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之念觉得自己的反应太奇怪了,她的心脏酥酥麻麻,似有什么要从胸腔里奔涌而出。
这样的靳于砷,身上的张扬跋扈掩盖不住,那些淤积的阴霾一扫而空,他笑得这样懒坏,浑身的不可一世。
在场的人都认识靳于砷,他难得在别人面前弹琴,大伙儿也权当是一种享受,认真听着。况且,靳于砷的钢琴水平真的很高。
只是靳于砷从未在汤之念面前流露过这一面。
原本的独奏变成了大合奏,甚至还有人在中间即兴创作,氛围爆棚,似要掀翻屋顶。
随着靳于砷指尖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现场掌声雷动。
他们丝毫不吝啬夸奖和欢呼声,尽情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喜欢就是喜欢。
可能这就是国际学生的松弛感,他们不会身着刻板的校服,留整齐的发型,他们有个性,不受束缚,就像一首欢快的乐曲,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自信和欢乐会感染给旁人。
汤之念反倒愣愣的,连鼓掌都忘了。
靳于砷坐在电子琴前没有起身,只侧身面对汤之念,一只手搭在琴上,说:“来吧,要唱什么,我给你伴奏。”
汤之念不知道自己可以唱什么,她这次来就是抱着应付谢彭越的打算,所以什么准备都没有。
哪知来了后才知道,这里居然有那么多人。
握在手上的话筒紧紧攥着,掌心似乎出了汗。
汤之念摇摇头,说自己不知道。
靳于砷察觉汤之念的紧张,朝她招手:“过来。”
汤之念呆呆地朝靳于砷走过去,没几步路的距离,她觉得自己好像是跨越了千沟万壑,走到他的面前。
至少,在面对靳于砷时,她没有那么紧张。或许是这段时间学习英语产生的熟悉感,她在他面前背过无数篇英语文章,也和他有过无数次的对话有关。
站在靳于砷的面前,她会自然地放松。
“手机给我。”靳于砷对汤之念说。
汤之念不明所以,但还是无条件地信任交出自己的手机。
靳于砷接过手机,点开音乐软件app,寻找汤之念听过最多的那首歌。
俗话说得好,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
唱歌同样也是如此,如果汤之念实在不知道该唱什么,那么挑那首听得最多的总是没错的。
“Ented怎么样?”靳于砷扬眉问。
app上显示,这首歌被循环过100多遍。
汤之念听这首歌的目的很简单,一是很喜欢这首歌的旋律;二是想通过英语歌曲学英语。她也真认真学了,把这首歌里面的英语单词牢记在心里,不仅学旋律,也学英语发音,单词连读。
汤之念不确定自己能否顺利完成,小鹿似的一双眼里透着清澈的无助,直勾勾看着靳于砷。
靳于砷说:“别紧张,你可以的。”
好似一剂强
有力的定心剂。
他说罢低头去找谱,顺手将旁边的一把吉他扔给Truman,又对谢彭越说:“鼓点你来。”
谢彭越回答地那叫一个快:“没问题!”
伴奏准备就绪,他们这帮人从小熟悉自己手头的乐器,看一眼谱子就能照着演奏。
汤之念深吸了一口气,脑海里想起上次在露营时,韩莹拿着话筒自信演唱的画面。
就算走调,就算声音条件不佳,但韩莹并不惧怕在众人面前演唱。相反,她自信的气息会传染给别人。
“准备好了吗?”靳于砷难得柔声询问汤之念。又像以往无数次,他让她背诵英语文章时,轻飘飘地落下一句话:开始吧。
汤之念点点头,拿着话筒说:“准备好了。”
“那就开始吧。”靳于砷说完侧头示意Truman。
Truman染着一头黄发,是个中美混血儿,个头很高,也是谢彭越组建的乐队成员中的一员。他抱着吉他坐在椅子上,照着曲谱开始拨下第一个音符。
汤之念举起话筒,听过一百多遍的歌曲,几乎已经转化成了一种肌肉记忆,闭着眼睛也能倒背如流。
这首歌是TaylorSwift在早期未转型的专辑SpeakNow里的一首歌曲,在场有歌手的死忠粉,听到熟悉的音乐声后身上兴奋的血液似乎开始流淌沸腾。
在汤之念的口中,这首歌一开始是空灵的,像是少女缓缓道来一段暗恋往事。
通过她的声音,现场观众的情绪从刚才《土耳其进行曲》的欢快一下子拉到一个沉浸的氛围中,这就是汤之念声音的能力。
她没有刻意地使用技巧,用最自己最真实的声腔去发音,自带立体环绕的嗓音,就算是一首看似很普通的歌曲,也能叫人听得陶醉。
渐渐的,歌曲即将进入副歌的部分,情绪也逐渐变得盛大、热烈。
强有力的鼓点声后,汤之念将饱满的情绪通过歌喉一展无余,像是少女留下炽热的泪水,带着浓烈的哀伤,感染着现场每一个人。
完美的演唱,加上精彩绝伦的伴奏,演唱就是最佳的live。
旁边有同学拿起手机录像,记录下这难得的一刻。
歌曲第二部分时,汤之念已经完全沉浸其中,她能看到一双双紧紧注视着自己的双眸,但她不被任何人的情绪所影响。
她歇斯底里地唱:“Pleasedon''tbeihsomeoneelse……”[1]
最后遗憾地唱:“Iwaseomeetyou……”[1]
歌曲完毕,她缓缓放下话筒,长长舒一口气,胸腔还在起伏着。看着现场的观众,她不再胆怯,腼腆勾唇。
现场的掌声久久没有停止,这是所有人发自内心对汤之念的认可。
汤之念在热烈的掌声中,看到靳于砷双手抱胸,他朝她歪了歪头,脸上
带着肆意的笑容。
她跟着笑了笑,脸上的飘忽空虚变成红红一片。
*
这一天注定会在汤之念的人生中留下重重的一笔痕迹。
她决定试试参加乐队,无论过程中会经历什么,总归是不一样的体验。不过无疑的是,她很享受拿着话筒演唱时的饱满情绪以及听到掌声时的满足。
谢彭越对汤之念的加入表示热烈欢迎,当即决定晚上请客庆祝。
于是一行人转移阵地,准备去市中心一家有名的融合菜馆。
汤之念作为今晚的主角,没有不去的道理。谢彭越“强势”拉她手腕,把她往自己的车上拽。
谢彭越的车是他自己开,他今年暑假满十八周岁,花了一个多月时间拿了驾照。
刚学会开车的人别提有多新鲜了,为此家里给他买了好几辆骚包的跑车。
汤之念坐在谢彭越这辆造型夸张的跑车上,想起自己第一次见他时,他留帅气的美式前刺发型,坐在一辆她从未见过的跑车上。
“你生日在什么时候啊?”汤之念问。如果在暑假的话,那和她生日应该很接近。
谢彭越单手操控方向盘,回答:“7月1日。”
“7月1日?”汤之念不敢置信地向他再确认一遍。
谢彭越点头:“是啊,怎么了?”
汤之念说:“我的生日也是7月1日。”
“真的假的?”
太巧了,连汤之念都觉得无巧不成书。为了证明,她从书包里翻出自己随身携带的身份证,用手掌捂住丑照,把生日日期亮给谢彭越看。
“我草,还真是啊!”谢彭越咧着嘴笑,“虽然咱们不是同年,但也是同月同日生,缘分啊。”
汤之念跟着收回了自己的身份证,心里还挺高兴。
能找到一个和自己同月同日生的人不同,谢彭越是第一个。
谢彭越也觉得挺新鲜,加上这会儿心情好,突然提议让汤之念当自己的妹妹。
白多一个哥,汤之念自然是愿意的,一脸狡黠地问:“当你妹妹有什么好处?”
“好处可多了呢,有什么困难就找哥就对了!”
“你说的哦。”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也不能白占人好处,汤之念说:“那你以后有什么困难的话,找我这个妹妹就对了!”
到市中心将近二十分钟的车程。
一路上谢彭越和汤之念有说有笑,顺便提到了今年元旦乐队要献上一个节目。
想到要登上更大的舞台,汤之念不由的还是会紧张。
时间还有一个多月,不必着急。记下来他们就要选曲,练习,熟能生巧了。
他们两个人最先到达餐厅。
正值饭点,装修现代化的餐厅座无虚席。谢彭越提前定了包间,服务人员引着他们准备上楼。
汤之念突然走不动路了,谢彭越转头喊了她两声,她只说让
他先上楼。
谢彭越不明所以,转过头看,汤之念正在逗一只狗呢。
白白胖胖的一只拉布拉多,摇晃着肉嘟嘟的尾巴,跟汤之念自来熟似的围在她身边。
这是里面一位客人的狗,温顺且没有攻击性,因为餐厅里不允许带宠物,就栓在门口准备用来寄存宠物的地方。
汤之念别提有多喜欢这只拉布拉多了,她蹲下身,脸上带着温柔笑意,伸手去摸摸小狗的脑袋。
那狗还真就被她驯服了似的,乖乖让她抚摸。
汤之念小时候养过狗,那只狗陪伴了她十年,从孩童到青春期,所以她对狗一直有不一样的情愫。在她的心目中,狗狗不仅仅是宠物,更像是家中的一个成员,它有血有肉有情感,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会默默陪伴,在她高兴愉悦的时候会跟着她一起打闹跑跳。
自从毛毛走了之后,汤之念就不敢再养狗了。她不想再感受失去的痛苦,所以就算心里很喜欢,也只是停下来看看,如果可以摸一摸,那也是开心的。
拉布拉多的长相都差不多,谢彭越看着那狗突然说了一声我草。
汤之念不明所以,问:“怎么了?”
谢彭越折返回来,着急招呼服务员:快把狗弄走,快。??[”
服务员也怕狗会影响到其他客人用餐,牵着走了。
汤之念依依不舍,问谢彭越:“为什么把它弄走啊?它好乖的。”
“就是因为太乖了。”谢彭越无奈摇摇头,“Zak看到会发疯的。”
“为什么啊?”
说曹操曹操到。
搭载靳于砷的那辆白色保姆车停在了餐厅门口,带着嚣张气势的某人迈开一条长腿下车。
谢彭越重重呼了一口气:“幸好早一秒把狗弄走了。”
汤之念:“你还没跟我说为什么呢?”
“下次再说啊我的好妹妹。”谢彭越推着汤之念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