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换上一身运动衣,出门晨跑,郁郁葱葱的树木,摇曳着身姿,男生不管不顾,周围景色像车上的风景,匆匆而过,还未等人注视,便一闪而过。 心情大好的男生,脚步轻快,耳朵里塞着蓝牙耳机,跑着跑着还摇晃几步。 赶巧停在卖花的爷爷那,男生好奇的停下来,以往在这卖花的是奶奶,怎么变了爷爷。 “这里换人了吗?”男生迎上去。 他想,自己多半是心情好,才会计较这些无关痛痒的事。 不过也是,心头大患走了,他能不高兴吗? 老伯抬头,瞧了男生一会,露出和蔼的笑容:“你常来这跑步吧,经常听老伴说起,穿着蓝色运动服的小伙子有精神,刮风下雨准不误,每天都来这报到。” 大娘经常在这摆摊,行色匆匆的过路客不少,像男生这般,每天跑步的还真没几个。 大娘就差问问,小伙子咋这么有毅力,天天都能坚持。 有时,雨下得大一些,她都不爱出门,若不是因为生计,谁不想安安生生在屋子里躺一会? 偏偏这位小伙子不同,瓢泼大雨也能遇见他,暴风雪时也能遇见他。 “大伯。”周念经过花摊跟老伯打招呼。 “你也来跑步了。”老伯直了直腰,周念冬天很少来,夏天和秋天一直坚持。 男生别人不认识,还能不认识周念? 恰好周念也认识他,身为学生会长,与各社团社长有交集,一来二去,算是有印象。 “陆凡也在这。” 陆凡点头:“我天天来这跑步。” “对啊,这个我可以作证。”老伯理了理鲜花,“老伴常常说有个小伙子比她还勤奋。” 老伯的说笑,逗乐了周念,与两人不同,原本很开心的男生,听到表扬,笑容却露不出来。 周念瞧到男生不对,拍了拍他:“还好吗?” 陆凡甩甩头,让自己冷静下来:“没事,可能是累了,毕竟天天来跑步。” 男生随意找了个理由,他和周念不熟,真话怎么能往外说呢! “行,刚还好奇鲜花摊换人了,既然是一家的,就先走了。”陆凡瞧了眼老伯,挥手告别。 “小伙子。”老伯从车里走出来,邀请陆凡选花,“你也是摊上的常客,今日送你一束,看看要哪个。” 男生却不同以往的摇头:“不用了,我已经不需要了。” 周念也跟着看向陆凡,他有些好奇,男生经历了什么,才会如此开心。 阳光的斜影打在半边脸上,清爽的甩了甩短发,不同他的中正,男生要更显活力。 这让周念摸不着头脑,明明颜值他要高出很多,却被不起眼的陆凡超过去了。 “遇到好事了?”周念问出疑惑。 男生瞧他一眼,笑的更开心:“刚和女朋友分手。” “分手你还这么高兴?”转念一想,周念明白男生的意思,“看来女朋友不合心意。” 男生点头,炯炯有神的眼睛,比天上的太阳还要闪耀:“确实,不过她现在已经不可能烦着我了。” 说着,陆凡向两个挥挥手,继续跑步。 周念摇摇头,毕竟也是不熟,半知半解还能接受。 老伯却勾不住好奇心,瞄了眼越走越远的陆凡:“小伙子分手比之前还精神,我也是头一回见。” 周念看着感兴趣的老伯,笑起来:“大伯你不会想向陆凡取经吧。” 老伯白一眼周念:“想什么呢!我不过是好奇,他高兴的原因。” “有时候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年轻人,好不容易有女孩愿意交往,就跟人家好好过日子呗,分手还开心上了。” 睹物思人,老伯想起他那不争气的儿子。 年轻花心点无可厚非,可你也得把人领回来啊! 交往一段时间,再打电话问情况,就分手了。 老伯虽没看见儿子表情,电话里劝了几次,儿子毫不在意,他想儿子会不会和陆凡一杨,闹心欢喜自己重获自由,享受单身快乐...... 想起不争气的儿子,老伯一个劲摇头:“我就想他好好交女朋友,找一个能带回家,好好交往的。” 周念瞧着摊上的向日葵开得正艳,拿起一束付了钱。 “你买花干吗?”老伯好奇的问。 坐在这卖花,年纪大了,难免耳背,摆弄手机时,更听不到人叫唤。 瞧好周念经过,提醒了他,不然白白的客人流失了。 这个小小的举动,让大伯记住周念,经过的人不少,大部分人都以为大伯不想做生意,只有周念看出大伯在没听到叫唤。 一来二往,就对小伙子有了印象。 不同于陆凡的天天晨跑,周念来得有时早,有时晚,不仅帮助过老伯,还知道花摊两个人换班。 “当然是有人送。”周念挥挥手,和老伯告别。 “等等。”大伯拿起一束玫瑰递过去,“这个帮我给刚才那位小伙子,祝他单身快乐,说句越界的话,天下父母心,好好处个女孩,带回家给父母瞧瞧,他也不小了,该想着结婚的事。” 周念接过玫瑰,替陆凡谢谢大伯。 拿着两束花,肯定没得跑,顺着小路回学校。 左手玫瑰,右手向日葵,想起老伯嘱咐时的面容:“也对,陆凡已经大四了。” ...... “今天穿什么好呢!”林可站在镜子前,摇曳着身子。 镜子的女孩水水润润,皮肤的光泽映在上面,阳光打在身后,半束光成了最天然的打光板。 【你选吧。总有点心神不宁的感觉。】宿主的担心流露在女孩脸上。 林可从衣柜里拿出横格纹卫衣,这件衣服原本是买来打底的,谁又规定打底的东西不能当外衣穿? 小手在下装区来回移动,最终选定黑格裙。 上衣是黑白条纹款,下身则是黑灰配,黑色与灰色格子均匀分布在裙子的各个区域。 还未穿上,单单凑在一起,就变成妥妥的时尚女孩。 【很好,不错。】 今日的宿主很不一样,连动手搭配的心情都没有。 要说以往,宿主即便不亲自做,对衣柜的衣服也是极其喜爱的,偏偏今天状态不同。 女孩换上一身,带了一顶黑皮贝雷帽。 镜子前转一圈,明星都要逊色分毫。 “林可,天啊。”小秦走进来,打量着她,“我都不知道你还能驾驭这种风格。” 同为甜美系的女生,在穿衣方面小秦与林可当然有很多要求。 只是比起林可多变的风格,小秦还是比较保守那一类的,选择不夸张的衣服制造甜美感。 而这一切,在与林可住到一个寝室后完全改变。 林可就是行走的教科书,活生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能惊艳四座,穿什么都巨好看的那种。 她不仅能看着,还能跟着学,最关键的是,林可还和她放话,衣柜里的衣服随便挑。 这一下子将小秦的老旧风格打破了,什么网上搜索约会装,买现成的装扮,这哪有自己搭配快乐。 林可也非常支持她的决定,还半开玩笑的说,时尚感是在一点点尝试中练习起来的。 “太漂亮了吧。”小秦端着水盆走近,绕着林可看了半圈,“我都要认不出来你了。” “就着装扮,在后面看背影,即便生活三四年的人,也认不出你啊!” 小秦连连比划大拇指,没办法,她实在太激动了。 “毫不夸张的说,每天看你换衣服就像在看走秀,五花八门的服饰,稀奇却不古怪,正好能接受,不过也是穿着你身上的原因。”说到后面那句话时,小秦明显没了信心。 林可盯着小秦看来一会,询问道:“你要不要试试,每个人都能成为搭配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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