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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2 章 番外6 秦启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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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秦启帆开着车从机场高速下来,时间已经快到转钟了。

他把秦译送上飞机,却没急着回家。

不知道秦邦言和江丹琼在他离开后有没有争吵,他不想回去加入他们。

他把车停在路边,静默地发呆。

大部分人都在家里与家人团圆,马路上没有行人也没有车辆,世界都跟着安静下来。

秦译朝着幸福奔赴,他却坐在车里百无聊赖。

手机铃声响起,秦启帆看了一眼,发现是江丹琼,他思考片刻,还是做不到秦译那样目中无人的洒脱,接起电话。

“阿姨,我不回去了。”

秦启帆告诉江丹琼。

江丹琼没有过多的惊讶,只是说:“那你自己在外面小心。”

“我明白。”秦启帆说,“阿姨,提前祝你新年快乐。”

江丹琼的语气里有着疲惫,此时强打起精神,说:“也祝你新年快乐。”

秦启帆没有询问父亲的情况,挂了电话。

接着叶秋桐的来电跟了进来,秦启帆知道他一定是联系不到秦译,才过来找他。

秦启帆安抚了叶秋桐,却没有告诉他秦译的去向。

过年嘛,总是要有惊喜。

待会叶秋桐看到秦译突然出现,一定会非常感动。

他要替弟弟把这份惊喜与感动隐藏好。

秦启帆其实很喜欢逗这位未来的弟媳,但秦译不喜欢,他只能收敛。

秦启帆挂掉电话,想了想,把手机关机。

待会跨年的时候,肯定有很多下属与同僚给他送上新年祝福,他没有心情应对。

除夕夜,父亲与继母吵架,弟弟离家出走去找自己喜欢的人,家都散了,他没办法体会过年的喜悦,暂时不想应付熟人。

秦启帆发动汽车,准备找个地方打发时间。

他开着车,慢慢在路边游荡。

除夕的城市冷冷清清,不仅不热闹,反而有些萧索,实在没意思,秦启帆也不想去找朋友,他开始有点后悔,早知道不如回去睡觉。

幸好他在一条小路上发现了一家开着的酒吧。

秦启帆下车,直接走进去。

这是一家单纯卖酒的清吧,没有DJ的吵闹,一些人聚在一起喝酒,还算安静。

只是大过年的,如此安静的酒吧显得更加寂寥,秦启帆没有点包厢,直接坐到了吧台上。

今天因为要吃年夜饭,他好好收拾了自己,头发整理得很整齐,露出细致的额头与柔和的眉眼,眼神温润,脉脉有情。

再配上昂贵的衣着,一看就是教养良好的公子哥。

秦启帆常年在实验室里做实验,很少被阳光摧残,整个人很白,看着也比实际年纪年轻。

这么一个精致的人,偏偏身上还带着书卷气,独自坐在那里喝酒,像馥郁的香水,优雅而吸引人。

有人走上前来,要请秦启帆喝酒,秦启帆笑着拒绝了。

那人问:“大年三十一个人来酒吧,都是寂寞的人,不如凑在一起。”

秦启帆微笑:“大年三十一个人来酒吧,都是享受寂寞的人,何必凑在一起。”

酒吧的人本来就不多,如此这般拒绝几次,便没人来搭讪了,秦启帆终于得到清静。

他慢慢地喝酒,身上带着落寞的味道,散发着迷人的气息。

他不是酒吧里唯一一个独自买醉的人,吧台那头同样坐着一个人。

那人穿着西装,大衣放在旁边,捏着酒杯一口一口地喝着。

秦启帆看不清那人的脸,只看到修长的手指控制着晶莹剔透的酒杯,劲瘦有力的手腕上戴着一只精工腕表。

限量,昂贵,又是一个有钱人。

秦启帆见惯了有钱人,也不稀奇,只是觉得难得有人跟他一样一个人喝闷酒。

时间被酒精浓缩,过得飞快,酒保打开酒吧的电视,说:“马上要转钟了。”

在场的所有人都被吸引了注意。

吧台另一头的那个人同样抬起头,秦启帆这才看清他的脸。

年轻,英俊,五官利落,眼尾微微上扬,眉目间带着倨傲,看来又是一个天之骄子。

秦启帆不由自主地多看了他几眼,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这人看着有点眼熟。

那人察觉到秦启帆的目光,跟着看过来,两个人眸光交汇,秦启帆发现他的眼睛有些红。

秦启帆拿不准这人是怎么回事,没有多想,很快调转视线,看向电视屏幕。

一想到此时此刻,几亿人跟自己一起倒计时,秦启帆就觉得很神奇。

只可惜他的弟弟大概刚下飞机,不知道来不来得及给叶秋桐说一声“新年快乐”。

也不知父亲与江阿姨有没有在跨年的时候停止吵架,据说新年第一天吵架,一整年都不会顺利。

秦启帆一通胡思乱想,就这么跨越了新年。

他突然觉得索然无味,在这里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实验室做实验。

只是他怕现在去实验室会吓到值班人员,以为他是个怪胎。

大年初一凌晨搞科研,不是怪胎是什么。

就在这时,身边响起沙哑的声音:“新年快乐。”

秦启帆回过头,看到刚才喝闷酒的年轻人凑了过来,用一种迷离的眼神望着他。

秦启帆这才确定,这人眼睛泛红不是因为有伤心事,而是喝醉了。

……酒量真差。

秦启帆不会拒绝祝福,勾起唇角,弯着眼睛,说:“新年快乐。”

那人点点头,没有经过秦启帆的同意,便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我是第一次来S城。”他说着。

秦启帆不跟醉鬼一般见识,好脾气地说:“那要好好逛逛了,S城有很多好玩的地方。”

那人说:“我不是过来玩的,是来做生意。”

秦启帆笑道:“那更合适了,S城遍地是黄金。”

那人盯着秦启帆看,说:“你们S城美人也遍地吗。”

秦启帆挑起眉。

这人实属喝多了,且不说他的年纪,光说他的长相也到不了美人的级别,在秦启帆眼里,除了江丹琼那边的娱乐圈明星,现实生活中能称上美人的,只有秦译的叶秘书。

秦启帆怜悯地看着眼前的人,醉到眼睛都花了,真是可怜。

但他不介意被人称赞,这人估计就二十来岁,他笑着哄年轻人:“美人多不多我不知道,怪叔叔挺多的,叫一声叔叔来听听。”

那人抿紧嘴唇,死活不喊,扭过头继续找酒保要酒。

秦启帆觉得他很有意思,坐在他身边,跟着喝起酒来。

后来的事情就有些脱离秦启帆掌控了。

也许是大年初一的凌晨太过寂寞,又或许是酒精太麻痹人。

两个人一起喝着酒,喝着喝着躺到了一张床上。

秦启帆想,果然进酒吧买醉都会走到这一步。

秦启帆倒是不排斥,眼前的男人长相足够赏心悦目,身材也不错,而且年轻,腕表与衣着说明他富有,应该挺干净,大年夜来一场春风一度未尝不可。

之前秦邦言因为秦译喜欢男人,心情复杂了好久,秦启帆没有告诉父亲,其实他对男人也可以。

他曾经有过一段混账日子,秦邦言却总认为他积极上进,一本正经;而洁癖到谁也不碰的秦译,在秦邦言眼里却是不三不四。

多么讽刺。

秦启帆想着这些事有些出神,那人狠狠地咬了他一口,表达对他心不在焉的不满。

秦启帆笑了,抱住眼前温热的身体。

紧接着秦启帆发现这人看起来很虎,实际上毫无头绪。

等等,不会是没做过吧。

秦启帆开始犹豫,思考自己要不要走掉。

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年轻人明显急得不行,却始终不得要领,他无奈地躺平,引导那人覆在自己身上。

新手上路的后果就是,第二天秦启帆醒来浑身都在痛。

不愧是年轻人,体力真好。

秦启帆望着身边熟睡的人,扯了扯唇角。

他起身穿好衣服,没有打招呼便离开了房间。

幸好这里是酒吧的房间,不用留下身份讯息,看来酒吧老板经常接待喝多了的顾客。

秦启帆站在阳光下,揉了揉额角,掏出手机开机,铺天盖地的消息差点把他的手机挤爆,同时将他带回尘世间。

大年初一凌晨的那件事,秦启帆很快就忘了。

过年七天他过得很充实,实际上每年春节他都很充实,因为傅家家大业大,人很多。

他早年丧母,傅家人对他比较关照,过年他都会到长辈那里一一拜访。

小时候他以为这种忙碌理所当然,直到很久以后,他才知道他收压岁钱收到手软的时候,秦译一个人待在秦家的宅子里。

即使现在也一样,秦邦言跟秦启帆在傅家周旋,秦译依旧不跟他们一路。

只是这一次秦译远在千里之外,有他的小秘书陪伴着他。

好在春假只有七天,七天过后,秦启帆准时上班,埋头扎进实验室。

他一到实验室,整个人就变得不修边幅,每天穿实验服就行,头发也懒得打理,刘海遮眼睛了,就用皮筋扎住。

因为文献看得多,他有些近视,黑框眼镜一戴,立刻六亲不认,眼里只有科研数据。

秦启帆喜欢这样单纯的生活,比起商场上的勾心斗角,他更偏好待在实验室。

他喜欢从显微镜下观看材料的表面,喜欢看电解液搅拌翻滚,喜欢听电流接通发出的噼啪声。

很多人以为他没有商业才能,退而求其次来搞科研,他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

或许他没有一个企业家赚的多,但他的名字以后会留在教科书上。

秦启帆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只是之前被父亲以及傅家推着一步一步往前走,做了许多他不愿意做的事。

从小到大,傅家就对他灌输一种思想,秦邦言所有的成就,都来自他的母亲。

他背负着母亲家族的责任,守着母亲的遗产。

直到他真正接触公司事务才明白,做生意不是有钱就行,还需要运营。

邦天变成今天这个规模,有秦邦言的心血,也有秦译的心血。

时锐在秦译的带领下,风头正盛,锐不可当。

之前,秦启帆最后替秦邦言在技术层面上卡了秦译一回,之后他就不干了。

他释然了,没有必要。

好在新的一年,秦译有了行动,不知不觉拉拢了傅琛,与远方的许家合作,抛开时鑫旧有的部门,一跃成为集团第二大股东,眼见着就要逼宫。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秦启帆深感佩服。

就像他天生适合搞科研,秦译则是天生的商人。

如今他们各归各位,都在做自己擅长的事。

秦启帆没有管集团的纷纷扰扰,在研发中心与研究所来回往返,头发越来越长,也懒得去修理,每天穿着白大褂与拖鞋飘来飘去,活像个科学怪人。

搞研究的,最不怕别人说怪,秦启帆对外界的看法表示无所谓。

要不是需要带团队,需要从别人那里获取数据,秦启帆完全可以不跟任何人打交道。

但他是研发中心主任,这个职务赋予他很多社会学意义,比如有人过来调研参观,他必须陪着。

本来秦启帆不想理会,但这次的调研团是许家组织的,作为集团新的合作伙伴,以及看在“老忠臣”许睦的面子上,秦启帆亲自出面,进行接待工作。

许睦看见秦启帆就露出便秘一样的神色,却又不能不打招呼,喊道:“秦主任。”

秦启帆除了搞科研,还有一个爱好,就是逗人寻开心,这种轻佻的性格从绑架那件事以后发展出来,与秦译的刻薄刚好相反。

秦启帆一见许睦就想逗,说道:“许特助,新的一年还能看见你坚守在岗位上,真是感动,集团应该给你颁发一个终身成就奖。”

许睦还没来得及回话,他旁边的人就开口:“你何必留在这里替别人打工,还要被人嘲讽,不如回家里。”

秦启帆这才看到说话的人,瞬间一愣。

许睦连忙对那人说:“秦主任只是开玩笑,他没有恶意,家里不是派你和你父亲来S城了吗,有你们在,用不着我。”

许睦转过头,向秦启帆介绍身边的人:“秦主任,这小子叫许延枫,是我的堂弟,许家接收了时鑫的部门后,在S城成立了新公司,他父亲是公司负责人。”

秦启帆望着许延枫,脑子里闪过这人赤红着眼睛黏在自己身上的画面,嘴角抽了抽,问许延枫:“你父亲是许霆?”

许延枫本来看都没看秦启帆,此时调转视线,冷淡地说:“你认识我父亲?”

秦启帆点点头:“跟他吃过饭,严格来说,我们算是相识的朋友。”

他看向许睦,继续逗弄:“说起来,许霆是你堂叔,你应该也叫我一声叔叔。”

这话是对许睦说的,但许延枫也是同一个辈分,两人一起炸了。

许睦哭笑不得地说:“秦主任,我们年纪也没差那么多,不用这么论资排辈吧。”

许延枫站在旁边,板着脸,表情有些高傲,似乎对秦启帆第一印象不太好。

看来是没认出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112 章 番外6 秦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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