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圣贤刚走后,丞相李斯就带着秦始皇嬴政的命令来到了公子扶苏的府邸。
丞相李斯直接进入了,侍卫们就跟眼瞎了一样,直接无视他。
作为公子扶苏的护卫怎么会去拦公子扶苏的老丈人呢?(之前提到了,公子扶苏娶了丞相李斯的女儿,政治联姻。)
秦国完成统一,有一个手段至关重要,政治联姻。
提起春秋战国时期,那时诸侯国众多,谁都想灭了其它国家,以扩大自身。
这期间,这些国家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拉拢更多的帮手想了各种招,连自己的父母子女都成了工具。
而最快的一招,就是结亲。
每个诸侯国都在使用这个办法,其中,秦国的功力可以说是炉火纯青。
这方法一直伴随着它的发展和扩展,为日后统一六国埋下了长长的伏笔。
这期间,最具战略眼光的一次联姻,就是秦襄公赵开的妹妹和西戎王的联姻。
当时,那些部落动不动就来打劫中原,而秦襄公的这个举动,可以说是保住了自家后方的太平。
而晋文公之后的储君之争,则是秦国和晋国联姻中的一次矛盾衍生。嫁给晋惠公的梁女,生下了晋怀公。
之后,秦穆公(嬴任好)之女怀嬴嫁给了晋怀公,希望借此加深秦晋关系。
可是,晋怀公居然不念姻亲关系,不但逃回了晋国,还要攻打秦国。
于是,秦国一气之下,拼命往晋国的后宫里塞人,使得晋国后宫都成了秦国人。
这不是晋国要被秦国吃掉的前兆吗?
当然,秦国在向晋国示好的时候,还向楚国抛出了绣球,往楚成王那里塞了大量秦国女子。
这样一来,一北一南两个比较大的国家,都和秦国扯上了关系。
到了秦景公在位的时候,晋国的掌门人就是晋悼公,他将国家治理得很好,并联盟了其它国家,实力暴增。
于是,秦国和楚国都坐不住了,开始联手“欺负”晋国。
秦景公一看,楚国这么肯出力,那得表示感谢呀,于是,就将自己的女儿嫁到了楚国。
之后,秦国和楚国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不断有秦国的女子嫁到楚国。
这其中,伯赢生的儿子熊珍,成了后来的楚昭王,这应该是秦国外交发展历程中,最成功的一次联姻了。
以后,陆续又有楚王迎娶秦国女子,使得秦楚之间的通婚,成了非常寻常的事情。
当然,秦国也不是把自己国家的女子随意嫁人的。
随着吴国和越国的崛起,秦国的女子越嫁越远。
那时,中原的诸侯国,国力已大不如以前了,而秦国为了自己的计划,得寻找更加强大的亲家,这应该也是“远交近攻”的一次实践!
进入秦惠文王时代,巴国蛮夷君长成了秦国的女婿人选,从这件事可知,秦国做事的缜密和眼光独到。
当时,巴国的地理位置正处在秦国攻伐的中间地带,秦国怎么能让这个国家脱离自己的控制?
若和巴国联姻,能时时刻刻掌握楚国的动态,可以及时打压楚国发展的势头。
有了巴国做眼线,秦国就能集中力量对付中原各国。一次联姻,可以带来这么多好处,可见,秦国布局的用心。
与此同时,秦国的国王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燕国太子,又是一次“远交近攻”的表现。
这次要对付的是谁呢?
那就是齐国。
秦国想通过不断联姻,让自己的外交势力为自己日后的称王添砖加瓦,最终成就自己。
但是,很多对手似乎并没有识破秦国的真正用意。只是看到秦国和义渠交战,秦国提前“妥协”,送给了义渠君上百名美丽女子。
其实,当时的秦国为对付主战场的中原各诸侯国,才使出了美人计。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不是示弱的表现,而是障眼法。
可是,对方却相信了,将机会白白浪费掉了,让秦国有时间积累自己的力量,最终,实现了统一。
除此,秦国一边实施远交近攻,一边还会根据时机采取最拿手的方法。虽然,秦国要对付齐国,但明面上,还是往齐国的后宫送了不少秦国女子。
这和晋国的历史相仿,一旦后宫里有太多秦国女子之时,这个国家的前途就要打上大大的问号了。
可见,秦国将政治联姻用到了极致,通过瓦解其它国家的后院,以增加朝廷的亲秦派。
所以,表面上看起来的结盟,其实,是在用外戚的影响,来颠覆这一国的朝政。
其实,在秦国的后宫,也有不少楚国女子。
但为何没有出现其它诸侯国的这些情况,这一点倒也值得我们后人深思。
宣太后就是楚国人,她的儿子是后来的秦昭襄王,而秦始皇的祖母也是楚国人。这些是不是可以说明:虽是秦国人,但带有楚国血统的他们,因为不甘人后,最终,成就了一番事业。
总而言之,以联姻结交军事同盟,进而建立政治联盟是当时大国的一贯政策。
当然,无论是结交军事同盟还是建立政治联盟,其实质都是借联姻建立或巩固霸主地位,达到独吞天下的目的。所以,秦国才能打败六国,最终,完成统一大业。
其实,历朝历代,国与国之间的相处,都是利益之间的角逐,谁会真正为了友好相处付出心力呢?
而最委屈的还是那些背负使命的女子,从本国来到异国,只是为了政治利益而服务,可最终的结局呢?
恐怕大多是难以想象的。毕竟,她们从来都没有为自己活过,一生都是被利用的工具。
由此可见,秦朝国君的政治联姻眼光是多么的好啊!(女子的命运难以自控。)
秦朝女子的地位在历史上不算高,也不算低。
以下是作者我的认识以及一些作者我自己举的实例:
我觉得,很难用这些特例来证明女性在秦国的社会地位高。
宣太后可以主持秦政,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娘家兄弟给力。
魏冉是秦国的实权派,但他很难去学周公那样辅政,因为周公辅佐年少的周成王,相当于亲叔叔拉拔亲侄儿,这种血缘关系保障了辅政——甚至摄政——的合法性,而魏冉和秦昭襄王不是叔侄关系,而是甥舅关系,辅政合法性严重不足。
所以魏冉最合适的姿态应该是这样的:我这个做舅舅的当然得拉拔一下外甥,不过最重要的是,我是在帮我姐姐,我姐姐一家孤儿寡母多不容易啊,我能忍心不管么?
帮衬一下不幸守寡的亲姐姐,这是人之常情,很能说得过去,而既然主要帮衬对象是亲姐姐,而不是亲外甥,那么宣太后自然就有必要走上前台,否则魏冉的辅政形象就不够好看了。
女人地位低,这是当时的常态。
道理不难理解,毕竟是父权制的社会,女人注定没法和男人平起平坐,没有任何事情强有力到“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韩非讲过一个社会现象,说父母生了儿子就会接受祝贺,生了女儿就直接溺死。(心痛)
韩非分析说:无论男孩、女孩,一样是爹娘生的,为什么待遇如此不同呢?还不是因为爹娘心里都有自己的小算盘,盘算长远的利益,生儿子有利,生女儿吃亏。(《韩非子·六反》)
韩非想拿这件事来说明的道理是:天下至亲的感情莫过于父母对子女的感情,但即便如此,还是有那么多的父母为了自身利益杀掉自己的亲生骨肉,亲子关系尚且如此,在君臣关系里就更别拿感情和道德品格说事了。
在能够相互制约,相互利用时,感情和道德品格便是最重要的了。
溺杀女婴是一个源远流长的传统,在各个时代都不罕见。
对于父母而言,养男孩还是养女孩,投入的成本差不太多,但将来的收益有可能天差地别。
养儿可以防老,可以充当壮劳力。儿子多了就有家庭战斗力,而战斗力强了,在村里的话语权也就强了,就能横着走了,所以多生男孩才划算。
如果生了女儿却没能狠心把她溺死的话,怎么才能不吃大亏呢?办法就是养大之后卖个高价,所以嫁女儿的时候必须要收高额彩礼。
假如没法用女儿换彩礼的话,那么可想而知,历史上溺杀女婴的事情还会更多,多到女性太稀缺了,男人愿意花大价钱讨老婆了,女婴的存活率才有机会提高。
总的来说,生产力决定社会地位。
但如果说女性地位的低下,生命的脆弱全都来自男权的压迫,这并不对。
像溺婴这种事,往往并不是亲爹背着亲妈下的狠手,而是夫妻同心的结果。
一般情况下,男人并不会团结起来,商量好一起来剥削压迫女人。
女人的敌人基本都是女人,正如男人的敌人基本都是男人一样。
这就是为什么女人总是为难女人,正如男人总是难为男人一样。
同性之间才构成强竞争关系,而异性之间往往是互补关系。
今天我们习惯了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这是两次世界大战的副产品,通常的说法是:正因为男人都上战场了,大后方搞生产就只能由女人顶上去了,女人干了男人的活儿,给自己挣来了选票,使“男女平等”成为现代社会的普世价值。
那么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在古代社会,女人干了男人的活儿,能给自己提升地位吗?
事实上,古代女人确实经常要干男人的活儿,尤其在战乱时代,象杜甫的《乒车行》里说的那样:“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男人全被拉去打仗了,农活儿只能由女人来干。但干了也就干了,女人的地位并没有因此提升。
战国年间,打仗就是家常便饭,女人不但要种地,甚至还会被编入军队。
《商君书》有一篇“城守”,论述的是城市防御的战术要领,女人占了很大的戏份。
守军要分成所谓三军:成年男子为一军,充当作战主力;成年女子为一军,充当工程兵;老弱男女编为一军,做点杂事。工程兵的任务,诸如拆房子,挖陷阱,设路障这些事,都是女人的事。
《商君书》还特别叮嘱了一个要领,那就是三军必须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彼此之间不能往来。道理不难理解:如果成年男子和成年女子有了往来,再骁勇善战的人都会变成和平主义者了,情意绵绵之下只想耳鬓厮磨、长相厮守,谁还肯卖命作战呢?一旦有奸人从中施展阴谋诡计,那就该有亡国之忧了。
战国年间打城市防御战,最有名的就是墨家。
墨家擅守,所以才会有“墨守成规”这个成语。墨家的守城战术虽然五花八门,但也算得上“吾道一以贯之”,那就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所以当我们翻开《墨子》这部书,会发现女人总能充当守城战士的角色,巾帼不让须眉。
从《商君书》和《墨子》来看,就算它们的战术建议仅仅是理论上的,但也足以说明让女人上战场在当时算不得有多么地冒天下之大不韪。
这样一看,似乎在战国时代就有了实现男女平权的社会基础,但为什么竟然没能实现呢?
这就意味着:两次世界大战真的就是女权上升的主因吗?
坦率讲,我并没有想通这个问题。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关于适婚年龄的传统习俗是不是造成男人对女人的绝对优势呢?
通观全世界,父权制的社会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在适婚年龄的传统上,男性年龄远高于女性年龄。
从各种史料来看,丈夫比妻子年长10岁左右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们还要想到,在人的自然生理发育方面,青春期才是最佳的婚配、生育年龄段。那么丈夫比妻子年长10岁左右的话,就意味着几乎相差一代。
也就是说,在任何一个常规意义上的婚姻关系里,丈夫之于妻子近乎于父亲之于女儿。
这并不是古代中国的独有现象,而是全世界古代父权社会的通例。
那么,只要夫妻之间自然相处,妻子就很容易成为从属性的角色。
父权社会里,男人确实在积极散播一种观念,那就是男尊女卑是天地自然之理。社会学把男人的这种努力称为合法性神话,也就是说,男人为了抬高自己,贬低并控制女性,编造出了一套冠冕堂皇的鬼话。
但是,很难说古代的男人们真的存心编造谎言,因为他们只要认真观察过身边的世界,看到公鸡打鸣,母鸡下蛋,就很有可能真诚地相信两性各有各的天职。
如果反过来,让母鸡打鸣,公鸡下蛋,那将会是整个鸡界的灭顶之灾。
总的来说,还是要看自己的理解。
当丞相李斯看见公子扶苏正在一个身穿绿色衣服的美女拉拉扯扯时,丞相李斯的脸都绿了。
丞相李斯与公子扶苏的政治观念严重不同。
政治联姻的局限性就在于男女双方大概率不相爱,婚姻注定不幸福。
‘殿下真是好雅兴啊!″丞相李斯阴阳怪气道。
阴阳怪气归阴阳怪气,应该有的尊称还是要有的。(有的人能成功是有道理的,你确定这是真的阴阳怪气吗?中国至始至终就是人情社会,人生无忌,全靠演技。)
明朝的大将军蓝玉就是典型的认不清自己的身份而死的。
公子扶苏见状,忙与张莲华分开。
自顾自地但脸色极不自然地问道:“丞相,有什么事吗?″
“陛下叫我来告诉你,李圣贤从今日起是你的老师了!″丞相李斯缓缓地开囗道。
“什么?!"公子扶苏心中惊喜万分,不仅仅是得到了良师,也是得到了政治盟友。
一旁的张莲华连忙说道:“恭喜殿下,贺喜殿下!!”
两人相视一笑,配合默契。
丞相李斯见状,冷哼一声,便自顾自的离开了,打算去告诉李圣贤。
丞相李斯的关系网和情报网遍布咸阳,想找李胜贤还是很容易的。
一个真正的政客,没有儿女情长,只有一昧的野心,或许可能还有点忠心吧!
这边李圣贤在街上买了两三千克羊肉,还买了一只羊腿,边走边吃。
他已经打听好那日入城时见到的美丽女子的家的地点,打算制造偶遇。
在路上,李圣贤想怎样让大秦统一世界。
他原以为只要告诉秦始皇什么地方矿产丰富,就可以是秦朝的兵到那里。
但他发现秦朝虽说目前兵强马壮,国力强盛,但底层人民的生活过不好,如果强行征战的话,经济会衰退,进而造成饥荒。
所以李圣贤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安定,民族富强。
但是李圣贤啥也不会呀,他就知道蜂窝煤。
李圣贤心中郁闷不已,觉得自己不配为长生者。
罢了,先好好活下去吧。
似乎我目前能做的,只有传播新思想,新理念。(不搞反对最高统治者)做好统治者的思想计划。
以及在打仗的时候,充当超强运输兵。
想着想着,李圣贤就吃完了手中的肉,到了美女的府邸。
在途中,有几个在上朝中见到的官员想和李圣贤搞好关系,就跟了上来,一边聊天,一边打听消息。
但李圣贤一心只想尽快见到美女,就少说话,官员们也是识趣,就走了,免得闹不愉快。
但是有一个叫郝文斌的治粟内史,非要跟着李圣贤,李圣贤看着他递过来的10千克黄金的份上,就答应了。
前提是不要打搅他的好事。
治粟内史郝文斌自然答应,就跟了上去。
郝文斌身高1米九,面色刚毅,眉宇间带着豪气,但他爱笑。年纪已经三四十多岁了。
他有个女儿,到了合适的年纪,叫郝文娟。
郝文斌的职位很吸引人,想杀他的人不在少数。他急需政治朋友,但皇帝盯着,他能交到几个?
政治联姻,皇帝总不至于说吧。都怪秦始皇嬴政掌控欲太强。
不然,谁会想着嫁女儿谋生啊?
没有哪个父亲会随便的把女儿嫁人。
但李圣贤长得好啊!并且政治背景干净,受到皇帝和丞相的扶持。
所以他前途光明正大,最少也得是个宰相。
简直就是金龟婿,选他绝对亏不了。
治粟内史的工作可以交给副手做,总的来说是一个闲职,但就是有钱。(虽说是个闲职,并且超有钱,但是皇帝怪罪下来,第一个死的就是他。)
以下是作者对粮食的认识以及一些事实佐证:“
粮食是国家之重,安全是粮食之重。由于长期饱受吃饭问题困扰,我国历代对粮食安全问题都非常重视。
拨开历史的烟云,人们可以窥见粮食安全的传统,从古至今根深蒂固一脉相承。不同历史阶段各种粮政的制定和实践,荟萃了古老民族磨砺坎坷中的经验与智慧,彰显着粮安民安国泰邦稳的思想,贯穿着浓郁的忧患意识和家国情怀,闪耀着安邦治国政治理念的光辉,是中华文明数千年辉煌历史积淀的一笔丰富遗产和文化瑰宝。
历代政府粮食管理机构的名称随着政权更替多有变化,但其职能大体相当,司职官员的称谓与品级,在不同朝代也有着不同的规定。
上古时期的后稷,是我国历代粮官的始祖。秦汉时期的治粟内史(大司农),是朝中的九卿之一,为管理全国粮食事务的最高官员。
隋朝由民部尚书管理全国粮食。
唐朝由户部掌管全国钱粮,户部尚书为朝廷正三品官员。
之后,历代都沿袭唐朝,由户部尚书或侍郎执掌全国田户、均输、钱谷之政令。
明朝管理粮食的官员,先后称为度支、司元太常伯、地官尚书等,后恢复为户部侍郎,为朝廷四品下官员。
清朝管理粮食的官员,称为尚书,别称司农。
作为“治国八政”之第一政,历代统治当局都制定了一套较为全面、系统有效的粮食政策法规,综合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重粮贵粟方面
春秋时期,周庄王十二年(公元前685年),齐国管仲改革内政,变法图强,提出了重农抑商的政治主张和治国理念,制定了激励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制度。
《管子·牧民》开篇即讲:“凡有地牧民者,各在四时,守在仓廪。
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国策·赵策一》中记载:“甘露降,风雨时至,农夫登,年谷丰盈,众人喜之。”
战国时期,魏国李悝为相,致力改革,大力推行“尽地力之教”,鼓励粮食生产。当时魏国农民每亩地可收入粟米一石五斗左右,如果多投入一些劳动和相关配套措施,每亩地即可增收粮食三斗。这样每百里地以耕地600万亩计,每年可增收180万石粮食,千里就是1800万石。
农民粮食多了,政府的税收可以得到保证,既可以养兵,也可以备荒。增产丰收,富国富民,是当时李悝在魏国推行政治改革的首要大事。
秦朝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实行授田制,推广土地私有,从法律上肯定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度,促进了粮食产量迅速增加。
汉代“文景之治”,大力推行晁错“贵五谷而贱金银玉”的施政主张,仍然实行授田制,“损有余而补不足”。
以“粟者,政之本务”的治国理政思想,推行轻徭薄赋,免除田税长达12年,多策兴农、贵粟积贮,孕育盛世。
北魏、北周、北齐及隋唐时期,均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减轻税赋,鼓励粮食生产,保证农民得到休养生息。
北宋中期,王安石变法推行农田水利法,鼓励垦荒和兴修水利,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粮食生产,提高粮食产量。
明朝,张居正推行改革,于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开始清丈全国各类田地,共核实全国耕地面积786万顷,比前朝弘治时期多出300余万顷,豪强隐瞒的土地被清查,纳粮当差,增加了国家收入,减轻了农民负担,并统一了全国亩制,划一了官民田的税则。
在此基础上开始施行“一条鞭法”,使国家经济状况大为好转,“太仓粟可支十年,囧寺(太仆寺)积金至400余万(两)”。
清朝,康熙实行更名田,其后雍正实行摊丁入亩和地丁银制度,鼓励垦荒,增加粮食生产。
民国时期,实施了政府投入和补贴政策,推行了土地制度、赋税制度等和鼓励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粮食储备方面
积谷备荒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历代都把粮食储备与国家安危民生温饱紧紧联系在一起,制定了一套备战备荒的有效制度政策。
储备粮食的官民仓廪种类繁多,对于救荒赈济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西周时期,人们就对粮食仓储的重要意义有了极深刻的认识。
《礼记·王制》中论述:“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
《管子·轻重甲》曰:“天下有病,则积藏之粟,足以备其粮。天下无兵,则以赐贫甿。”由此推行粮食储备,备战备荒。
西汉晁错从国家利益的高度阐述粮食储备的重要性:“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
并上简朝廷颁行“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蓄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的政策。
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朝廷制定法令,命全国加强粮食储备,保证国家和民生的需要。
宋元明清各朝都制定了仓库律和厩库律,落实国家的粮食储备,以保证国计民生之需。
民国时期政府也推行了各种粮食储备的政策措施。
粮价调控方面
《史记·货殖列传》记述了春秋晚期的政治家计然的平粜理论,推行以粮价调控进而控制整个生产流通的政策,巩固政权。
同时,他还提出平籴政策,使粮价稳定在合理水平,兼顾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利益。
战国时期,李悝提出了利用经济杠杆消解“谷贱伤农”和“谷贵伤民”的概念,迄今已有2500多年。丰收则谷贱,歉收则谷贵,李悝对此提出了“取有余以补不足”的主张。
实行“平籴法”,平抑粮价,丰年由政府平价收购农民的余粮,保护农民利益,不致“谷贱伤农”;饥年,政府平价卖出粮食,保护非农人口的利益,不致“谷贵伤民”。此法有效地防止了囤积居奇,有利于稳定小农经济。
公元前75年,汉昭帝元凤六年,三辅、太常谷贱伤农,命百姓缴纳菽、粟,以当赋税。如此,两头安定,社会稳定,国家得以太平。
汉武帝时,桑弘羊实行“均输法”和“平准法”,通过市场吞吐,调节物价水平,国家财政从中受益,抑制了巨商富贾囤积居奇。
汉宣帝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设立“常平仓”,通过粮食籴入粜出,用经济手段调节供应粮价的高低。
唐中后期,刘宴实行“常平法”,根据各地粮食丰歉情况,及时进行余缺调剂和价格调节,在丰收的地区用较高价格籴进粮食,在歉收地区用较低价格粜出粮食。
赈济救灾方面
灾荒从来都是人之灾、民之荒。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片段,它对千百万人民群众的生存带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自公元前528年楚平王推行休养生息政策、宣布养息民力的举措开始,为消灾减祸,历代都建立并推行了一系列为哀鸿立命的有效荒政,在历史上有着独特的地位和意义。
这些赈灾救灾制度,主要有三种形式:官方行政手段、市场调节机制、动员民间力量。救灾就是在发生灾荒时,由政府出面救济;
济贫就是对因天灾人祸造成困难的灾民,政府救济帮助其渡过难关。
公元53年,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九年,政府对鳏、寡、孤、独、疾、贫不能自存者,每人给粟五斛,施救于危难之际。同时,官府和民间都实行“以丰补歉”、先贫后富的赈贷原则和赈灾机制。
调粟济民。将余粮地区的存粮紧急向灾区调运,以解决灾区缺粮问题,这是古代粮食救灾最常用的措施,也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办法。
元代泰定帝二年(公元1325年),颁发《救荒活民书》于各个州县。
清乾隆时期,要求各省必须对荒歉的邻省给予对口支援,否则,相关的各级官员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清朝汪志伊在《荒政辑要》中反复强调国家救济灾民的重要性,认为好的政府应该做到“有荒岁,无荒民”。
移民就粟。古代的交通运输能力有限,短时间内不可能实现区域间大批粮食调运。
作为临时急救措施,由政府组织灾民临时迁移到余粮地区生活,避灾就食。灾情过后,再将灾民迁回原籍恢复生产。
平籴赈济。是在灾荒之年低价售粮给灾民,在灾区供应平价粮食,防止粮价上涨。
例如,唐代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秋,关中地区连续下了两个多月大雨,京城长安物价暴贵,城中居民大多缺粮乏食。
于是,朝廷急令调太仓米一百万石,低价出售,以济贫民。清康熙四十年,截留楚省漕粮四万五千石,分发淮安等处,平籴,以利饥民。
施粥居养。粥厂施粥是一种应急救灾方式。据《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遭遇饥荒,富人黔敖自备饭食,置于道旁,以赈济饥民。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见于史籍的民间赈灾施食记载。
施粥在汉代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救灾措施,到明代出现了“粥厂”这样专门从事施粥的机构。一直延续到近代,各地还有赈灾施粥的慈善组织。
居养是指对灾民进行临时收容寄养。
灾荒之际,各地设立临时或固定的机构,如居养院、安济院、福田院等,对灾民进行收容施救。
据南北朝时期的《南史》记载,齐武帝永明九年(公元491年),“都下大水,吴兴偏剧。子良开仓赈救,贫病不能者,于第北立廊收养,给衣及药”。
居养制度历代时有兴废,断续沿延到民国时期。
蠲免赈灾。灾荒年国家实施赈灾安民的措施:一是发放钱粮;二是免除灾民的税赋徭役,不让老百姓纳贡交皇粮即蠲免。蠲免制度分为三种类型,即灾蠲、民欠蠲和普蠲。
《周礼》是一部记载西周典章制度的古籍,在《周礼·地官大司徒》中提出旨在“聚万民”的荒政制度,即采取在灾年贷给民众粮谷,减税缓刑等举措,纾解民困救济灾民,以达到养民惠民的效果。
《汉书·元帝记》中“有可蠲除减省,以便万姓者,条奏毋有所讳”的记述,《后汉书·卢植传》中也有“宜弘大务,蠲略细微”的记载,足以证明古代统治者对蠲免救济制度的高度重视和力推。
《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时,暴雨成灾,国家发动官员、富豪动用私蓄粮食救济灾民。”
《管子·五辅》记载:“备饥馑,就灾害,赈罢露,则国家定。”把赈灾与国家安定联系在一起。
汉武帝时,国遭水灾,朝廷遣使虚郡国仓廪而大规模救灾。
隋朝创立“义仓”,由官府或民间管理,补充了官方赈济的不足,后唐宋元明清各朝皆承袭实行。
明代自景帝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至明世宗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一百年间大规模发粮赈饥和免除被灾税粮的国家行为,据统计有十三次之多。
清朝兴盛之时,六次大规模蠲免全国钱粮,从康熙到嘉庆,共计折价达1.52亿两白银。此举无疑是清朝对历史的大超越。
平粜、贷粮和散粜。当时最常见的赈灾形式有平粜,就是政府将常平仓粮食拿出来,平价卖给老百姓,以平抑粮价,遏制商人囤积居奇;
或者贷粮,即把仓粮借给百姓,待收成后归还,以帮助灾民渡过暂时的难关;或者散粜,将粮食无偿发给非常困难的人户。
别样的救灾。
历史上不乏一些忧国忧民、有良知、有智慧的能官廉吏,他们以大智慧、大作为在民生危难时,出奇制胜,施政救灾,荫庇百姓,建树德政,成为千古佳话。
北宋范仲淹执政杭州初年,即遇大灾,谷价飞涨至“斗钱百二十”。
范于是发布政令,每斗谷提价至一百八十钱,并广为传播这一消息,人们皆大惑不解。不久外地“商贾闻之,晨夜争进,唯恐后”。
随着运米船舶大量涌进杭州,谷价日渐回落“斗价一百,民赖以生”。范此时抖开“包袱”与众解释:“若价贱,则商船不复来,益困矣。”
将市场价格杠杆运用得如此炉火纯青,足见范仲淹的超人胆识和担当。
1050年,北宋皇祐二年,江浙再遭大灾,且比上次更甚,“道有饿殍,饥民流移”。
按常规,此时理应广开粥棚,救济难民,让百姓休养生息,但范仲淹却反其道而行之,独辟蹊径,采取了三项行动:赛龙舟、修寺庙、兴土木。
如此张扬之举,似乎离谱,有人上奏朝廷弹劾他。钦差来查,范胸有成竹,从容应对说:大灾之年,饥民遍地,靠官廪救济只能坐吃山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必须让灾民行动起来,自己养活自己,就得给他们创造就业机会,这三项举措既活跃了市场,又开辟了百姓的就业门路,各地粮食辐辏杭州,何愁没饭吃。
以后的事实证明了范决策的正确,当其他州府饿殍盈野时,杭州城却“里巷康衢,垂髫怡然”。这一段功德圆满的政绩美谈,更使范仲淹青史留名。
国家安全战略方面
管仲在齐国变法图强时,设计粮食战略诱使邻国弃粮从商、弃农从猎,致其陷入田地荒废、粮匮民乱的泥淖,沉进丧邦亡国、江山陆沉的陷阱,不得不向齐国俯首称臣,成为附庸国。
唐朝制订了鼓励粮食进口、限制出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若藩人须籴粮食者,监司斟酌须数,与州司相知,听百姓将物就互市交易。”
明神宗时期,张居正推行改革,在清丈全国土地的基础上推行“一条鞭法”,无论田赋或役力一律折成银两缴纳,使赋役合二为一,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松弛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清代推行“摊丁入亩”制度,把原来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不再以人为对象征收丁税,为无地少地的农民减轻了丁役负担,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对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明清两朝仍实行粮食限制出口、鼓励进口的政策,保证国内粮食供应充足,巩固国家安全。
粮食多么重要,作者就不多说了。
治粟内史郝文斌原打算直接说的,但看李圣贤的样子,怕是早有心上人,他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人为妾。
罢了,就再想想吧。
李圣贤叫门卫进去通报,自己则在等待了。
在美女的府邸前李圣贤和治粟内史郝文斌等待着,治粟内史郝文斌神情从容不迫,就像是去亲戚家串门一样。
但李圣贤心中激动又焦急。他知道女子家是少府。
秦和两汉均设少府,王莽称共工,与大司农一同掌管财货。
西汉政权的少府仍为管理帝室财政的重要机构。为了适应经济改革的需要,汉武帝对少府机构作了如下调整:
第一,在少府机构之外另设水衡都尉,专门管理上林苑及铸造货币等事宜。
第二,将少府所掌管的一些税收及其相应机构转交给大司农。《汉书·食货志(下)》载: 盐铁丞孔仅、咸阳言:' 山海,天地之藏,宜属少府,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赋'。于是,少府所辖的斡官、盐官、铁官等皆成为大司农的下属机构。
第三,在各地陆续设置上官、三服官、铜官等机构,加强对官府手工业的管理。
第四,打破了少府收入为皇室专用的常规,在非常时期往往以少府禁钱用于国家开支。
少府就是皇帝的小金库,深受皇帝宠爱。
过了一会儿,门卫请李圣贤和治粟内史郝文斌进去。
治粟内史郝文斌轻车熟路的往里面走,而李圣贤腼腆的,害羞的慢慢的走。
就想去见女方家长一样。
见到少府——付逾之,及他的女儿——付知瑜。
李圣贤的心紧张的能让他听到心跳声,脸红了起来,动作都变得局促了。
“这是小女,付知瑜。”少府付逾之连忙介绍道。
少府付逾之不知道为什么当朝红人李圣贤会来到自己家中。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巴结之心。
无论在什么人眼中,李圣贤就是金龟婿!!
“知瑜,好名字啊!″李圣贤脸红脖子粗道。
知瑜:出自“怀瑾握瑜兮,穷不知所示。”这两句表达了诗人无人赏识的愤懑之情。
“知瑜”选自于句中,意思是对自己的才华有自信,形容孩子自信张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长处。(好名字难寻,望大家见谅!)
而在一旁的付知瑜,闻言只是一笑。
绣幕芙蓉一笑开,斜偎宝鸭衬香腮,眼波才动被人猜。一笑倾城,再笑倾国,三笑倾我心。
李圣贤都看呆了。
大家都入座了,侍女们该干嘛干嘛。
上酒了。
秦朝的酒及酒文化:
在经历了战国时代的诸侯纷争之后,秦国终于一举取得了天下,秦王嬴政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
但由于秦朝存续时间太短,没有形成相应的、独特的、影响后世的酒文化。
所以,我们便以秦汉时期的酒文化并以汉朝酒文化为重点来作以表述。
秦汉时代,饮酒活动盛行。
社会各阶层对饮酒的功能的不同认识及不同态度,以及国家对酿酒行业的大力发展,成就了秦汉时代异彩纷呈的酒文化。
一、自由散漫的饮酒活动和社会各阶层借酒寄意的情怀释放,让秦汉时期的饮酒之风遍及社会各阶层。
秦汉时期,饮酒现象十分普遍,酒类产品进入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无论是上层人士还是民间百姓,大都把饮酒当作一项重要的生活内容,差不多达到了无酒不成宴的程度。
1、君臣的饮酒活动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汉书》卷1下《高帝纪》里记载:“帝置酒雒阳南宫,上曰:‘诸侯诸将,毋敢隐朕,皆言其情,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项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从这里可以看出,秦汉帝王在宴请群臣时,酒作为一种媒介,在一定的场合中可以使君臣之间能更好的沟通。
而在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下,君臣上下和君民之间原本有着严格的界限。
只有在饮酒过程中,才会淡化这种森严的气氛。
史料记载:汉成帝“入侍禁中,设宴饮之会,及赵、李诸侍中皆引满举白,谈笑大噱”。
尽管汉成帝是一个沉湎于酒色的人,但是从这里我们还是能看出“酒”能让君臣之间的气氛更加轻松。
汉高祖刘邦成为天子后,回到沛县故地,也“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佐酒。”,就曾自歌自舞,好不快意。此中体现了天子与庶民同饮的和谐氛围。
更为让人称道的是,汉文帝以后,每逢重大的日子,皇帝还会下达命令,让民间“大酺”。
“酺”本义就是聚饮。“大酺”就是大聚饮。“大酺”之际,皇帝会赐给“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并“令天下酺五日”。
从这里面我们了解到:西汉中期,国家每遇大事,就会根据不同的等级给各个阶层的人分配数量不等的金、帛、牛、酒等物;并通告全国子民,可以大醉五日或大聚饮五日。
秦汉时期酿酒业的快速发展,与统治者对酒的态度、酒的功能与酒的定位是分不开的。
2、王公贵族的饮酒活动。
汉相曹参是继萧何之后所任的丞相。在其担任汉相后,不愿有所作为,只是‘日夜饮醇酒’,“卿大夫已下吏及宾客见参不事事,来者皆欲有言。至者,参辄饮以醇酒,间之,欲有所言,复饮之,醉后而去,终莫得开说,以为常。”
更让人感到有趣的是:《史记》卷54《曹相国世家》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宰相曹参府邸后园与一名小官吏的住舍紧邻,小官吏每天都饮酒歌唱,喧闹声打扰了相府从吏。
于是,从吏把曹参引到后园,希望曹参能制止这种扰民的行为发生。
没想到曹参“闻吏醉歌呼”后,“乃反取酒张坐饮,亦歌呼与相应和。”。
这种即兴饮酒,借酒抒情的歌酒情怀在汉代比比皆是。
有酒就会有歌,有歌就会有舞;酒与歌舞就好像是相伴而生的姐妹。
在秦汉时期,上层社会的饮酒活动佐以歌舞是一种普遍现象。
西楚霸王项羽在知道自己败局已定的情况下,他“夜起,饮账中”,且慷慨悲歌,歌数阙,美人和之。
这是楚霸王给自已以酒壮行的悲壮情怀。
《汉书》载广川惠王饮酒时:“数置酒,令倡俳裸戏坐中,以为乐”并要求“诸姬皆侍”,还要“使美人相和歌之”,这是广川惠王以歌舞和酒体现的奢糜情怀。
而身为相国的张禹每次接待弟子戴崇时,不单单“置酒设乐”,甚至把戴崇引入后堂,“妇女相对,优人管弦铿锵极乐,昏夜乃罢。”,这体现了张禹与戴崇之间以酒和歌舞来诠释的师徒情怀。
还有广陵厉王胥因得罪汉宣帝而在自杀之前,“置酒显阳殿,召太子霸及子女董訾、胡生等夜饮……家人子赵左君等鼓瑟歌舞……至鸡鸣时罢”,刘胥以酒和歌舞来表示其内心情悔意与死前对人生的释然。
3、民间百姓的饮酒活动。
由于受到上层社会的影响,民间的饮酒活动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搞得有声有色。
《盐铁论·散不足》记载说:“往者民间酒会,各以党俗,弹筝鼓缶而已,无要妙之音,变羽之转。”
而“今富者……耽湎沈酒,铺百川。”从上面我们也可以看出:秦汉时期的民间百姓饮酒已经有了铺张和炫耀的成分在里面,当然,从往者饮和今日饮,我们已能够看出民间百姓对饮酒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往者饮酒只有弹筝和鼓缶,今富者饮酒不仅要丝竹齐备,还要有雏鸟和幼鹿佐以食物。
但和天子的君臣之饮与王公贵族的饮酒活动相比,秦汉时期的民间百姓饮酒有如下特点:规矩少、大众化、氛围轻松、无拘无束。
当然,民间饮酒首先是礼仪所需,各种祭祀也离不开酒;其次是婚丧嫁娶、生日、节庆等诸多活动都需要饮酒;
再者,百姓一直以来都认为酒为百花之长,有驱邪祛病扶正理气之功效,所以深受民间百姓所爱。
4、官方赏赐用酒
每逢重大节日以及大酺聚饮之际,朝廷会赐给百官甚至平民大量的酒。
《史记》卷28《封禅书》中记载大酺所赐“百户牛一,酒十石”(意思就是每一百户人一头牛,十石酒。
汉制一石=十斗=一百升,一升的容量约合今天的0.2升。);《汉书》卷4《文帝纪》记载尊老所赐“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
汉哀帝时一次赏给宰相平当“养牛一,上尊酒十石”。
由此可见,不管是君予臣的赏赐也好,还是赏赐给百姓也好,秦汉时期的用于封赏之酒就是一个很大的数量。
再加上君臣之间,王公贵族之间和民间百姓之间的宴饮,形成了秦汉时期嗜酒成风的盛况。
二、私营业主酿酒和售酒的分散化与官家酿酒业的集中化,酿酒用途的专有化与特殊化,为秦汉时期社会各阶层的饮酒提供强大的物质支撑。
秦汉时期的酿酒,有官营与私营之分,官营酿酒部门由官府控制,形成国营产业,供给皇室及朝廷官府用酒;私营酿酒则是自酿自销散布于民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一)、官营酿酒
官营酿酒由少府掌管,具体实施是由其属下的太官和汤官负责。东汉时,太官“掌御饮食”。
扬雄《太官令箴》所云:“群物百品,八珍清觞,以御宾客,以膳于王。”讲的便是太官的职责。
太官主要控制官营酿酒业和监管汤官酿出来的酒,主要用于国事用酒和朝廷的赏赐用酒,从不对外销售。而汤官为其下属,主要掌管酒的酿造与供应。
地方的行政机构也有官属酿酒场所,所酿造出来的酒,供给当地官府使用。其中一部分用于招待过往官员,一部分上交县衙。
我们从汉代悬泉置遗址发现的邮驿简牍《元康五年过长罗侯费用簿》中,一些地方官属机构用酒的记录就可以得到佐证:“入鞠三石,受县”“出鞠三石,以治酒之酿”“入酒二石,受县”“出酒十八石,以过军吏廿遮侯五十”“凡酒廿,其二石受县,十八石治所;自治酒”
但在王莽时期,官方却想尝试让官营酿酒进入商品市场,以侵占私营酿酒行业的市场份额,达到取代私营酿酒业为目的。
时大臣鲁匡建议“令官作酒,以其七入官,其三及醩酨灰炭给工器薪樵之费。”然后“以二千五百石为一均,率开一卢以卖,雠五十酿为准。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可以看出,其酿造规模极为盛大。只是王莽新政时间不长,这种官酿官售的情况才以短命而终。
尽管在汉初武帝时期(公元前98年)首创了榷酒政策,对私营酿酒业实行了官方干预。
榷酒政策的主要思想是官方不阻止私营酿酒业的生产,只控制并垄断酒类商品的流通领域。
其主要形式是:通过行政手段,把民间生产的酒类产品全部收归官方,再由官方加价卖给消费者。
但那时已经是汉武帝执政的末期,这个时候的榷酒政策更多是为了通过这种行政干预,让武帝执政前期因连年征伐、开疆辟土所造成的国家财务极度亏空的局面扭转回来。
而榷酒政策只实行了18年,到了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召开了“盐铁会议”。
当时国家就针对盐铁专营、酒类专卖和平准均输等问题展开过辩论。
会议结果,废除了全国的酒类专卖。
后由桓宽根据辩论形成的文件而写成了《盐铁论》六十篇。
取消榷酒政策后,汉昭帝采用限制抽税的形式来弥补停榷之后的国家收入差额。“罢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
这里的“卖酒升四钱”是:民间售酒每售一升,官府收税四钱。
这种由官方榷酒专卖向私营业主卖酒交税的政策转变,一方面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酿酒行业的过度开发,避免导致通货膨胀,并有助于酿酒业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与政治稳定,使榷酒前后的财政收入没有太大的下滑。
(二)、私营业主酿酒
由于国家对酿酒行业的支持、社会各阶层对饮酒活动的参与以及民间百姓对酒的嗜好,决定了秦汉时期只靠官方酿酒业是远远不够的。
私营酿酒业在这个时候非常发达,农民自产自销、从而构成了集酿造与销售于一体的酒业单位。
这种单位的称呼很多:酒肆、酒家、酒舍、酒坊等。
《汉书》里面就记载了刘邦年轻时常在王媪和武负这两个老妇人那里赊酒喝。
司马迁也提到:“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上面已经提到过一酿为六斛六斗酒,一年可以卖“千酿”,可以想像生意之火爆与利润之丰厚。
而“千酿”可能只是概数,而不是确数。
因为酒的利润高,生意又好,所以私营售酒的场所分布甚多,大一点的酒肆都会雇用帮工。而很多人因为穷困潦倒也会选择去酒肆打工糊口。
《汉书》卷37《栾布传》记载:“栾布,梁人也,穷困,卖庸于齐,为酒家保。”《李固传附李燮传》中记载,李固被害,其子李燮逃脱,门人王成“乃将燮乘江东下,入徐州界内,令变名姓为酒家傭”。
就连伟大的辞赋大家司马相如在自己落难的时候,与妻子卓文君来了临邛,“尽卖车骑,买酒舍,乃令文君当垆。相如身自著鼻裈”,女主人在前台售酒,男主人在舍后亲手酝酿,并且还要雇用帮工从事重体力劳动,这种劳作结构,形象地反映出当时私营小酒业内部的基本模式。
秦汉时期私营酿酒行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得益于普通百姓的民间用酒购买,另一方面得益于王公和贵族的饮酒需求大于朝廷的配置数量。
在《汉书》卷52《灌夫传》中记载,窦婴宴请田蚡,“婴与夫人益市牛酒,夜洒扫张具至旦”,窦婴是前任丞相,家中用酒,尚需要购之于酒肆;
其他的王公贵族饮酒,若需要宴饮,购酒的数量会更多;
然后再溯及普通的官吏,可想而知。《后汉书》卷25《刘宽传》也这样记载:“宽简略,嗜酒,不好盥浴,京师以为谚。尝坐客,遣苍头市酒”。
从上面这两个事例可以看出,正是因为官场上越来越多的场合离不开酒,也因为饮酒之人越来越多,饮酒之群体越来越大,饮酒之规模越来越广,饮酒之风越来越盛行,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酿酒行业中来,不断的发展和壮大着秦汉时期的酿酒业。
在张蹇出使西域归来后,大汉王朝和西域各国交流增多,相互之间的往来也促进了酒业的发展。
许多西域的胡人来到长安,开办起了具有异国情调的酒肆—酒家胡。
葡萄酒也因此从那个时候流入中国。
由于胡人酒店中外族女子风情万种,引诱着许多少年子弟前来购酒,因此生意异常火爆。
此外,集市交易上,酒类产品也进入集市进行流动贸易。
《隶释》卷一所载《史晨飨孔庙碑》便提示了会市售酒的情况。
其碑文有云:“史君念孔渎、颜母井去市辽远,百姓酤买,不能得香酒美肉,于昌平亭下立会市。”
《盐铁论》卷6《散不足》篇里所说的“阡陌屠沽”,也是指这一类集市贸易。
当时,“酤酿鬻贩”成为民间小商品生产及售卖活动的通称,可见酒类交易非常兴盛。
《后汉书》卷52《崔骃列传附崔寔传》记载:崔寔“资产竭尽,因穷困,以酤酿贩鬻为业”。
这说明酿与售酒都能够让小生产者获利非浅。
三、饮酒礼仪的等级化与饮酒习俗的多样化,为秦汉时期的酒文化增添了一道道多姿多彩的奇趣风景。
在经历了礼崩乐坏的战国末期,还有秦始皇疯狂的“焚书坑儒”之后。
儒家提倡的“礼”在汉朝开国初期就变得不是那么重要。
所以这个时候的饮酒比较随意,需要遵守的礼仪也没那么多。
直到汉武帝时期,董仲书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饮酒礼仪才逐渐变得重要起来。
但总的说起来,与周王朝时候繁琐的礼节相比,秦汉时期的饮酒就变得极为简单。
1、“以东向为尊”是秦汉时期的饮酒座次不可更改的铁律。
按照当时的礼仪,“以东向为尊”就是饮酒者坐在靠西墙这边,面向东与所有人饮酒,这个“坐西向东”的座位,就是最尊贵的,称为“东向坐”;
其次是坐北向南的“南向坐”;
再次是坐南向北的“北向坐”;
最后才是坐东向西的“东向坐”。
汉朝人入席是不分主客,只讲究身份等级。
身份越高,就越尊贵,东向坐的位置就只能是他(她)。
如果同等级别没有人,那他就要一个人占据与其级别对应方向的位置一行的席位;
如果同一个级别有几个人,那么这几个人都得并排坐在与其级别对应方向的位置上,哪怕再拥挤,也不能入别的席位。
《史记·项羽本纪》中所记载的“鸿门宴” 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刘邦应邀来见项羽,二人都是义军统领,又是平辈,理应与项羽同列而坐。
但项羽为了羞辱刘邦,自己东向坐。
当时项羽的叔父项伯在场,自然与项羽同列。
项羽的谋士范增南向坐,刘邦只能低声下气、委曲求全的坐在第三等级的北向坐上,其谋士张良只有西向坐的位置。
五人四个等级,尊卑立现,贵贱便知。
《史记》里还这样描述周勃,东向坐而教训其属下。
“勃不好文学,每召诸生说士,东向坐而责之。”还有描写丞相田蚡“尝召客饮,坐其兄盖侯南乡,自坐东乡。”
田蚡身为丞相,地位最高,所以要坐最尊贵的席位,而他的哥哥只能屈居次席。
诸如此类的例子,诠释了秦汉时期等级森严的饮酒礼仪。
2、“席地而坐”是秦汉时期宴饮的最大特征。
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坐椅,所以人们在饮酒的时候,通常是一人一席。
规格较高的宴饮,常常是设有“筵”和“席”两层坐具。
“席”是一种用细材料编成的坐具,面积稍小;
“筵”是用蒲草或苇子等粗材料编织成的坐具,面积比席要大。
在饮酒时,通常是先把“筵”铺在地上,再根据客人的不同身份加“席”,“席”加得越多,则代表身份越高贵。
不过在入“席”之前,要先把鞋脱掉。
《韩诗外传》云:“饮之礼,跣而上,坐之宴”跣:就是赤脚走路的意思。
因为席地而坐,饮者之间相隔有一定的距离。
就不可能存在碰杯敬酒,只能通过举杯示意,这种举杯敬酒是有学问的。
具体动作是:两手捧着酒具,向前上方高举,这是下级向上级敬酒的标准模式。
正襟跪坐,以臀压足,两膝外向,上身竖直而两膝着席,俗称“膝席”。
这是上级向下级敬酒时保持的姿势。
而上级向下级敬酒时,受酒的下级必须离开筵席,伏地感谢,俗称“避席伏”。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里面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武安侯田蚡、魏其侯窦婴和当时卸官在家的灌夫在场,“灌夫起行酒”,至武安,武安膝席“,因为田蚡时任丞相,地位高,故以“膝席”的方式来接受灌夫的敬酒。而“武安起为寿,坐皆避席伏。已,魏其侯为寿,独故人避席,余皆半膝席”。魏其侯窦婴为前任丞相,按理说和田蚡是一样的身份,结果却只有原来的老部下才“避席伏”,其余人皆“膝席”。
从这种饮酒场合中不难看出人际关系之中的世态炎凉与官场斗争中的冷血无情。
3、多姿多彩的饮酒习俗,把秦汉时期的酒文化点缀得异彩纷呈。
“引满举白”是秦汉时期饮酒文化里一种重要而又极为平常的饮酒习俗。
用现在的话通俗点说:“引满举白”就是倒酒要满,举杯要干。
“举满杯,有余白沥者,罚之也。“颜师古注释说:“谓引取满觞而饮,饮讫,举觞告白尽不也。一说,白者,罚爵之名也。饮有不尽者,则以此爵罚之。”这也许就是我们今天“滴酒三杯”的源头吧!
《史记·魏其侯武安侯列传》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灌夫向田蚡敬酒,田蚡回答:“不能满觞。”
灌夫却坚持说:“将军贵人也,毕之!”当时的田蚡贵为丞相,而灌夫只是卸官在家的落魄贵族。
灌夫敢强行逼劝田蚡把杯中酒喝完,除了体现出一种性格的特征之外,也能从中看出汉代饮酒中必须遵守的这些约定俗成规矩。
强行劝人饮酒,表明主人热情的待客之道,这在秦汉时期的饮酒中是一种特定习俗,也是一种留人喝酒的手段。
这种手段在有权势地位的人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
《汉书·游侠传》里面记载:陈遵“耆酒,每大饮,宾客满堂,辄关门,取客车辖投井中,虽有急,终不得去。”
说是陈遵特别喜欢喝酒,每次饮酒的时候,他就要把大门关了,然后把宾客的车辖(车轴头上穿着的小铁棍,可以管住轮子不让脱落)取下来丢到井里去。
这种果断热情的饮酒方式和待客之道,后来被人广为流传,“陈遵投辖”的典故就是这样而来。
同书还记载了郭解之外甥依仗郭解的权势强行灌酒的情况:“姊子负解之势,与人饮,使之釂,非其任,强灌之”
更让人觉得霸道的是《汉书·高五王传》里记载的这段史事:“章年二十,有气力,忿刘氏不得职。尝入侍燕饮,高后令章为酒吏。章自请曰:‘臣,将种也,请得以军法行酒。’高后曰:‘可。’酒酣,章进歌舞……顷之,诸吕有一人醉,亡酒,章追,拔剑斩之,而还报曰‘有亡酒一人,臣谨行军法斩之。’太后左右大惊。业已许其军法,亡以罪也。因罢酒。”
刘章之所以杀人,可能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刘氏的江山在姓吕的手里控制着而无计可施,故而以吕后准许他军酒为借口,把姓吕的杀一个少一个,以泄其内心久积之愤慨。
汉诗《陇西行》描述了一个女子因老公不在家,出于礼节,亲酌美酒,把一个上门的男客人招待周到,礼仪周全。但由于男主人不在家,女主人也不便于挽留客人,故客人饮食之后就离开。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秦汉时期,有男女之间不用回避的习俗,会饮酒、善饮酒的女性可能有很多。
四、制曲能力和质量的提高与制曲工艺的成熟与精细化,为秦汉时候的酿酒业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
“曲为酒之魂”。
西汉时期,尽管这时候酿酒人士的制曲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酿酒的工艺较之先秦时期有了较大发展;
先秦时期曲糵并行的酿酒方式也逐步向秦汉时期的曲多糵少的酿酒方式转变。
这个时候用糵酿酒的人已经非常之少,人们更多的选择用曲酿酒。
1、西汉时期的制曲
汉代制曲有一定的场所要求,需要建造或使用专门堆积曲料的房屋,称为“曲室”,同时要准备制曲的专用工具:簿、、槌等。“簿”指竹席,用来置放曲料;“”是搅拌工具;“槌”是击打用具。
另个还要准备干净的艾草,用以覆盖曲料。当是采用的制曲方法是将谷物煮至半熟状态,取出置于荫凉处,让它发霉成曲。制成的曲同时含有糖化所需要的淀粉酶和酒化所需的酵母菌,能够促使酿酒原料交替完成糖化与酒化过程。
制曲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溲曲,即把加湿后的曲料在竹席上平面摊开,以便繁殖菌体,专业术语称为“寝卧”;
二是把产生的霉菌的散状曲加工成饼状曲。汉代制曲的特点是:溲曲寝卧的时间长,有时长达十日。
这说明,汉代散曲制作过程中,酵母菌和根霉菌的生成速度较慢,必须延长繁殖时间。
这种曲的酒化催促力较弱,因为汉代酿酒,用曲量很大,但酿出的酒达不到很高的度数。
相对先秦时代来说,秦汉时期能够把散状曲加工成饼状曲,表明汉朝的制曲能力和制曲质量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
《方言》卷13列举出当时的酒曲有许多名称,有:“、、麰、、,,麴也。晋之旧都曰,齐右河济曰,或曰麰,北鄙曰。麴,其通语也。”晋人郭璞注《方言》,释麰(牟音)为“大麦曲”,释(败音)为“细饼曲”,释(蒙音)为“有衣曲”,释(果音)为“小麦曲”。
2、东汉时期的制曲
由于西汉时期的制曲能力还很薄弱,曲中所含的酵母菌与根霉菌的纯度很低,人们只能采用加大曲量的办法来保证酒化的过程。
到了东汉,这个时期的制曲能力和制曲工艺比西汉又提高了不少。曹操《奏上九酝酒法》中提到,南阳郭芝使用了一种制曲方法:“法用面三十斤,流水五石,腊月二日清曲,正月冻解,用好稻米,漉去曲滓,便酿法饮。”按照郭芝制造的酒曲,可以一次配酿“九斛米”,其谷料与曲料的比例大约为12比1。
这是东汉末年所能制作的最优质的酒曲,这种酒曲的糖化和酒化率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
所以酒曲对于秦汉时期的酿酒业来说非常重要。
这也就诞生了专业的制曲人士,他们不生产酒,专门研究制造酒曲的来售卖。
居延汉简中有两支残简记载了酒曲的售价。
其中一支简文为:“出钱百一十五,耀曲五斗,斗廿三。”另一支为:“曲四斗直卅。”从之两支残简中可以发现,同一个地区的酒曲售价,价格相差三倍,说明酒曲的质量也有好坏优劣之分,普通酒曲售价不高,优质酒曲就可以卖很不菲的价格。
五、酿酒工艺的不断探索和发展,丰富着秦汉饮者的酒品选择,也不断地促进酿酒业向着质量更好的酒品上追求。
1、西汉的酿酒状况
有关汉代的工艺的文献资料记载的不多,但我们可以一些零星的资料里窥测出来当时酿酒的一些状况。
《汉书·食货志》记载:西汉末年通用的酿酒投料及产出比为:“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
其中,原料与曲的比例为2比1,原料与酿造出来的酒的比例为1比3.3。
这种比例说明了当时酒类成品在成酒率高的同时含水量也相当高,酒精度数自然就非常低。
酒精度数低,酿造出来的成酒就不容易贮存。
所以汉代文献中常常有“酒酸”的记载,《法言》里是这样描述的:“日昃不饮酒,酒必酸。”
意思就是太阳偏西的时候都酒都没有喝完,酒必然会酸。
说明这种酒的保存时间极为短暂。
《汉书·百官公卿表》里也有记载:“广安侯任越人为太常,坐庙酒酸论。”
可见官方酿酒也不能保证酒质的稳定。东汉王充就说过“淳酒味甘,饮之者醉不相知;薄酒酸苦,宾主嚬蹙”。
2、东汉的酿酒状况
从上面我们也可以看出来,秦汉时期的酒有坏也有好。
到了东汉时期,随着酿酒技术的提高,人们已经能酿造出含水量减少而酒精含量增加的酒出来。
三国人如淳在其注释的《汉书》卷71《平当传》中“上尊酒十石”时说:“律,稻米一斗得酒一斗为上尊,稷米一斗得酒一斗为中尊,粟米一斗得酒一斗为下尊。”也就是说,现在的原材料和酿造出来的酒的比例为1比1了,较之西汉的比,成酒率虽然降低了,但是酒的浓度已经升高了;再加东汉末年已经能够酿造出九酝酒。
这种酒采用连续投料的方法,分批追加原料,使得发酵液体中始终保持足够的糖分,促使酵母菌充分培养。
酿成的酒甘香醇烈,酒度变高。
曹操曾言此酒“差甘易饮”,并把九酝酒的酿造方法呈献给汉献帝。
这对于魏晋时期的酿酒业的推动功莫大焉。
六、不同的酿造原料、不同酿造方法和不同酿造地区酿造出来的酒,让秦汉时期的酒类产品呈现出“百酒争香”的局面。
(一)、从质量好坏和酒度的浓淡上,秦汉时期的酒只分为两大类。
一种叫清酒(淳酒),一种叫浊酒(薄酒)。清酒又叫醳(义音)酒。凡是酿造时间较长,酒度较高而且酒液较清的都叫清酒。浊酒又叫醪、白酒、白醪。汉人常把醴归于醪类,故统称其为醪醴。
凡是酿造时间短、用曲量较少,成酒浑浊的酒均称为浊醪。
浊酒的特点是:酒液稠浊而酒精度偏低,这种酒成熟的快而保存期短,一般不经过过滤。从外观上看,浊酒表面往往会飘上一层米滓,状如蚂蚁浮在其上,所以人们又用“浮蚁”来代指浊酒。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
邹阳《酒赋》云:“清者为酒,浊者为醴;清者圣明,浊者顽騃。”
《论衡·自然》篇曾经这样把清酒和浊酒作了对比:“淳酒味甘,饮之者醉不相知;薄酒酸苦,宾主嚬蹙。”
就是说好酒让人喝了,什么时候醉的,怎么醉的都不知道;而不好的薄酒喝了,让人不断的皱眉头。
(二)按照不同的原材料,可分为稻酒、黍酒、秫酒和米酒等等。
稻酒是指用水稻作物酿制的酒。
《诗经·七月》里这样记载:“十月获稻,为此春酒。”说明稻酒从西周以来就已经有人酿造。黍酒是指用黍米(大黄米)酿制出来的酒。
《说文解字》十四下《酉部》所载“酏”字有云:“黍酒也”这说明黍酒也当时主要的谷物酒。
秫酒是指用黏米酿造的酒。
秫者,黏米也,可指秫稻,亦可指秫粟。《尔雅》有“秫,粘粟;酿酒,汁少于粟”黏米的成酒率一般都要高于普通谷物,所以从汉代起,我们的酿酒业逐渐侧重于用黏米酿酒。
米酒泛指谷物酒。
黄米酿造的酒叫黄酒,白米酿造的酒叫白酒。
这与现代人说的黄酒与白酒的意思完全不一样。
(三)按酿造时间命名有:春酒和冬酒。汉人酿酒,多在冬春两季,故以季节命名。
《周礼·礼正》有“中山冬酿,接夏而成”,冬酿即冬酒。
(四)按配料香料配制有:椒酒、桂酒、柏酒、菊花酒、百末旨酒等配制酒。
椒酒是用花椒串香的酒。古人重椒香,故以椒酿酒。颜师古注引《汉注》云:“腊日上椒酒。”
东汉崔寔《四民月令》也记载:“正月之正旦,是谓正日……子妇曾孙各上椒酒于家长。”
这说明汉人喜欢在节令之日饮用椒酒。
桂酒是指桂皮串香的酒。
《汉书·礼乐志》所载《郊祀歌十九章》中有“尊桂酒,宾八乡”的歌辞。应劭注云:“桂酒,切桂置酒中也。”
桂酒在《金匮要略》中被列为“汤方”,治疗“心烦不止”的疾病。
柏酒是指有柏叶串香的酒。古人认为柏树为常青之木,采其叶浸酒,含有长寿之意。
因而《汉官仪》有“正旦以柏叶上寿”的说法。
菊花酒是指用菊花串香的酒,汉人于秋季酿造,当作节食专用酒。
晋人郭洪《西京杂记》中这样描述“九月九日,食莲饵,饮菊花酒,令人长寿。菊花舒时,并采茎叶,杂黍米酿之,至来年九月九日始熟,就饮焉,故谓之菊花酒。”
这些通过串香而酿造的酿制酒,深深影响着后来二千多年的酒风俗和节令风俗,成为了汉代乃至后来的节令用酒。
而百末旨酒也是用花卉配酿的酒。颜师古注:“百末,百草华之末也。旨,美也以百草华末杂酒,故香且美也。”
(五)按酿酒地点来说,有苍梧酒、宜城酒、乌程若下酒、中山酒等佳酿。
邹阳在《酒赋》中言及多种汉代名酒:“其品类则沙洛绿酃、乌程若下、齐公之清、关中白薄、青诸紫醇。
凝醳醇酎,千日一醒。”为此,下面特介绍几种汉代名品。
苍梧酒产于广西梧州一带。曹植《酒赋》就列出“苍梧飘清”这款名品,《释名》中变有“苍梧清”的称呼。
一个“清”字,道出了苍梧酒优质的上乘品质
宜城酒即产于今天湖北宜城,汉时为汉县。这里以生产优质的醪醴而闻名。
郑玄注:“泛泛然,如今之宜城醪矣。”《释名》:“犹酒言宜城醪矣”。
乌程若下酒产于今天的浙江湖州。《西吴里语》里是这样说的:秦朝有二家人,一家姓乌,一家姓程,皆善酿酒。
合其姓即为乌程。若下即“箬下”,为乌程县一条小溪的名字,当地称为“若溪”。两岸人家以若溪水酿酒,闻名四方。
“乌程若下酒”作为一张响亮的名片,其名酒地位自秦汉时期开始一直延续到明朝。
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早且流传时间最长的地方名酿。
民国时期,乌程县并于吴兴,地名被取消。
中山酒在今河北省西部。因西汉中山靖王刘胜所辖地。
《周礼》郑注:“中山冬酿”这是以季节性酿造的酒。
除了以上这些酒,像“酂白酒”、“沙洛绿酃”还有邹阳《酒赋》提到的“齐公之清”、“关中白薄”、“青渚萦醇”,扬子云《蜀都赋》提到的“酴清”,《周礼》郑注提到的“会稽稻米清”等等,都是汉代有名的佳酿。
七、帝王将相与文人骚客的个性张扬和情怀绽放,为秦汉时期的酒文化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项羽在垓下被围时,以酒为凭,以美人为舞,抚骓而悲壮的咏下了一首传唱几千年的《垓下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姬虞姬耐若何!”这是一首与至亲至爱的人与物告别的诗!也是一声对上天无奈与绝望的控诉!更是存在一种壮志未酬却又无力抗争的悲凉情怀!这种以酒为媒,借酒抒发自己内心既豪迈又悲壮的人性张力,影响着后世一代代壮志未酬的人。
汉高祖刘邦楚汉争霸结束后,回到沛县,宴请故人父老子弟饮酒时,趁着兴头之上,击筑而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这首大风歌,道出了刘邦衣锦还乡的溢满之情,也道出了他在饮酒时,除了想到自己君临天下的威仪,也想着戍守在四方的猛士。这种因酒激发的帝王豪放之情,也深刻的影响着后世的人们。
东汉末年的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的孔融曾在汉献帝时,因曹操“表制禁酒”,就站出来反对,并引经据典,给曹操写信,言及酒种种好处。
“酒之为德久矣。古先哲王,类帝禋宗,和神定人,以济万国,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燿,地列酒泉之郡,人著旨洒之德。尧不千钟,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樊哙解厄鸿门,非豕肩钟酒,无以奋其怒。赵之厮养,东迎其王,非引卮酒”,无以激其气。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景帝非醉幸唐姬,无以开中兴。袁盎非醇醪之力,无以脱其命。定国不酣饮一斛,无以决其法。故郦生以高阳酒徒,著功于汉;屈原不·酺醩歠醨,取困于楚。由是观之,酒何负于政哉?
“由是可知,孔融是一个爱酒如命的人。他一方面褒扬了饮酒的好处,另一方面也夸大了酒的政治作用。为后世嗜酒文人找到了许多事实支撑,让人在拍手叫好的同时也让人忍俊不禁。
关于酒的作品,秦汉时期数不胜数。邹阳有《酒赋》,王粲也有《酒赋》;《汉书·食货志下》说到:“酒者,天之美禄,帝王所以颐养天下,享祀祈福,扶衰养疾。百礼之会,非酒不行“,《后汉书》也有言云:”斗酒只鸡,过相沃酹。“;
前有《高帝纪》中高帝始创榷酒政策,后有《昭帝纪》中的昭帝”罢榷酤官“的记载;
《古诗十九首》里有”斗酒相娱乐,聊厚不为薄。“的君子之饮,古诗《陇西行》里就有”清白各异樽,酒上正华疏“宴客之饮。
不管是帝王将相还是王公贵族,也不管是文人墨客还是民间百姓。
因为酒的存在,这些社会各阶层的人或斗酒相娱、或借酒浇愁、或感怀际遇、或托酒抒情、或壮怀激烈、或婉约凄怆;因为他们,酒的文化才更显醇厚,酒的风骨才更显奇特,酒的功能才日益完善,酒的魅力才更显诱人。
(一提到我喜欢的地方,我就容易写多,抱歉了!!!I am sorry.)
李圣贤尝了一口秦始皇时期的酒,还行,就跟喝饮料一样。
(秦朝的酒,度数是真的低,酒蒙子可以把秦朝的酒当水喝)
大家边喝边聊,好不快哉!
但平常健谈的李圣贤,一反常态,只是自顾自的喝酒,极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但少府付逾之和治粟内史郝文斌都把李圣贤当做主角,不断的说着自己女儿的好。虽说少府付逾之的女儿付知瑜还在呢。
好尴尬啊!
正当李圣贤尴尬得,脚趾头都在扣地时,誓要扣个三室一厅时。
丞相李斯来了。
他看到大厅里的状况,心中了然。
看来自己选定的金龟需要被抢喽?
但李斯丝毫不慌,他觉得就他和李圣贤的关系,把自己女儿嫁给他。
天经地义,毫不费力。
大家赶忙对着丞相李斯行礼,丞相李斯说:“陛下说,让李圣贤当殿下的老师!!″说着,他朝李圣贤方向微微一笑。
大家都惊讶极了,而付知瑜美目涟漪。
从此,帝师——李圣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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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
----------------------------------------------------------------李圣贤当前的大秦地位以及历史上老师的地位:
在古代,老师的地位是比较高的。
老师,是一种职业,指教学生正确知识的人。在西周就有了最早的学校,不过在那时,老师是被称为“司徒”等,实际上并不是专门的职业,当时这些人主要是为官府里专门选拔优秀的人才,兼职才是教学的,所以在当时地位是比较高的。
到了春秋时期,被称为“师”。《尚书》出现了“师”的记载,当时把“师”和“君”并起,并有同样的作用,那就是帮助上帝来保护人民。
后来人们就越来越重视老师,把门徒称孔子的“夫子”拿来称老师。汉代称老师为“师儒”,足见当时对老师的尊重,这些都是因为老师当时的政治地位很高,他们有一定的治世的能力和权力。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教育家就是孔子,他被人们称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是几千年来人们最崇敬的人物之一。后来,历史上把老师称为“先生”,一直流传到近代。“先生”一词在各类词典中的第一解释就是“教师”,是对教师最古老、最悠久的称谓。古代称教书者为“先生”,“私塾先生”或者“教书先生”等,这是人民群众对教书者的敬称,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古老而悠久的尊师的优良传统和美德。
从古代老师的职业功能上来说,在当时,老师的地位是很崇高的,比如唐代著名的文学家韩愈对于老师的作用就作了精辟阐述,老师要教给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帮助学生解决疑惑的问题,让学生懂得如何去学习知识,如何去做学问。韩愈所提出的教师的三点职能已经被历史证明时正确的,并且沿用至今。
其次从古代人民群众对教师的评价和道德认同上看,老师的地位也是很崇高的。古代的人们为了感恩老师的教育之恩,就“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就是说要把老师当作父亲一样终生尊敬和爱戴。由此可见,古人对于老师的一种崇拜,老师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总的来说,李圣贤作为公子扶苏的老师,地位是非常高的。更何况公子扶苏深受儒家思想。
秦始皇时期,称老师为太傅。
---------------------------为了大家着想,我作者的用语,就用现代的了。