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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请你站过去一点(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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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直接找到了久向春。

他说明来意,对方脸色登时惨白,或许是想起了上次挨揍的情景。

但很快又恢复成不悦。

“够了,够了啊!这里是我的家,即便你是警察,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也犯了私闯民宅的罪啊!”

连私闯民宅都知道,看来久向春最近下了不少苦功。

可杨秀没有理会他,只是优哉游哉地进了门,并当着久向春的面将门拉好,锁好。

走进客厅,靠到了背向太阳的沙发上。

“你……”久向春一时有些语塞。

(愤怒在身体里积累,但现在还不能表现出来。)

杨秀开始抽烟,见对方战战兢兢,仍有些呆滞地站在门口,便吩咐对方过来坐好了,好像他才是这家的主人。

久向春迟疑地走过来,坐在杨秀的对面。

现在,他看到杨秀的气色出奇的好,非但没有了往日见面时的暴戾,反倒有一种胜券在握的轻松之感。这不由激起了久向春的好奇心。

(但是,他应该不会知道的,我做的很成功才是)

担忧的面色背后,是布局绝对完善的傲慢感。

过了一会后,杨秀拿起茶几上的一个橘子,一边剥皮,一边徐徐开口:

“干的很棒啊,你。”

“什么?”

“杀我女儿的那桩案子,你的手法真可谓天衣无缝。”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意思……受够了!你这家伙究竟有完没完,还要纠缠我多久!”

聊着聊着,愤怒就难以掩盖。

接下来还要去网吧打游戏呢,久向春觉得必须想个办法,让杨秀和以前一样离开自己的视野。哪怕是被揍一顿也好。

但这回,杨秀却出奇地冷静。

久向春发怒的途中,他在指尖稳稳地夹好那支烟,等到说完,才重新塞入嘴中,微耸眉毛的意思是“说完了吗,那就由我开始好了”。

说着,杨秀忽然低下头,故作很惊讶地捏起了一根黑毛,凑到了鼻尖。

这行为让久向春觉得恶心极了。

但模糊里,好像也有什么不对。

“嗯……”像是“品尝”般,杨秀对着那毛嗅了好一会,然后开口说:

“有一点膻味呢,难道,你也是动物?”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意思。”

“呵呵,不用装蒜了吧,这,是大约一周前开始,陆续死在你家里的某条狗留下的痕迹!”

久向春狠咽了一口唾沫。

杨秀说:“手法很高明啊……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怎么制造?当然是由别人代你出手。”

“……”久向春沉默。

“可是,如果照寻常的调查路线来侦查,这样的人应该很容易找到,并可以迅速调查出当夜的不在场证明才是,”杨秀顿了顿,眼神锐利起来:

“——可是你,久向春,你没有一个这样的朋友,你是游离在这个世界之外的人。”

久向春依旧默而不答,其实,从杨秀认出那是狗毛的那刻起,他的心便在怦怦直跳,很多话都听不清了。

好像只是杨秀在一直说话。

“但是,这就造成了不合理的现象——既然你没有朋友,在那个夜晚没有人会为了你背锅和犯罪,可我的女儿为什么却死了呢?在临走前,她可是明确说过要与你彻底分手的。”

“与此同时,你当日的不在场也分外奇怪……我的孩子我很清楚,虽然有自己的想法,却从来不是个撒谎的人,即便和我处在争吵中也一样。”

“可是,就在那天,在她说了与你见面的那天,你却没有来到现场,且不在场证明如此完整,未免太‘薄情’与巧合了吧?”

“于是,真没想到啊,你居然利用残障儿童!”

这最后一句话声如洪钟,原本过程里,涨红脸颊、好像还欲图狡辩的久向春,在听到这一句话后彻底破防。

“那个年幼的孩子——你认不出来吗?就是住在你们楼下的那家小女孩,我问过她的父亲了,因为脑部残疾,即便身体发育到了十一二岁,智力也依旧停留在五六岁左右!”

“而从她嘴里,我听到了你原本要送狗给她,最后却爽约的承诺!”

“那小女孩说,非但你没有给她狗,还将狗给一条条杀掉了!……呵呵,你这样的人渣也许不知道吧,对你来说不过是一个棋子,一条畜生的东西,对那个孩子是多么宝贵,你也配做人么!”

杨秀脑海中浮现出这样一幕场景。

那是某一天,也许是早晨,久向春带着一大批狗,由工人驮着要送到自己房间。

而这个过程里,他抓住小女孩——也就是“小欢欢”的父亲正在上班,敲开了只有她存在的,那个家的门。

小女孩果然在家,且见是邻居,没有什么防备地就开了。

那也许是她生命里第一次见到这些狗,所以,心里应该有相当不可思议的期盼……对了,就是这个时候,久向春对她说:

“很喜欢吧,之后我送你一条好吗?也欢迎来我们家和它们玩呀!”

那应该是相当和蔼的语气。

而之后,小欢欢也的确与这些狗玩了一段时间。

并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被一条条杀掉——是的,为了及时地“通知”小欢欢,久向春这个畜生,说不定还会在运送狗肉时特意敲一敲她们家的房门。

而与狗死亡所“匹配”的标志性事件,恐怕就是“自己女儿的到来”。

只要自己的女儿一来久向春家,就会有一条小欢欢心爱的小狗死去。

而事后,久向春只要再借着只有两人独处的机会,对小欢欢说:“你喜欢的那些狗都被那个姐姐杀死了,我也很喜欢,可是没有办法啊!”就好了。

仇恨的种子,在这样懵懂且缺乏智力的心里,会被相当容易地利用。

本就没有任何朋友的小孩子,对她而言,那些狗是超越生命的存在。

而如果有人要杀掉它们……

——那果然,还是把那个家伙杀掉好吧!

这或许就是属于那个孩子的,于那个夜晚中绽放的憎恶的心。

即便有外人知晓,或小欢欢不小心说出了“真相”,那也无所谓。

其一,是小欢欢和死者八竿子打不着,警方的搜查路线,当然不会包括她。

其二,是即便她这么说了,疯子的证言最后也会在法庭上被判无效。

也就是说,久向春只要唆使小欢欢去杀人,那就天衣无缝了。

疯子不会被判罪,而作为唯一清醒的见证人的,“发号施令”的自己,只要选择闭嘴,便不会有任何人得知那“真相”。

——这个诡计,从最开始成功骗取一个疯子的信任、并施行利用开始,便注定达到了完美。

“……就是这些了。”

杨秀陈述了久向春的整个计划,他阴沉的脸色浓郁的能滴出水来。

(就在那个夜晚,有智力障碍的小女孩一个人跑入了夜中,看到那个“杀狗”的大姐姐蹲在堤坝前的监察站上,于是……)

悄悄靠近,用力超前推了过去。

这就是发生在那晚上的全部。

谁知,听完一切后,久向春非但没有颓丧,反而昂起低着的头,癫狂地笑道:

“那又如何,你根本没有证据!这一切都是臆想!”

其间的得意,就已经说明了真相。

的确,依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而言,即便自己的推断完全正确,缺乏证据,也毕竟是一纸空谈。

即便自己在他的家里捡到了狗毛,那对方也完全可以照先前的说辞,说是受朋友委托,暂放在这里存狗时留下的。

屠宰厂那边,应该也能提供相应证据。

而自己的私闯民宅,却无处说理……没错,照理说,正常情况下的杨秀已“进退两难”。

——那也就字面意思上说,是“正常情况”下而已。

“咔哒。”

杨秀直接抽出了腰间的手枪,装上消音器,上膛,对准了久向春。

对方猖狂的神情,一下子凝住了,取而代之的是手忙脚乱的惊慌。

“喂喂,玩真的啊……”

看着对方的动作,杨秀只是微微笑着说:“别动。”

“你要杀了我吗?”久向春咽了一口口水问。

杨秀说:“那就得看你的表现了,先跟我去一个地方……这是手铐,自己戴上,给我老实点!”

……

就这样,一前一后,两个黑影出现在林荫道上。

此刻是十一点以后,天色漆黑,但街上还有不少饭后归来的行人和汽车。

汽车内音响的蓝光,不时会伴随闪亮的车灯,掠过杨秀与久向春的视野。

不急,杨秀只是推着他,慢慢地走着。

这款手铐,是先前无聊时间里,杨秀托关系,找林武铭为他特制的。

手铐不止限定住双手,还以一个类似拳套的设计,将罪犯的双手牢牢拘束在铁制容器中。

这也就意味着,将手戴入这手铐里的人,只能选择坐以待毙。

一路上,久向春都沉默着,似乎有微小的呢喃,但即便凑得这么近,杨秀也没有听清。

因为在黑暗里,双手又交叠着放在外衣中,路过的行人都没有发现久向春的处境。

久向春的身体一直在打抖。

他当然不敢声张,因为,身旁可是轻易能捏断人骨头的怪物。

不一会儿,两人就到了那处经常出事的堤坝上。

杨秀曾推测,原主是女儿是在这里溺亡。

“到了,走上去吧。”

没有留出回复的时间,杨秀几乎是推着久向春的背,走上了那截堤坝。

因为手被束缚住,平衡起来极不自然,几次,久向春都险些跌到河里去。

戴上这样手铐的他如果掉下去,十有八九会很快淹死。

但幸,每次他左摇右晃着将要倒下去时,一双有力的大手便会或左或右,及时把他给托回来。

久向春心有余悸的表情,可以凭脸上的汗水为鉴。

就这样,两人走到了堤坝中心的那处监控站。

此时,天已经很黑了,只有透过林子叶片所挡的黑暗,才能看到油油的光辉黄纸般张贴在建筑上。

杨秀想:到了。

他踢了踢久向春的膝盖关节,对方腿一软,马上跪倒下来。

杨秀把他从地上提起,说:“到了这里,也可以老实承认了吧?我还是很不理解,你为什么非杀我的女儿不可……即便身为警察,与你们组织多少有点结怨,但我还不记得欺负到过你头上来。”

尽量是心平气和地说出这句话,出乎意料,杨秀几乎没有愤怒的情感。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又有那“人生”的一线生机可以利用,久向春抿了抿嘴唇,再度大笑起来朝杨秀骂道:

“你他妈在这里装什么凛然正义?当年,我妹妹被人绑架杀害时,你可是包庇了那个罪犯!狗屁不是的东西,你也配在这里教训我?”

(诶?)

杨秀没有想到,原主记忆里的那件事,居然还会有目击者。

太不小心了,如果是自己,一定会及时排除所有隐患才对。

见杨秀沉默,久向春以为是自己的嘴炮起了作用,他紧接着说:

“……哈哈,沉默了?我听说,你家里也有八十多岁的老娘吧?哈哈,要是在这里杀了我,入了监狱,照顾她恐怕很要紧吧?想想你们警署的荣誉,想想你自己的人生,还不是得好好放了我?”

他说得对,在这案子里,本就没有可以“百分之百”赢下的,对于久向春的有利指控。

正常情况下,当然是按他说的做,忍下这口恶气,可是……

久向春刚刚说完了一大些,在原地喘着气,心里也有点自得。

他明白,一个人在有牵挂的时候,不可能轻易舍弃自己的人生。这点可以拿来利用。

可是,就当他想稍稍回头,看看风景解闷时——

看到的却是杨秀以一个诡异的姿势,将眼睛贴到他眼前的黑影。

“妈呀!”久向春忍不住叫了出来。

与此同时,一种绝大的恐惧攥住了他的心。

这恐惧,是超过这寒风和黑夜,仿佛直吹到生命本源里的战栗。

“你……”

再恢复意识时,杨秀已经扶着他起身,且一脸微笑地推着他说:

“那好吧,我放了你。”

“诶?”

(好像和感觉的不对。)

(那笑容很诡异,但……好像也不是假的)

久向春试探性地走出了一步,杨秀没有动作,没有跟上来。

好像可以逃跑。

但这时候,由于那恐惧的原因,“帮我解下手铐先”之类的请求,久向春没有提出。

他只是想,能赶快逃离这里就好。

就在这时——

“咔嚓……”

巨大的恐惧,和波动枪栓的声音一起追上了他。那一瞬间,时间对久向春仿佛静止,他回头时,甚至看到了旋转着打向他左眼的子弹。

“嗖!”

此后,再没有时间思考。

尸体沿着堤坝,借助反冲力,朝身体右方的堤坝滚下,也一同飘荡入流水中。

杨秀也闭上眼,默默在心中吟唱:

(孩子啊……)

(终于可以祭奠你了……)

这样的犯罪,当然是很容易追查出真相的。

将来的生活,将对原主有很大的不利。

可那一刻,杨秀货真价实地听到了原主意志的这种恳求……

就好像那个飘荡的灵魂,待在他身边耳语一样。

(所以……)

这样就这样吧。

正好,得一次“坏结局”,去地狱看看也不错……

杨秀闭上眼睛,等待游戏结束的声音传来。

不过,一秒,十秒,五六分钟,都没有这样的声音传来。

(诶?)

感觉好不一样。杨秀惊愕地睁开眼睛。

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风,久向春跌落下去的尸体,以面朝下的姿势浮在了远方。那一枪命中了大脑,绝无活命的希望。

周围没有目击者。

但,还有什么没有结束。

(是什么呢?)

困惑中,杨秀觉察到有什么东西在一闪一闪,是亮光。

(哎?)

他拿出来一看,是手机。

张云正在反复拨打着自己的电话。

杨秀点击了“接听”键,只见,那头马上传来了声音。

“……喂,是杨秀吗?李园江招了!他说,那天晚上他正打算找一个女人拖到树丛里,恰巧遇到你女儿,就扑上前去将其打晕,想拖到树林中,却遭到你女儿的激烈反抗!后来,被抓伤的他一怒之下,就将你女儿推到了水坝底下灭口……有一个小女孩看到了这一切,对,就是住在那附近的……快回来,她正在接受笔录!”

风声是静的,却略显凌乱地,吹动着杨秀的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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