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窃窃私语的时候,上面内容已经进展到了蝗虫的可食用性。
村民们昨天就已经弄死了一批蝗虫,在公社秘书长点头之后,大家热火朝天地讨论起来了。
苗月月小声念叨:“这玩意谁不知道?你只是运气比我好而已!”
她看着台上自信笑着的黄思嘉,眼睛发红了。
女人就不应该抛头露面的,她又想起来溥经业昨天寄回来,让村子里的人好一阵讨论的包裹,心生一计。
整个县城也就两个公社,跑完了这一个大队,还要跑下一个。
李进步虽然有背景,但这个年代人们都淳朴,他刚刚宣讲没出啥力气,只在最后说几句漂漂亮亮的场面话。
现在非常积极地要骑自行车带着黄思嘉,黄思嘉昨天也跑了一天了,两条腿正酸着呢,也没有拒绝。
李进步带来的还有整个县城的地图,黄思嘉坐在后头无聊,要来一看。
这就是一个在雪山脚下的小县城,分了有几十个大队,都靠着资源丰富,地势平坦的地方。
双丰村、狗子庄、马庄……都是些挺朴实的地名,黄思嘉手指在地图上慢慢地往下滑,停在了平陵村不动了。
黄思嘉越看越觉得这地方不对劲,靠着山和水,离这不远的地方,还有山岭环抱,水流平缓且难断绝,也不影响通风。
不会女主角在的地方,就总有啥特殊的吧?
“李进步同志,说来也好笑,我就是咱大队土生土长的土妞,连城里都没去过几回,这还是头一回见到全县城的地图。”
“这一看我就感觉不对劲儿了,我感觉别的大队的名字都挺好叫的,也好认,为啥我们大队要叫平陵大队啊?”
“哎呀,你竟然识得这么多字!真难得呀,我认识的大多女同志,其实都不认字的,不过看你今天的谈吐,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
“是吗?你真会说话,所以这是为啥呀?”
黄思嘉一边假笑,一边思考原著剧情,现在是剧情前期。
原著前期大部分写苗月月每天做啥好吃的,凭借着粮食和资源获得了婆婆还有两个小姑子的好感,打脸恶毒女配,和后面来的男二男三有暧昧,后面更是直接随军去了。
可能是她想多了吧,黄思嘉挠了挠下巴,好东西都应该是女主角的,要不然作者埋这个伏笔干啥?
李进步想一会,说了:“你说的这件事,我还真就从来没有想过,我小时候我太奶跟我讲过故事,说是你们村子以前好像有啥王爷埋在那儿了,有一群守着陵的人聚在那,后来就成了你们村子。”
李进步说完又哈哈大笑:“这种事情咋可能呢?只要知道一点历史的人都晓得,咱们这以前可是北大荒,王爷埋在这儿那就是被流放的,能有啥好东西!”
“真有好东西,那一代又一代的也早就发现了……”
黄思嘉被这么一说,又有些不确定了。
这件事情梗在了她的心头,但是公社下面还有这么多个大队,黄思嘉跟着李进步跑了好几个大队,遇上那些固执不知道变通的。
黄思嘉和李进步还得亲身上阵烤蝗虫吃,这几天下来,真是嘴巴都说起泡了,后脚跟也站疼了。
华夏是一个爱吃也会吃的民族,君不见作为外来入侵品种的龙虾和牛蛙都被吃到只能养殖了。
在缺衣少食的60年代人民眼里,这些蝗虫不再是害虫,变成了能补充营养的好东西,下乡宣传第八天,还好整个县城的蝗虫都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家家户户都晒上了一罐又一罐的蝗虫干,吃了蝗虫连鸡都多下了几枚蛋。
事情解决了,也是时候论功行赏了!
风也轻,太阳也大,黄思嘉顶着个大花脸和嘶哑的嗓音站上了领奖台,许广大就站在她旁边,一张脸都要笑裂了。
黄思嘉作为第一个发现蝗虫的人,并且在后来的宣传和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颁奖是县城牵头,公社颁奖。
颁奖的人是公社主任,一个看着就精明和气的老头,她是头等功,公社里面奖励了一对搪瓷缸子、三条毛巾、一根钢笔还有大大的红色奖状。
其他人拿的东西就少些,但这都是荣誉,李进步拿了一张奖状没别的奖品也乐呵呵的。
公社主任杜爱华真是越看黄思嘉越顺眼,在记者拍照采访完之后,把她们留下来吃饭。
公社食堂也算是政府单位,每个人都上了一碗白面,一盘咸菜。
“黄同志,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哈!你平儿肯定是个细心、勤劳的姑娘,对生活中的每件小事都观察入微,要不然也不能抢在大家伙前面发现蝗灾,拯救了大家伙的粮食!”
许广大心里面倒吸了一口凉气,脸上的笑容都僵住了,杜爱华不知道,他这个做大队长的还能不知道吗?
黄思嘉在大队里面那是一等一的懒姑娘,别说地里面的活了,家里面的酱油瓶到了,都不见得会扶一下。
但是领导都这样发话了,他这个做大队长的难道还能反驳不成?这不是和领导对着干吗!
他只好点头应是:“没错,咱们大队里的人都夸思嘉又勤奋又聪明!也没有读过书,但是懂得多,说话也像是个文化人。”
杜爱华更高兴了,他喝了一口高粱酒,脸上微微发着红,黄思嘉这件事儿可是让他好好长了脸,以后调任,这也是一件大大的政绩!
“刚刚你们拿的奖状和奖品都是县里面的表示,我们公社也不能太小气,亏待了功臣!黄同志你看再给你发八块钱作为奖金咋样?”
出乎大家的意料,黄思嘉摇了摇头。
“杜主任您刚刚也知道,我从小到大都没读过书,只能去割猪草干农活的时候和我们村的小子学一点……但我是热爱知识的,只有有文化有本领,才能更好地建设咱们国家。”
“主任,您看我能不能去咱们公社的小学插个队?读个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