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未到,风先来。
这一拳好猛。
沈轩要是硬接下这一拳,五脏六腑都得移位。
“等一下。”沈轩抬手及时叫停。
好在李杰并没有使出全力,紧着收招。
一脸懵逼,看着沈轩,说道:“沈公子,你不是已经这样了吧!伸手不是请我出招?”
“当然不是!”
沈轩脑子飞速转起来,他说道:“那是我的起手式,想让你知难而退,没想到你居然初生牛犊不怕虎。”
说到这里,沈轩还频频点头赞道:“不错,有前途。”
话虽然说得漂亮,但沈轩心里清楚,自己没有武功傍身,要是真打起来,自己肯定会被打的找不到北。
那可不行!
“沈公子,咱能不能别说废话了,要比就快点比,不然你就离我们郡主远点,想送郡主镯子的男人有很多。”李杰已经很客气了。
沈轩知道,再拖下去,自己就会露馅。
无路可退之时,沈轩并没有山穷水尽,他灵机一动,猛然之间想到了一个人。
“李杰,我是真心怕伤到你,不如让你与我的徒弟比试一下,如果你能打赢我的徒弟,我再出手。”
沈轩刚说完,李杰就迫不及待说道:“那就快让你的徒弟出来吧,让我打败他。”
“好徒弟,现身吧。”沈轩对着夜色大叫。
好多人也是于夜色中茫然四顾,根本没有看到有人出来。
“沈公子,我这是……”李杰想笑,又想到人家是族里的大恩人,真的笑了不好,憋得好难受。
沈轩全然不顾,又喊道:“栾城,你给我出来。”
夜风微过。
茫然夜色中,但见栾城飘然而至。
怀抱长剑,落于沈轩身边,他小声说道:“只帮你这一次。”
“好,感谢啊!”沈轩见栾城出面,老心甚慰。
“不要谢,当你一回徒弟,你给我十两银子,不然免谈。”
“都是徒弟孝敬师父,哪有……”
“到底给不给?”
“给!”
沈轩没脾气,不就是十两银子嘛!
毛毛雨啦!
交易谈成,栾城将长剑送于沈轩面前,说道:“师父,帮我收剑,对付此人我不用剑。”
“哎呀,好大的口气!”李杰也笑了。
郎族尚武。
几乎每个成年男子,都有一身的功夫在身,他们不是江湖中人,却也有着不俗的身后。
在祭天节中,如果能找到不分伯仲的对手,那也是收获。
尊得对手,因为对手不是敌人。
“来吧。”李杰勾了勾手。
栾城凛然未动,说道:“小鬼,你先来。”
小鬼?!
李杰差点被气冒烟。
他不知道,栾城这家伙见到女人,他就变成了大姑娘,可是一旦遇到对手,他比谁都精明。
故意叫人家小鬼,只要对手生气了,栾城的目的就达到啦!
“啊!”
李杰一声轻吼,再次举拳而来。
拳很猛,力千钧。
“砰!”
李杰的拳头,生生打在栾城的掌心中。
栾城纹丝未动。
而李杰的拳头就好像是打在了一块铁板之上。
刚要收回,却被栾城反手扣住了手腕。
接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将李杰带飞出去,摔在了地上。
“好大力气。”李杰跳起来。
他觉得刚才是自己太大意了,不服气。
“啊!”
李杰再一次冲了过来。
栾城微微一笑,只见他双手负于身后,足尖轻点,身形拔地而起。
而后斜着扑向李杰。
“砰!”
李杰与栾城对了一拳。
他感到胸口一阵憋闷。
后退了八步,这才稳住身形。
所有人都吃惊了。
李杰也是郎族中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如果他不够优秀,那么他也当不上百户长。
“认输啦!”
李杰抱拳,坦荡认输。
“师父,没别的事,我就先走啦。”栾城又露出吊吊的样子。
这时,一个女人跑过来,将一块洁白的羊毛手绢递给栾城,栾城以为是用来擦汗的,于是便顺手接了过来。
啥也没有表示,转身大步就走。
沈轩紧着告诉他:“栾城,你接了人家的手绢,就要娶人家为妻。”
“我……”栾城脸都黑了,反手将手绢扔回来。
几米远的距离,那手绢不偏不斜,刚好落进了那个女人的手里。
“哼,没看上人家就不要接手绢啊!”女人跺脚嗔道。
沈轩却是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有惊无险啊!
好在是蒙混过关了。
接下来是歌斗,说白了也就是斗歌。
郎族人世代牧马放羊,天生有一副好嗓子,唱歌自然出色。
“沈公子,你先请。”李杰就算是输了一场,他也没有动怒。
光是人家李杰的气量,就让沈轩很是佩服。
沈轩也很君子,说道:“还是你先来吧。”
“好!”
李杰欣然先来唱一首,他唱的是一首郎族情歌。
马头琴,筝音,为他合乐,唱的好极了。
沈轩真心有点服了,想不到李杰那么精壮的一个男人,还能把情歌唱得那么高亢。
一曲唱完,掌声四起。
轮到沈轩了。
“沈公子,这回不用请徒弟出马了吧。”李杰笑道。
沈轩尴尬了一下,马上恢复正常,说道:“唱歌又不会误伤你,当然要我亲自出马了。”
于是,沈轩走到弹马头琴的姑娘面前,对她说道:“我可以借用一下你的琴吗?”
“公子,请用。”姑娘将琴给了沈轩。
沈轩先试一下马头琴的音色,自己可以驾驭。
琴音轻起。
篝火烈烈。
沈轩轻轻拉起马头琴,那是一种全新的旋律,搞得弹筝的姑娘都不知道怎么和音了。
“唱啊!”
“别光拉……”
“沈公子,你倒是唱啊。”
“……”
有人开始着急起来。
沈轩却一点也不急,前奏很重要。
他看到李芸双手托腮,也在眼巴巴看着他,火光映她琥珀般的眸中无声破碎成万点星辰。
“前尘往事如云烟,消散在彼此眼前,就连说过了再见,也看不到你眼中有一些哀怨……”
沈轩当场来了一首友好的《吻别》。
闻听沈轩的歌声,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你笑的越无邪,我就会爱你爱得更狂野,就在刹那间有一些了解,说过的话不可能会实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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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郎族情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