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沫三人四处飘荡,不知是不是运气太好,一个人都没碰到。
幻境的时间线已经重新来到了白天,艳阳高照。
天气太热,林州和林雅两人额头出了一些细汗。
莫沫没有收获,干脆停下脚步,找了一处河边停下休息。
林州拿出一张手巾擦拭额头上的汗珠。
反观她姐林雅,大大咧咧地伸出手,在额头上一抹,完事儿。
虽为亲姐弟,两人的性格却迥异。
莫沫以前时常会说,两人的性格稍稍综合一下就好了。
一个大大咧咧,一个胆小害羞。
“莫姐。”林雅叫道。
莫沫回神:“怎么了?”
林雅直直盯着她看,眼神闪烁精光。
莫沫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莫姐,你有男朋友吗?”
果然,下一秒,林雅就问出口了私密话题。
莫沫抽抽嘴角:“这是比赛直播,我拒绝回答个人隐私问题。”
林雅遗憾地瘪嘴。
过了一会儿,她换了个话题,继续道:“莫姐,我妈开了个婚庆所,天天给人介绍对象,我前面放假回去,她做生意都做到我这个亲女儿头上了。”
莫沫提起兴趣,问道::“那你妈成功了没有?”
林雅的妈是养鸡的一把好手,又是热心肠,从前见到莫沫,时常会往她怀里塞个鸡蛋。
没想到现在做起了媒婆。
林雅摇头:“没有,那会儿我天天想着实习的考试,哪有空想这方面的事情。”
莫沫想了一下林妈的性格,道:“那估计这次你回去,阿姨肯定会再接再厉,做成你这一单。”
林雅猛然靠近莫沫,道:“这都不是重点,我回去时,我妈那时接了个大单,你知道是关于谁的吗?”
莫沫成功被勾起兴趣:“谁?”
林雅:“越成德。”
莫沫惊讶:“什么,越成德那小胖子?”
林雅点头:“还是他主动找到我妈的呢。”
越成德这人,算是莫沫刚去到夏城贫民区时,一个大阻碍。
莫沫第一次见他,就是跑去给绫舒出气。
那体格,可以抵两个半莫沫。
说实话,莫沫见到他那一刻,当时就有点怂。
话放出去,就如泼出去的水。
莫沫硬着头皮上了。
中途,一旁观战的绫舒也加入其中。
两个人硬是没打过越成德一个人。
但,莫沫碰到他口袋时,发现了一个白馒头,顺势偷了出来。
馒头的味道好吃。
第二次莫沫找他打架,没忍住又掏了一下他的口袋,空空如也。
莫沫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直到后来不知多少次,两人打架,莫沫竟然看见越成德那小子口袋里装着一只大鸡腿。
那怎么能忍?
之后,莫沫平均一周都会跑去找越成德一次,不仅锻炼打架水平,还能改善伙食。
某一天,莫沫上山训练去了,在山里待了两周,才回去城里。
越成德那小胖子竟然跑到她家里来了,找她约架。
莫沫都有些无语,这人打架打上瘾了。
反正在莫沫的印象中,那小子除了爱吃,就是和她打架。
几年不见,那么不开窍的越胖子竟然也有喜欢的人了,还找阿姨说媒。
莫沫真心祝福他,道:“越成德现在在帮他姑姑管理夏城,日后应该也是成为城主的,找个城主夫人也挺好的,对了,他看上哪个女孩了,我认识吗?”
林雅点头:“莫姐你认识,是我们南贫民区的女孩子。”
南贫民区的人,那莫沫确实认识。
莫沫问道:“南贫民区的谁?”
南贫民区的人和莫沫都很熟。
越成德无论和哪个女孩成了,于情于理,她都要回去喝杯喜酒。
林雅:“是……”
“啪……”
两人耳畔传来一声尖锐刺耳的声响。
林雅转头:“什么声音?”
林州有些不好意思道:“抛壳口堵住了,我清理一下。”
莫沫立即上前,俯下身看着林州手中的枪:“怎么回事,要不要给我看看?”
林州连忙摇头,摊开掌心,上面躺着两颗褐色的弹壳。
他解释道:“没事,弹壳卡住抛弹口,我刚刚清理出来了。”
莫沫还是强硬拿过他的枪。
林州的枪叫红莺。
因为红莺的整个枪体是暗红色,加上莫沫喜欢以各种鸟类取名字,最后得了这个名字。
和以前对比,红莺的枪身老旧了许多,但能看出主人的用心,每一处都擦拭得干干净净。
莫沫有些怀念地抚摸着枪身,抬眼看向林州:“没钱给红莺更换材料?”
林州嗫嚅着,最后低下头颅,道:“莫姐,对不起,我没有……”
莫沫:“为什么跟我说对不起?红莺从我给你的那一刻开始,就是你的枪,况且红莺不是认可了你,成为你的伴身枪械了吗?”
刚才林州射击的时候,莫沫就在旁边,能够感受到林州和红莺之间的羁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