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的将计就计可谓是大丰收,不仅揭露了南宫灵的真面目,端了一个圣母教的据点,回收了足足几大箱子让人咂舌的金银珠宝。更是获取了一个不得了的消息。
“谋反……”
无情面色冰冷的坐在轮椅上,桌子上正放着两个匣子,一个匣子敞开着,里面是从圣母教据点里面搜出来的一些东西。
他思索着道。
“事关重大,这只是那老人的一面之词,此次也没有找到关于他们意图谋反的实质性证据。不过,户部侍郎林家死前藏匿的东西最近已经有了些线索,或许会有点进展。”
追命看了眼自己手边放着的一尊圣母娘娘像。
“现在比较麻烦的是石观音。想不到竟然有那么多官员勾结他们。”
陆小凤拿起一张册子,有些皱眉道。
“这种东西真的有那么大的魅力?”
圣母教以童男童女生祭,以其灵魂愉神,以其血肉炼制丹药,听闻不断食用可永葆青春,延年益寿。对人有极大的妙用。
陆小凤手中拿的册子就是记录,其上记录某年某月生祭多少人,产丹药多少枚,又都送给了谁。
这丹药的做法似乎很是复杂,数量稀少,价值昂贵,所以需要每一枚的出处都记下来,并且暗地里购买的达官显贵们一个个都不吝啬钱财,仅仅是圣母教一个据点的账面上钱财就流动大的让人咂舌!
然而看着这满目的数字,念及它代表的财富,陆小凤看得只觉得满腹恶心。
什么钱财?
这分明就是那些孩子们的每一滴鲜血,每一点流逝的生命!
光是看着这个册子,陆小凤就不禁头皮发麻,心中发冷,他们这次救下来了六个孩子,但是之前呢?
到底有多少的孩子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遭遇了这些,已经全部死去?!
翻开册子,那仿佛扑面而来的血腥味让陆小凤这个平日里嬉皮笑脸的人也不由露出了无情一样冰冷的神情。
无论是制作这些丹药,还是买这些丹药的人,全都是畜生,该死!
林晓晓伸手,从桌上拿起匣子,打开匣子,里面垫着柔软的绢布,其上放着几颗圆润的丹药。它们呈现黑红色,仿佛干涸的血迹,透着苦涩的草药味。每一个也就大拇指指肚那么大。
她拿起一颗细看。
世界上那么多丹药,各种颜色都有,甚至有的还有花纹,这些丹药看上去并不起眼,但就是这几颗不起眼的丹药里面却包含了几个无辜稚童的鲜血。
林晓晓这么一想,手不由一个用力,把这些丹药捏成了碎渣。她冷笑一声,把渣渣放在桌子上。
“这些丹药有没有魅力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那些人非常需要来我这上一课。”
想起她那昨晚上到黎明一直惨叫不断的课程,众人的动作顿了顿,说实话,昨天的林晓晓真的惊吓到他们了。不过想到那些人所做的混账事,他们又不由心中表示同意。这种畜生,直接弄死太便宜他们了,送给林晓晓教育一番才好!
无情端茶喝了一口。
“虽然没查到他们藏匿钱财的小岛,不过我已经找到了圣母教真正的所在。里面想必有更多的消息,或许端了那里,就能知道小岛的位置了。”
楚留香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立刻看过去。
“在哪?”
虽然之前说了捕快和盗帅不适合合作,但楚留香这么多天的努力,无情也是看在眼里,暗地里也算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面对楚留香的询问,他像想到了什么,面色有些不好的开口。
“在京城。”
陆小凤一惊。
“京城?”
这也太嚣张了吧?
一个不被朝廷承认,甚至是厌恶到动用军队一窝端了的邪/教,百年后死灰复燃竟然把大本营放在了京城?!
京城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天子脚下,是中原朝廷势力最森严的地方,他这个江湖上天不怕地不怕的浪子没事都不爱去那里,到了京城也要收敛一二。结果你一个暗地和官员勾结,甚至意图染指朝廷的邪/教反倒是把家安在了那里?
这是何等的挑衅和嚣张?
这要是让龙椅上坐着的那位知道自己家门口就有这么个糟心玩意,怕是睡觉都不舒坦了!
无情显然心中也是这么想的,冷冷开口。
“没错,就在京城,实在嚣张至极。”
作为朝廷的一员,六扇门四大名捕之一,他心中难免有一丝憋屈。
一个如此恶心的组织竟然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在京城发展了起来,这说出去岂不是狠狠打了他们六扇门的脸?
“不过不必担心,他们嚣张不了太久了。”
追命沉声道。
“事不宜迟,我们必须尽快出击,否则如果他们老巢那边发现了这个据点已经失守,恐怕会有所防御。”
林晓晓冷哼。
“有所防御倒是不怕,就怕那些恶心玩意儿像是阴沟里的老鼠一样,我们才刚过去,他们就先跑没影了。”
这确实是个问题。
无情点点头道。
“我今日就赶回京禀告这件事,端了他们的老巢这件事需要大量人手,届时应该会动用京城附近驻扎的禁军。”
听到这话,陆小凤和楚留香的表情一时间都有些抗拒。
无情也懂。
“这件事自然不需要几位出面,我们六扇门的人会处理好的,不过,这次能得到这个珍贵的线索,乃是各位的功劳。等到此件事了,圣上应当会有赏赐下来。”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吊儿郎当的开口。
“怎么个赏赐,如果要面圣就算了。”
这并不是他想得多,而是当今圣上确实时有面见江湖人的事情发生。
朝廷和江湖的关系相当复杂,他们泾渭分明,但又缺一不可。
毕竟你这个国家有朝廷和江湖,别的国家也有朝廷和江湖,你们国家的朝廷和江湖要是内斗起来,或者一方搞死另一方,那么就很容易被其他国家趁虚而入。
百年前的前朝之所以灭亡,不就是前朝的倒数第二个皇帝能力不大,心思倒是不小,看不惯上窜下跳的江湖人,来了个江湖清缴。结果江湖受到重创,萧条了不少。看这狗皇帝对江湖人这么狠,被招揽着保卫皇宫的几个江湖高手生怕自己也要被开刀,立刻就背着小包袱跑了。
结果转头敌军就打过来了,那敌军将军座下还有不少他们国家的江湖高手,于是因为中原武林萧条,没有抵抗别人家江湖高手的人手,那前朝倒数第二个皇帝竟然就那么被人在皇宫内给暗杀了。
紧接着前朝末代皇帝上位,撑了没多久,各地起义,最后成就了现在的朝堂。
因为前车之鉴,朝堂对于江湖虽然看不惯,但也不会太过于干涉,当今皇帝年轻力壮,更是个比较有理想有抱负的,对于江湖的发展还比较看重。
甚至有过让自己军队全员习武的念头,但最后因为这个成本太大,而且习武想要有所成,天赋根骨也实在有些重要,最后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
追命听到这话,忍不住笑着道。
“圣上的赏赐可不少,你不是最近穷得很吗?”
陆小凤挑眉。
“我虽然穷,但又不缺吃少穿,时不时还有好酒相伴,又何苦去受那么麻烦。至于楚留香,那就更不行了,他一过去保准被拿下。”
毕竟这可是连王爷家都透过的家伙。
楚留香无奈的摸了摸鼻子没有说话。
林晓晓倒是对皇帝很感兴趣。
结果陆小凤看了她一眼,嘿嘿一笑。
“你不行,你和叶孤城怕是连宫门都进不去。”
林晓晓狐疑。
“为什么?我难道功劳还不够大?”
叶孤城淡淡道。
“无论我们功劳多大,都是不能随意去的,皇宫内供奉的只有半步宗师,可没有大宗师。”
这话林晓晓想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陆小凤笑嘻嘻道。
“没错,你们两个太强了,怎么能让你们随便进宫?若是圣上真的执意要见你们,那群老臣们怕是要哭着把大殿的柱子给撞断了。”
林晓晓指了指自己。
“那只是叶孤城好不好,我又没有达到半步宗师。”
追命想到昨晚的事情,憋不住道。
“这话你要是昨晚之前说我可能还会相信。但现在……”
把将近两百个原本凶残的圣母教教众训的像是鹌鹑一样,现在在大牢里还瑟瑟发抖,这要还达不到半步宗师,他们这些一流高手也算不上什么高手了,全都是三脚猫功夫了。
林晓晓想到昨晚上自己一时气蒙了之后干的事,以及那些教众吐血惊恐看着自己的眼神,不由心虚的咳了一声、
“咳……昨晚上那是个意外。”
众人:是啊,谁说不是意外呢。
那个大胡子也想不到就是吐了你鞋子一口口水外加一颗大牙,会被你锤的生不如死啊,听说一口牙没了大半,好好的一个膘肥体壮的大汉,现在只能哭着在大牢里面喝粥。
结果今早听说一进牢房就被你昨天上过课的学生们给一顿好打。好家伙,仅剩的几颗牙也没了。
听狱卒说,那群教徒自己都吐着血呢,却是一点都没留手,拉都拉不开。
他们集体默契的忽略过去这件事,开始分析接下来要做什么。
追命和陆小凤继续追查林家人藏匿的东西,以无情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这个东西必然很重要,或许是个强有力的线索和证据。
而楚留香、林晓晓和叶孤城三人,则去调查册子上那些买过丹药、和圣母教有牵扯的达官显贵,看看能不能获取一些别的线索。
对此无情其实有些顾虑。毕竟那些都是达官显贵,如果暴露,林晓晓等人可能会得罪他们。
专偷达官显贵东西的盗帅楚留香对此只是笑了笑。
“我就不必担心这个了,反正虱子多了不怕痒。”
身为白云城城主的叶孤城自然也不会怕这些垃圾。
至于林晓晓?
她直接打包票道。
“我会怕几个嗑药的家伙?笑话!这件事就交给我们吧!”
嗑药算个屁啊,开挂才是王道。
*
“你又要走?”
江玉郎看见林晓晓回来的时候,还没什么,但是一听她竟然又要走了,面色顿时就臭了起来。
林晓晓耸耸肩。
“没办法,已经身在局中,我不去不行啊。”
现在只有两种选择了,一种,他们把石观音等人干掉,第二种,石观音等人把他们给干掉。
她倒是也想要清闲,可惜,有人见不得她清闲,直接把她扯了进来。
想到这,林晓晓忍不住骂了一句死秃驴,最开头就是无花设计的她!
“我也要去。”
“我也要去。”
两个声音一齐出现。
一句是江玉郎说的,另一句这是叶孤鸿说的。
林晓晓无奈的看着这两人。特别是叶孤鸿。
这位小兄弟,你这一瘸一拐的,肚子上的伤口还没好呢,去什么去?
我们是去探查消息,你去干什么?
给敌人送经验包的吗?
林晓晓当然不会同意这两个少年出去。毕竟他们的武功还没有到达那个地步。
两个少年显然有些不乐意,作为两个心中有热血,有野心的少年人,他们一直呆在这里确实有点无聊厌烦了。
“低了,境界低了。”
林晓晓有些嫌弃道。
“快乐永远只是一时的,无聊的重复才是生活。就像是今天要吃饭,明天也要吃饭一样,难道就因为一直重复,就厌烦的不吃了?不,你们要做的是磨炼心境,在这样的生活中找到亮点。你们可曾听说过,有一个武林前辈,他被人关在了一个地方,不得脱身,就仿佛在华山思过崖的石洞里一样,这日子一过就是十多年,你们说他这日子过的无不无聊?厌不厌烦?”
江玉郎想到了自己被萧咪咪关在地宫的那一年,表情厌恶。
叶孤鸿听了这话,也皱眉道。
“那位前辈的处境实在困难,他还被关着吗?”
林晓晓道。
“不,他最后出来了,而且他不仅出来了,在这十年间,他还自创了一个新的武功出现,名为左右互搏之术!”
一边旁听的李红袖狐疑。
“左右互搏之术?”
她熟悉江湖大半的武学,不过却也不知这个武功。
林晓晓看着众人都露出了好奇的眼神,缓缓道。
“左右互搏之术,顾名思义就是左手和右手打架,那位前辈在那无聊嘛,就自己和自己打。发现打不起来,他就左手画圆,右手画正这么练。最后生生靠着自己的悟性和刻苦,练出来这上乘武学,左右互搏之术。这个武学没有什么固定的招式,学它的人可以用拳,可以用剑,可以用刀。它的要点只有一个,那就是释放自己双手最大的潜能,两只手仿佛拥有两个脑子支配一般攻击敌人,出招奇诡,让人防不胜防!”
李红袖对于江湖上的武学功法如数家珍,听到这里,顿时猛地一拍手,赞叹道。
“好一个左右互搏之术!江湖上是有练习双手之人,双手剑,双手刀不在少数,但那只是双手并用,远不如这左右互搏之术来得精妙!”
苏蓉蓉点点头。
“那位前辈实乃高人!”
宋甜儿听到这,手下意识的比划了一下,想要试试什么叫做左手画圆,右手画方。事实上其他几人也忍不住试了试,但结果显示,看似简单,实则难上加难。
三个姑娘都听得这样了,两个对武学正满心火热的少年更是听得眼睛亮了亮。
江玉郎叹道。
“如此心性,实在厉害。”
叶孤鸿则比较直接。
“我不如前辈心性坚韧。”
他这话显然也是想到了之前因为敌人的讥讽,以至于伤没好就练剑的事情。面色有些惭愧。
林晓晓:“习武之人,就要有这样的毅力,无聊是永远不会无聊的,钻研武学是我辈的追求和快乐。你们说,可对?”
两个少年被刚刚的故事所打动,忍不住点了点头。
林晓晓满意的拍了拍他们的肩膀。
“希望等我们回来的时候。你们已经练成了四手四脚互殴之术。”
这么说着,林晓晓对着叶孤城和楚留香使了个眼色。
好了,到点,撤!
*
出了大门,林晓晓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
“呼,孩子大了真不好忽悠。”
叶孤城&楚留香:……就知道是这样。
叶孤城侧眸。
“那前辈的事也是假的?”
林晓晓一撩耳边的碎发,挑眉道。
“当然不是,前辈是真的,左右互搏之术也是真的,我说的可都没有半句假话。”
至于两个少年人本来的目的?
谁让他们记性不好,这么容易就被绕进去了呢?
接着林晓晓从怀中打开册子,冷笑道。
“好了,现在我们该去看看,待会要去查的第一头畜生是谁了。等到了那里,谁都别拦着我,先把那个家伙打得半死再说。”
说完,林晓晓翻开了册子,前面的什么生祭多少孩子,花了多少银钱举办生祭都一律略过,直奔最后的名册。
之前无情说过,这册子的名次还是由购买的丹药数量,由高到低来的。可以说,第一个简直是畜生中的畜生。
看见那竖排的名字和数量,林晓晓立刻就知道。
就是这里了!
她冷冷的眯起眼睛看向看向第一个,想要看看谁是即将中‘头彩’的家伙。
结果上书两个大字,南王。
等等,南王?!!!
啪!
林晓晓猛地把册子合上,面色懵逼中带着深沉。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叶孤城去南王府夜探?这不是羊入虎口吗?!】
系统:【你认真的吗?叶孤城和羊你是怎么对上去的?不是我说,叶孤城现在可是站在你这一边,和南王一点关系都没有,现在这情况还有些敌对了,他又不傻,怎么可能和南王合作?】
林晓晓严肃道。
【这可说不好,原著里的叶孤城也不像是傻的,但是他就偏偏跟着南王去造反了。而且还同意了南王那个漏洞百出的计划。说不定南王这个小……啊不对,老妖精会什么妖法,叶孤城说不定会被他勾引走。】
系统无奈。【南王说你太难为他了。】
另一边,林晓晓异常的动作引来了叶孤城和楚留香的视线。
叶孤城:“怎么了?可是有地方不对?”
哪里都不对。
林晓晓抬头看了他半晌,最终咬牙,逃避也不是个办法,总要面对的。
“没事,我就是觉得第一个家伙实在是畜生不如,要不还是我直接出手,为民除害吧?”
叶孤城疑惑的看着林晓晓:“可他身为最大的买家,身上很可能有不少线索,留活口或许更方便。”
林晓晓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系统你看看他,都还没见到南王呢,就帮着那个老妖精说话?!】
系统:【你清醒一点。他只是正常的提建议。】
林晓晓沉浸在悲伤中无法自拔:【我不!】
叶孤城注意到林晓晓的表情不对。关心道。
“怎么了?”
长痛不如短痛……不对,是避无可避,只能迎难而上。
林晓晓深吸一口气,瞬间身上迸发出一股冷冽的气势。
“没什么,我们走吧。现在就去会会那个老妖……南王。看看他有什么能耐!”
既然命运让叶孤城和南王必须相遇,那就来看看吧,到底是她林晓晓的魅力大,还是南王那个老妖精的妖术强!
南王府离这并不算很远,三个习武之人日夜奔程,一天半后就到了地方。时间是下午,三人决定等待一会儿,夜黑风高夜才是干坏事的最好时机。
林晓晓眯起眼睛,远远的看着那个南王府的大门,冷声道。
“那么在此之前,我们得需要一点点的准备。”
说着,她选择了和叶孤城、楚留香分开。越好时间在南王府墙外某处见面。
叶孤城看着林晓晓的背影离开,总觉得林晓晓自从那天之后,情绪就有些不对。
楚留香看向边上的店铺开口。
“既然晓晓去准备了,我们也去准备吧,你说……咱们要不要也试试夜行衣?”
叶孤城回过神,也看了过去,想到之前他们在地道里各种东躲西藏,而林晓晓只需要在墙角一站的经历,他忍不住迟疑了一下。
那边楚留香又道。
“想来晓晓这次定然还是穿黑衣,不如我们都穿一样的吧?”
听到这话,叶孤城终于点了点头。
“可以一试。”
他并不是喜欢白衣,只是喜洁而已,偶尔穿穿黑色也并无不可。而且如果晓晓和楚留香穿黑衣,只有他穿白衣,岂不是很奇怪。
应当他和晓晓穿一样的才对。
黑夜里,两个一身黑衣的男人长身而立。站在树后面,谁也看不出他们的身影。
林晓晓还没到,两个男人在那等着,忽然,楚留香面色一愣,指了指前面。
“那个……是不是晓晓?”
叶孤城在他说话间就已经注意到来人看了过去,顿时也愣住了。
只见前面走来的姑娘一身大红绣着金丝的衣衫,穿着金线绣花的锦靴。发髻繁复,插着金灿灿的嵌宝簪子,红衣墨发,娇艳如火。
她漫步在月光下,就仿佛话本里那出来游荡的赤色狐女一般。
眼看着林晓晓一步步走到身前,叶孤城的眼中只有那一抹灼烧人眼球的红色。
林晓晓微抬下巴,转了一个圈。
“好看吗?”
叶孤城点点头,认真道。“好看。”
林晓晓顿时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顿时晃花了叶孤城的眼,扰乱了他的心。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虽然知道别人恩爱画面最好不要插话,但情况特殊,他只好无奈开口。
“好看是好看,但是你还记得我们要去干什么吗?你这……确定没穿错?”
“记得啊,去会会那个南王嘛。”
林晓晓抬起袖子欣赏了一下自己正红色的衣衫,冷笑道。
“我可没穿错,就该这个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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