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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沈正醉卧海棠花(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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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树下,落英缤纷。

花瓣飘飘扬扬,落在沈正的身上,他穿着月白色的长衫,将花瓣映衬的更加绯红。

他手中的酒壶落在地上,和落花不分彼此,一片花瓣幽幽落在他脸上,他有些痒,伸手拂开,翻了个身继续睡。

但这石头到底不是床,一个翻身就滚落下来,他像是感觉不到疼,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酣睡过去。

“呀,这不是沈少爷吗?”

丫环惊诧开口,靠近看了一眼,确定就是沈正。

那闺秀小姐微微蹙眉:“正是春天,地气带寒,怕是会着凉,小玉,你赶紧去喊沈少爷的书童过来。”

叫小玉的丫环立即领命去了。

脚步声传入沈正的耳膜,他的双目微微撑开了一条缝。

他看去,看到海棠花那一边,一个淡青色的身影远远站立,模模糊糊的影子,和每次梦里看到的那个身影一模一样。

他对亲娘没有任何记忆,祖母告诉他,娘亲喜欢穿青色的衣衫,因此,每每做梦,梦里的娘亲都穿着青色长裙,脸上是温和的笑容。

好久没梦到娘亲了呀。

沈正伸出手,声音含糊不清:“娘,我好想你……正儿好想娘亲……”

那闺阁小姐站在比较远的地方,一是避嫌,二是她也在寻找其他小姐们的去向。

猛然之间听到沈正说话,她扭头,看到沈正朝她伸手,令她震惊的是,这位沈少爷竟然在流泪。

眼泪汩汩往下流,地上的海棠花瓣都湿了。

她顾不得许多,连忙走了过去,但还是隔了三五步的距离:“沈少爷,你是哪里不舒服吗,再忍忍就好了,你的书童马上就过来……”

“娘!”

沈正猛然伸长手臂,捉住了少女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脸上,轻轻地摩挲着。

少女神色大变:“沈少爷,你干什么!请自重!”

她想将自己的手抽出来。

可她一个女孩子,力气哪比得过男人,更别说,还是一个醉醺醺的男人。

她的手,被死死攥着,被迫碰到了沈正脸上的热泪。

“我好想你呀娘……你今天回来看我,是不是知道我考上秀才了,我是不是很厉害……呜呜呜,娘,我真的很想你,好想你一直陪在我身边……”

少女挣扎的手,顿住了。

“娘,你别担心我,我认了干娘,干娘以后也会像娘一样疼我……”沈正哭着哭着笑起来,“但是娘啊,你不能因为我有了干娘就不回来看我了,你是我的亲娘,永远是我的娘,多来我的梦里好不好……这一次感觉好真实呀,我终于碰到了娘的手,我好开心……”

“娘,先别走,再陪我一会儿……”

他闭上眼睛,紧握着那只手,再度昏睡过去。

不远处传来脚步声,少女迅速将自己的手抽出来,后退许多步,退到了进口的那条路上。

小玉带着阿福匆匆过来了。

阿福连忙道谢:“多谢林小姐,不然我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人……”

林小姐面色淡漠道:“睡了有一会儿了,赶紧把人扶起来,记得喂醒酒汤和姜汤,小心着凉。”

阿福点头,赶紧走了过去,将睡在地上的沈正扶起来,离开。

“原来付小姐是在西南角那边的赏花亭。”小玉开口道,“小姐,走这边过去。”

林小姐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掌:“家中也有海棠,就不在这里看了,我有些不舒服,备车,回府。”

沈家的筵席热热闹闹结束了。

沈正一觉睡到傍晚才醒来,酒喝多了,脑袋也昏昏沉沉。

“少爷,有哪里不舒服么?”

阿福赶紧过来嘘寒问暖。

沈正摸了摸后脑勺,眼前有什么画面一闪而过,他捏着眉心道:“我不是在赏花作诗么,怎么睡在床上了?”

“少爷,你喝醉了,花没赏成,诗也没作成,今日头筹是程公子,郑少爷第二,气的脸色铁青。”阿福递过来一杯茶,“少爷喝点醒酒汤吧。”

沈正将醒酒汤灌下去,总觉得怅然之间好像忘记了什么东西。

下午时分,程弯弯和孩子们坐马车回到了大河村,城里发生的事情,早就传到村里来了,无数人羡慕不已。

他们知道大山娘了不起,是七品孺人,但是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总觉得县令大人更厉害。

而今,穗孺人和县令大人两家成了一家亲,以后更是不得了了。

程弯弯一身锦衣华服从马车上下来,身后的孩子们也都是华贵衣衫,怀里的小丫头,手里玩的是碧绿簪子和金色步摇,看到这一幕,村民更是觉得,他们和大山娘之间的鸿沟越来越深了。

“慧娘,这丫头在外头兴奋了大半天不睡觉,赶紧抱进去哄睡吧。”程弯弯一到家就开始吩咐孩子们,“大山,你去把水稻种子翻一翻,二狗你今儿在家就帮着一起下地整田,咱家的田太多了,光靠你大哥一个人也难。三牛,院子里的柴记得劈了,四蛋,你也别看书了,教教三毛怎么喂后院子那些牲口……”

孩子们进屋换了粗布衣衫,出来就开始干活。

程弯弯也换上轻便的衣服,卷起袖子,在院子里墙角边上刨土,她是在撒花种,总觉得院子里的花还是少了一些。

这么一来,村里人那种距离感瞬间就消失了。

大山娘还是那个大山娘嘛,卷起袖子干活,跟他们这些人也没啥两样。

刚忙碌着,春雨就下来了。

俗话说,春雨贵如油,每一滴雨都是庄稼禾苗来之不易的养分,一场雨下来,整好的水田蓄积了水,到时候直接插秧就可以了。

不过现在距离插秧还早,要等稻种发芽,然后育苗,长到差不多二十公分左右,再种到水田里去。

有十个长工帮忙,家里的水田很快就耕完了。

这天一大早,家门口来人了,一辆豪华的马车停在门口,下来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婆子。

这婆子程弯弯认识,是河口县出名的王媒婆,应该是曹家请来的人。

按照这个时代的风俗,先是媒人和媒人对接,然后再向主家转达对方的意思。

程弯弯将媒人迎进来之后,再让四蛋去将村里的赵媒婆请过来商议婚事细节,这方面,她啥都不懂,一切交给媒婆比较放心。

赵媒婆虽然一直是给村里庄户人家保媒拉纤,但对于富贵人家的成婚礼仪也知道一些,两人侃侃而谈。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394章 沈正醉卧海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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