小俞中午就去买菜准备了。朱雨深和冯君下午三点多钟就遛到了小俞的宿舍。冯君一看,自语道:酒,我回去拿,不过这菜好像少了点。

朱雨深立马说:“这个好办,马上我跟你一道去镇上,你回家拿酒,我再去买点卤菜。”冯君点了点头。

小俞却说:“这么多菜还不够你吃啊,你可真是个饭桶。”

冯君回道:“你才知道啊。”

他们俩很快把酒菜弄回了小俞的宿舍,其时已到了放学的点。天气不错,有些学生和老师一起在操场上打着蓝球。朱雨深这时想起了肖蓉,想告诉她今晚在外吃饭,但又怕她不高兴,因为这不是他一贯的风格。

幸好,肖蓉告诉他,今晚回她妈妈那边。朱雨深暗自庆幸,他可以海阔天空一晚上了。小俞还在忙着,朱雨深和冯君站到操场边看着众人打蓝球。

在跑动的众人中,体格健硕而又高大的大刘比较引人注目。他的投篮技术也炉火纯青,引得围观的人频频鼓掌叫好。

渐渐地,人稀少了下来,围观的人也只剩下了住在学校附近的几个妇女和小孩。大刘这一刻跑热了,他停了下来,把上衣扒得只剩一件贴身的棉毛衫。他环视一下四周,然后果断地扒下了外裤,只穿一件裤头在操场上龙腾虎跃着。

朱雨深觉得他的这个样子不太雅观,他跟冯君指出了这一点,希望他去跟大刘说一声,叫大刘注意点。没想到一分钟后大刘口渴了,跑到小俞宿舍来要水喝。冯君指着大刘的裤档说:“你看你这个样子,还跑得跟兔子一样!”

冯君这么说大刘,让朱雨深感到比较意外。他插嘴说:“大刘,你注意点形象好吧,场边的异性不少呢。”

谁知大刘回答得更绝,他说:“哥有什么错?哥是好心呀。哥这不也是在做福利吗,让异性们饱饱眼福,占占便宜。哥又不损失什么,这有什么不好?”

小俞这时前来,说道:“好了,你们几个别在这站着耍嘴皮子了。朱老师是个本份人,他说得有点对。刘哥你也别做福利了,洗个手来跟我们喝酒吧。今天难得凑在一起,大家喝个痛快,明天睡到自然醒。”

大刘说:“想是想跟你们喝,但哥要骑摩托车回县城的家呀。今晚有个约会,哥不能爽约,下次再聚吧。”说着他又跑回了操场。

他们三个人这边就准备开饭了。朱雨深去了一趟厕所小解。路上他在想:现在的人果然变了。要说冯君由于年轻又是多年的混子,说些洋话、鬼话也就罢了;但大刘竟然也变得油嘴滑舌了。他想,自己是不是真像人家说的那像——太不与时俱进了呢?

说起来,他还是比较喜欢冯君的,快人快语。就拿古明秀来说,他觉得这个自己身边的女人对人忽冷忽热,让人捉摸不透。想骂她又无从下口,不知从何说起。但冯君的那句骂或说是评论,也可是说是骂到了点子上了。还有他对老马、马夫人的批判,也可以说是一针见血。看来这个冯君是个人才啊。他觉得自己以后不会寂寞了。

三个人两杯酒下肚后,气氛就更融洽了。冯君的脸色微红,在朱雨深和小俞面前,不管是年龄还是资质,他都是小弟弟。他那富于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让此刻的他感慨万千。他端起酒杯说:“这杯酒,我是敬二位老哥的。”然后他一饮而尽。

他说:“我说我们时代竟然是这么的诡异!就拿我冯君来说吧,我以前再也没想到今天能和二位老哥在一块喝酒。我以前是什么人呀,小混子一个呗。说真的,以前我特妈的很崇拜老师。初三时,我们班的那个女班主任特有味道,我几乎是把她当作女神来崇拜的。以前我也听过朱哥你的事迹,你是个有才又有善心的人啊!我是你的崇拜者。然而我的身世也很诡异,全赖我妈年轻时整的那点事。”

对于冯君的故事,小俞和朱雨深一样,都略有耳闻。因为冯君来黄镇中学当教师,确实走的是非正常途径。他们俩都想对他的事做进一步的了解,所以他们放下了筷子,求知若渴地望着冯君。

冯君已有了几份醉意,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侃侃而谈:“不瞒你们说,这事还要归功于老冯的病。老冯这人嘛,没啥本事,但脾气又倔又暴躁。他当了我二十来年的爸,也可以说恐吓,欺压了我二十来年。我妈,一个柔弱的女人就更不用说了。老冯是一个强人。但天有不侧风云,再强的人一旦有病了,就狠不起来了,还狼狈得跟狗一样。这真是天意啊。”

小俞的眼睛也有点迷离了,他问:“这老冯到底得了啥病啊?你妈竟然能去和金胡子相认?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够好的。”

“没法子啊”冯君几乎有了哭腔,“老冯也是个苦命的人,四十多岁的人就得了肾病,而且很严重,要靠透析才能活下法。这人啊,真是此一时,彼一时。没病的时候,他身强力壮,动不动要跟人家比拳头,口口声声说砍脑袋不就是碗口大个疤吗,慌什么?生病后,他就绝口不提这些话了。他做出了又窝囊、又可怜的样子,希望人家救他一把,能拖一时是一时。说句缺德的话,他得感谢金胡子的大儿子及时地出了场车祸。

金胡子,我想你们是认识,一个没毛的癞痢头,嘴巴周围养一圈金黄色的胡子。真没想到我竟然是他的种!不过说真的,我觉得他那样子怪恶心。以前我整天在镇上鬼混,从来没曾想有他这样一个父亲。他在镇上有两间批发部和一个装潢材料店,在县城也开了店。他曾说过,就是咱们街边这条赤水河的水干了,他们家的钱都不会干。虽然有些人很崇拜他,还有一些小姑娘说他有大导演的风范。但是我从来都没认为他有啥了不起,他那样子,让我堵得慌。

金胡子在镇上的大老婆给他生了一儿两女。据说他在外面又养了一窝,又养了几个女儿。他那个独儿子生前牛逼的不行,据说没有他不敢做的事。但是他竟然三十岁不到就挂了,金胡子伤心欲绝。正好这个当儿,我们家老冯病重,逼着我妈给他弄钱。我妈豁出去了,她先去找了金胡子。说二十年前,金胡子在镇上开饭店,她是他店里的服务员,跟他睡了几觉。怀了我后怕丢丑,才及时嫁给老冯的。

金胡子也是个神人,要是他那独子没挂,我想他八成是不会相认的。就算你闹,砸几个小钱也就完了。但现在情况不同了,他答应做亲子鉴定,如果是就相认。金胡子答应了此事,我妈当然喜出望外。关于亲子鉴定,她定心的很,这事嘛,她当然比别人清楚。

当她满心欢喜地把这事告诉我后,我却不是她想象的那个样子。你别看我穷,但还是爱面子的。我骂她是个死不要脸的东西,这把年纪了,还给我整出这种事情来,真是丢人丢大了!我在黄镇混了这么多年了,有一大帮兄弟,这事传出去,叫我在黄镇怎么混啊?我当时还要动手打她,结果被老冯拉住了。

老冯哀求我就去认了吧,就当是救他的命了。我骂他变态了是吧?以前只要是哪个男人逗我妈说句俏皮话,或是碰一下她的手指头,老冯就要揍人家,把老婆护得不成样子。现在却这么下三滥!我说老冯,你现在可以去死了!结果弄得老冯和我妈都哭了。

后来,我还是于心不忍,加之我镇上那几个狐朋狗友也极力怂恿我去相认,去做亲子鉴定。以便我将来发达了,还要以赏他们几个钱花花。没法子啊,我只有去做了。结果没出意外,我们就相认了。

金胡子当时老泪纵横。这不说你们也知道,咱们这儿一贯都是重男轻女。他有多个女儿,顶不了啥用啊。没有我,他那些财产怎么办?又不能全部带到土里去。金胡子第一步就给了一套房产给我们母子,叫我们到街上去住,当然还给了一些钱。我妈就又凑到了金胡子身边。当然,钱方面没有亏待老冯。这也是老冯的交换条件。”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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